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伤痛克酊说明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01月31日国食药监注[2007]54号《关于公布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发布。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伤痛克酊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苗医:
中医:消肿止痛,收敛止血。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轻度水火烫伤。
【规格】
每瓶装50毫升
【用法用量】
外用,喷洒于洁净的创面,一日2~4次,或喷洒于脱脂纱布使浸渍药液包敷,一日换药1次或隔日1次。
【不良反应】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 *** 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5.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
7.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8.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9.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10.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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