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9月15日,章丘、章历两县卫生院合并为章丘县卫生院,地址在原章历县卫生院(旧章丘城东门里路南) 。1957年1月,改称为章丘县人民医院。1958年下半年,章丘县人民医院开始向明水搬迁,部分迁往明水东门里;11月28日,明水卫生所全部人员、财产并入县医院。1959年下半年,旧址留守部分全部迁来,共租赁民房33间。由省政府投资,开始在明水桃花山西侧兴建新院。1960年下半年迁入新址。1968年10月,并入章丘县6.26卫生公社,与防疫站、保健站组成县防治队。1969年10月,改为6.26卫生公社直属单位,成立章丘县人民医院革命委员会。1978年11月,撤销县人民医院革命委员会,恢复县人民医院建制,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1992年8月,更名为章丘市人民医院。1993年3月,被评为“二级甲等医院”;12月8日,在商业城开设院外儿科门诊。至2002年底,医院固定资产总值1.14亿元,工作人员821人,一级科室49个,二级科室25个,三级科室16个。其中临床科室36个,医技科室27个,行政后勤科室27 个,病床450张。年门诊量22.3万人次,收治住院病人1.34万人,业务收入7697万元。章丘县卫生院成立时,医院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房屋77间,病床20张。1959年下半年,由省政府投资,开始在明水桃花山西侧兴建新院。1960年建成门诊42间,病房89间,合计2712平方米;手术室11间,226平方米;中西药库10间,186平方米;生活用房1368平方米。1963年,建宿舍45间,853平方米。1976年建成门诊楼3300平方米,办公楼600平方米。1985年6月,建成内科病房楼2500平方米,医院总建筑面积2.16万平方米,其中医疗业务用房9731平方米。1986年建成2700平方米的外科病房大楼,医院总建筑面积达到2.43万平方米。1990年,200平方米新制剂楼投入使用。1992年6月,CT楼竣工并投入使用。1994年,建成3000余平方米的干部病房楼;10月,急诊大楼落成。1995年翻新扩建了病员食堂270平方米。1997年5月,总投资1200万元、建筑面积8500余平方米的门诊大楼落成并投入使用,医院总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83万平方米。1998年,制剂中心投资百万元进行设备更新,并投资30余万元新建配电室,建成职工宿舍楼100户,面积9000余平方米。2000年9月,投资600余万元兴建章丘市老年公寓,主体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设床位100张,分居住、文化娱乐、生活服务、康复医疗4个区。至2002年底,医院占地面积6.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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