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已经改名为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需要以下证件:
1、基本材料
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2、其他材料
①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②双方1 寸免冠照片1 张。
据了解,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扩展资料
办准生证的注意事项
针对广为诟病的“准生证”难办的现象,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各地简化办证程序,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根据通知要求,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等,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要即时办理。
此外,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准生证申请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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