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物治疗
(1)利尿剂:是心衰治疗中唯一能够控制体液潴留的药物。常用呋塞米、螺内酯等药物。妊娠三个月以内的孕妇禁用呋塞米。
(2)RAAS抑制剂:卡托普利、依那普利等可以改善临床症状,降低患者死亡风险。孕妇禁用。
(3)β受体阻滞剂:常用美托洛尔等,长期应用可减轻症状、延缓疾病进展。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禁用美托洛尔。
(4)正性肌力药:洋地黄类药物可以增加心肌收缩力,常用地高辛、毒毛花苷K等。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禁用地高辛。
(5)伊伐布雷定:可以减慢窦性心律,延长舒张期,改善左心室功能及生活质量。心源性休克禁用伊伐布雷定。
(6)扩血管药物:常用硝普钠、硝酸甘油等多在急性左心衰发作时使用,须密切监测血压变化。代偿性高血压禁用硝普钠。
2.手术治疗
(1)心脏再同步化治疗:植入后可以让改善心脏的泵血功能,帮助患者改善症状。
(2)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可以防止异常的心脏节律发生。
(3)心脏移植:治疗顽固性、难治性心衰的最终选择。
如有不适症状,需尽快到医院就诊,由医生根据具体病情,制定个体化诊疗方案,以免延误病情。
用于慢性心力衰竭标准治疗的药物主要有以下4 大类。
(1)利尿药。适应于所有伴有水肿的慢性心力衰竭患者,起效较快。分排钾利尿剂和保钾利尿剂两大类:前者有呋塞米、氢氯噻嗪等,后者有螺内酯、氨苯蝶啶等,有口服的片剂,也有注射用针剂。
医生在给患者开药时会注意:排钾利尿剂和保钾利尿剂合用,以防发高血钾或低血钾;用药因人而异,如尿酸升高的患者应少用或不用氢氯噻嗪;定期让患者检查肾功能。
(2)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这类用于治疗高血压的药物,对于慢性心力衰竭患者而言非常重要,长期服用能提高生存率,除有禁忌证或因不良反应不能耐受者,都应该长期服用。医师会让患者从小剂量开始服用,逐渐增加到规定的目标剂量,不同药物的起始和目标剂量各不相同。如: 西拉普利,从每天1.25mg 开始,逐渐增加到每天2.5mg;培哚普利,从每天2mg 开始,逐渐增加到每天4~8 mg; 卡托普利,从每天3 次,每次6.25 mg 开始,逐渐增加到每天150mg。
(3)β 受体阻滞药。也是一类特殊的药物,以往用于高血压及心律失常的治疗,但近来众多研究证明,长期服用这类药物,能延长慢性心力衰竭患者的生存率。用药也要从小剂量开始,如病情稳定,2 ~ 4 星期后增加剂量,直至目标剂量或最大耐受剂量,患者将由此得到最大的益处。
在治疗早期,这类药物会产生一些不良反应,如支气管痉挛、心率减慢、传导阻滞、低血压等,一般属于正常现象,医师在把握好用药适应证的前提下,会根据患者的不同情况调整用药,患者不必停药仍可继续治疗。由于这类药物要在患者服用两三个月后才能逐渐改善心功能,所以患者在治疗期间一定要有耐心。只要能够耐受就要坚持下去,不能自作主张更不能突然停药,否则会造成心功能恶化。
尽管此类药物有许多品种,但目前仅有几种能够用于慢性心力衰竭的治疗。此类药物中的卡维地洛在慢性心力衰竭治疗方面具有广泛的循证医学证据。临床上一般从每天2 次,每次3.125 mg 开始。
2 周后增至每天2 次,每次6.25 mg。2 周后如能耐受,再增加剂量到每天2 次,每次12.5 mg,直到最大耐受剂量每天2 次,每次25mg。长期服用能明显改善心功能,增加体力活动能力,减少住院。
卡维地洛除了能用于心功能Ⅱ 至Ⅲ级的心力衰竭患者外,对心功能Ⅰ与Ⅳ级者也有相当大的益处,而且对伴有糖尿病血脂异常的心力衰竭患者同样能收到较好的疗效。值得一提的是,卡维地洛必须在心内科医师监控下服用。
(4)洋地黄。是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的“元老”级药物,能够控制心率增加心脏的收缩力,从而改善症状,尤其对较快的心房颤动疗效较佳。由于其有一定的毒性,许多患者都不敢服用,其实这是一种相对安全、价格便宜的药物,只要遵照医嘱服用,一般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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