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类每件收费50元。经济类每件收费300元。公民每人每宗收费2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每宗收费500元。合同公证费是经济合同签订时,请国家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所支付的公证费。而且公证费一般应从自有资金支付,如建设单位确无自有资金,经银行审定后,可在本项目支付。公证证明出生80元。
相关知识: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前者是指出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者是指彼此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关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条件,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如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是拟制血亲。姻亲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包括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姻亲之间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血亲还可以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前者是指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者是指彼此间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四十一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公证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
(二)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
(三)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
(四)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
(五)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的;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衍生问题:
公证需要什么?
第一、准备以下的公证的材料。包括个人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户口本,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第二,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比如说房产证,在没有拿到产权证的,需要带上购房合同和付款的发票等;
第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财产的协议书。
准备好上述材料之后,双方是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的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公证申请被受理之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是否合法;在确认合法之后,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或者婚后的财产协议书上签名确认该真实的意思表示。
出生证明办理是不需要缴纳费用的,免费办理的。
出生证明办理是需要到孩子出生的医院指定部门进行办理的,一般正规的医院都有专门的出生证明办理地方。
扩展资料: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2014年1月7日,昆明已经发出云南首份新版出生证。中国新版出生证明与旧版相比增加了6项防伪标识,在阳光下可以看到若干处隐形的防伪标识。
2018年6月5日,中国第一张全省通用的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在广州市发出。自2019年1月1日起,启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为了保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效性,保存时候应该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叠,撕开,或过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生证
各个省份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以山东省为例,出生证明公证每件(号)150元。
参照《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第八条,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
(一)自然人的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学历、学位、经历、职务(职称)、资格、无(有)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不含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选票、指纹、查无档案记载、证书(执照)、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文本相符等,每件(号)150元。
(二)自然人的财产权属(财产凭证)、收入状况、纳税状况等,每件(号)300元。
(三)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章程、决议、财产权属(财产凭证)、收入状况、纳税状况、证书(执照)、文书上的签名(印鉴)等,每件(号)500元。
(四)事实收养、抚养事实、认领亲子,每件1000元。
扩展资料
参照《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公证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等方式。
参照《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计件收费是指以每一公证事项为基本单位,按规定的数额或在规定的范围、幅度、限额内收取公证服务费的计费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公证服务。
参照《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是指按该项公证服务所涉及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公证服务费的收费方式。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一般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公证服务。
参照《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计时收费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提供公证服务耗费的有效工作时间,按确定的每小时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服务费的收费方式。采用计时收费的,公证服务结束后,公证员应当在工作记录中注明工作时间,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计时收费一般适用于现场监督类公证和保全证据类公证。
参照《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公证机构为当事人提供公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由当事人按照实际发生额另行支付,并由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出具合法票据:
(一)委托鉴定、检验检测、评估、翻译、摄影、摄像、刻录光盘、冲印照片等费用;
(二)公证机构指派人员到异地办理公证所需的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应由当事人举证的事项,但当事人因举证困难,委托公证机构进行取证发生的费用。
公证机构收取以上费用,应当事前与当事人协商一致,提供费用概算,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参照《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公证机构收取公证服务费,应当出具合法票据。公证机构代当事人支付相关费用时,应当提供代其支付的费用清单及合法票据。不能提供的,当事人可以不予支付。
参照《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公证机构收取公证服务费,可以在受理公证申请时预收,也可以与当事人约定在办理期间分期收取。公证机构的公证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收取任何费用。
参照《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因公证机构的责任不能出具公证书或者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服务费应当全部退还当事人;因公证机构和当事人双方责任不能出具公证书或撤销公证书的,应当按照双方责任大小退还部分费用。
因当事人提供伪证、举证不实等责任不能出具公证书或者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服务费不予退还。因其他原因当事人主动要求撤回的,公证机构可以按事先约定收取手续费。
参照《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减免公证服务费用:
(一)属于《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的;
(二)办理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事项、公证事务;
(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免的。
参照《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公证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公证机构应当与当事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山东省物价局 - 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山东省物价局 - 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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