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罗愿,《尔雅翼》谓:“西方以大蒜、小蒜、兴渠、慈蒜、茖葱为五荤,道家以韭、蒜、芸台、胡荽、薤为五荤。”
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菜一·蒜》:“五荤即五辛,谓其辛臭昏神伐性也。炼形家以小蒜、大蒜、韭、芸苔、胡荽为五荤;道家以韭、薤、蒜、芸苔、胡荽为五荤。”注意“葱”不在道教五荤之列。“三厌”指狗肉、大雁和乌鱼。
明朱国祯《涌幢小品·字义字起》:“俗语有五荤三厌之说,厌字殊不解。
《孙真人歌》,谓天厌雁,地厌狗,水厌乌鱼。雁有夫妇之伦,狗有扈主之谊,乌鱼有君臣忠敬之心,故不忍食。”
道教有三厌,分别是:天厌鸿雁,地厌狗,水厌乌龟。这三种肉,是绝对不能吃的!
另外,还有许多其他版本的三厌,甚至还有“四不食”(即牛、狗、乌鱼、鸿雁不食)等说法。
口不说非礼之言,戒食五荤三厌;身不做非礼之事,心平气和;心不想非礼之物,内外洁净,方可谓之清口。简言之,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非礼勿食,心口身合一,各项俱足,才是真正的清口。
盖五荤、三厌、烟酒之类,均是昏性之物:五荤(葱、蒜、韭、薤、兴蕖)乃天地不正之气所生,食之易伤五脏元气(葱伤肾、韭伤肝、薤伤脾、蒜伤心、兴蕖伤肺),故修道者不食;厌者,食久而生厌也。三厌(天厌飞禽、地厌走兽、水厌水族)乃横行之物,食之易伤三宝原灵,更暗损阴德,故修道者亦不食之;酒是乱性之根源;烟亦耗元气,损伤元灵。因此修道人应当戒除五荤、三厌、烟酒,从而留清去浊,炼阴补阳,使之自性光明。
佛曰:“凡杀生者,多为人食,人若不食,亦不杀生。”素食,可使很多人不作屠杀的兽性行为,养成慈悲博爱之心。孟子曰:“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很多养牛之人不吃牛肉,养狗之人不吃狗肉,只因这些动物有情、有识,所以不忍杀之食其肉。陆放翁诗:“血肉淋漓味定珍,一般痛苦怨难伸,设身处地扪心想,谁肯将刀割自身。”人是万物之灵,岂能将自己的快乐,建立于动物痛苦的身上?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是自古以来大家皆知的定理。人害咱,咱不服,打架论争;咱害他,难道说,他肯容情?故清口以后,不再种因,亦可去果报。若不清口,孽障不清,何以脱轮回?不守戒,则命根不固,何以了生死?俗话说:“公修公得,婆修婆得,多修多得,少修少得,同修同得,不修不得。”你若修得功,别人分不得,你若造了罪,别人替不得。是故欲免地狱,当除恶心;欲免饿鬼,先断悭贪;欲免动物,莫吃他肉;欲得人身,先学孝慈;欲生天上,当持五戒;欲成佛道,先用明心;心明则因果不昧,性见则成佛无疑。
有很多朋友有一个疑问,道教是否也是不吃荤呢?严格来说,道教确实是推崇素食,但是道教并未禁止吃荤食,当然了,全真派的除外,大部分正一派都是会荤素结合着吃,但是素食的量会远远比荤食要多。
虽然如此,道教还是规定了四种不能吃的荤食,它们分别就是牛肉不吃、狗肉不吃、大雁肉不吃和乌鱼子不吃。这又是为什么呢?有什么含义呢?
一、不食牛,因其善
道教认为,牛这一辈子为人们耕田辛苦,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而且在古代社会,耕牛是非常宝贵的劳动工具,随便宰杀耕牛来吃是犯法的行为,会被官府打板子的,同时又因为感念牛的辛劳耕作的美德,视之为仁义,所以就禁止吃牛肉了。
二、不食狗,因其忠
狗更不用说了,为人们看家护院,又特别忠诚于主人,甚至有的狗愿意替主人挡灾挡煞,这类的故事也非常的多,如此忠诚的动物,道教感念其忠诚不二,故而禁止吃狗肉。
三、不食雁,因其贞
大雁呢?现在的人估计很少吃大雁肉了,但是在古代,大雁经常会成为人们的口中餐,但是却很少人知道大雁的特性。据说大雁一生都是一夫一妻制,如果其中出现丧偶的状况,另一只大雁将会终生不娶,孤独终老,故而道教感念其贞洁而不吃。
四、不食龟,因其孝
乌鱼子就更加感人了,据说乌鱼子母体中生产完小乌鱼子之后,会非常的虚弱,随时都可能危及生命,此时小乌鱼子就会自动浮游到母体的嘴巴边上,让母体吸食,以此提供母体的生命,道教感念其孝而禁食。
当然了,道教除了以上这四种动物不吃之外,一切具有灵性的山珍海味也都不吃,比如蛇、鲶鱼、穿山甲、狐狸等等,因为这些动物具备的灵性,吃了他们会导致他们的怨念非常深,乃至于形成冤亲债主,对于修行可是大大的不利,又因为其身上带来的各种不明病菌和寄生虫,吃了之后可能会感染病毒,因此道教是千万不吃这些有灵性的动物的。
那么道教可以吃什么呢?一般而言,就是家禽可以,鸡鸭之类的饲养家禽,道教就不会太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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