1、 经非透析疗法无法维持生存,需要透析替代失功的肾脏者。通常血浆尿素氮>28.6mmoL/L(80mg/dl),肌酐>707.2umoL/L或肌酐清除率<10ml/min;出现严重的代谢性酸中毒,CO2结合率<13mmoL/L;高度浮肿或伴有肺水肿水钠潴留性高血压;心包炎;明显贫血,Hct<15﹪时,均应开始透析治疗。 2、 可逆性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有助于缓解急性期。 3、 肾移植前准备、肾移植后急性排异性导致急性肾衰或慢性排异移植肾失功时均需透析维持。 (二) 急性肾功能衰竭开始血液净化治疗指征 急性肾功能衰竭(ARF)公认的开始透析的标准为:①利尿剂难以控制的水超负荷;②药物治疗难以控制的高血钾;③严重代谢性酸中毒;④出现尿毒症严重并发症。对于通常的ARF,国内外学者一致认为在没有出现临床并发症之前即开始透析,或早期预防性透析是有益的。但是对于ICU中的ARF何时开始透析一直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因为患者的原发病不同,病情复杂性不一,年龄各异,生理功能紊乱程度差异较大,血液净化方法本身对患者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均要求实施者对其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采取合适的方式,否则会导致患者有致命的危险。此时作为医生应清醒地认识到:①在ARF发病开始24小时内生理功能紊乱程度最重,往往决定患者的预后;②当对于一种治疗方法缺乏足够的证据表明比其他方法好时,最重要的措施是保持机体内环境稳定;③防止并发症的产生与加重比等待或某种不肯定的方法是更聪明的举措。Bellomo等提出ICU中ARF进行肾脏替代治疗的具体标准:①少尿,尿量<200ml/12小时;②无尿,尿量<50ml/12h;③高血钾,钾>6.7mmol/L;④严重酸中毒,PH<7.1;⑤氮质血症,BUN>30mmol/L;⑥肺水肿;⑦尿毒症脑病;⑧尿毒症心包炎;⑨尿毒症神经病变或肌病;⑩严重的血钠异常,钠<115或>160mmol/L;⑾高热;⑿存在可透析性药物过量。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