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专升本市场营销学专业有哪些就业岗位?

湖北专升本市场营销学专业有哪些就业岗位?,第1张

大家想要进行专升本就为了能有个好工作,那湖北专升本市场营销学专业有哪些就业岗位?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1.湖北专升本市场营销学专业介绍

市场营销本科是指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ks考取市场营销本科学历。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市场营销人员是各个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不可缺少的人才,但由于培养数量一直跟不上,所以毕业生供不应求。

2.湖北专升本市场营销学专业前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才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压力也越来越大。与之相反,市场营销专业的需求缺口却越来越大。市场营销的就业前景非常可观。市场营销专业是需求较大的专业,各类企业均需要,就业前景很广阔,历年平均就业率达97%左右。

3.湖北专升本市场营销学就业分析

市场营销毕业生可以从事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市场开发、营销管理、推销服务和教学科研等工作。市场营销专业人员是各个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不可缺少的人才。根据我国有关资料统计,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我国企业界自办或协办的人才交流会约两千多场次,而每一次的人才交流会上,市场营销人员都是最受欢迎、最供不应求的人才。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这种势头在未来将越来越猛烈。相近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就业岗位如下:

1、企业的销售部门的业务员或主管岗位

2、零售企业或批发企业的促销员、推销员等岗位

3、企业营销部门的市场调查、信息统计、售后服务等岗位

4、企业的营销策划、市场预测人员

5、各类咨询公司的相关岗位。

现在大家知道湖北专升本市场营销学专业有哪些就业岗位了吧,大家现在都清楚了吗?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统计,截至2010年,我国设置有市场营销本科专业的高校共有591所。在供需问题在数量矛盾基本解决后,供需结构上的矛盾还比较尖锐,对本科市场营销毕业生的需求巨大且品种繁多。在这种背景下各高校思索本校市场营销专业的定位和专业特色就成为必然。

湖北省是全国高教大省但还不是高教强省,众多服务于地方经济的省属高校是地方市场营销人才供给的主渠道。笔者查阅了国内众多文献,虽然有相当多的文献研究了企业对市场营销人才素质与能力的要求和人才供需现状,但直接研究湖北地区市场营销人才供需的文献较少,基于前述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企业营销职能的发展,湖北企业对市场营销人才的需求发生了哪些变化?整体上湖北地区市场营销人才供需的状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只有了解了这些基本信息后,湖北地方高校才可能按需要制订符合市场需求的市场营销人才培养方案。

本文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湖北地区15家企业进行了调研,涉及教育咨询行业3家、激光制造行业2家、金融行业2家、网络行业2家、通信行业1家、医药行业1家、化工行业1家、汽车制造行业1家、消费行业1家、计算机行业1家。由笔者设计调查问卷,通过实习学生和毕业生在工作单位寻找合乎条件的被访者作答,被访者要求是营销中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经理、企业副总以上高管人员,以保证问卷研究的有效性。

一、湖北地区市场营销人才的供需现状

1.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规格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企业的营销职能在短短的二十年时间里经历了西方企业用一百年时间走过的路,从简单的销售部门阶段到现代的营销组织,对应着营销职能的变化,企业对营销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湖北企业正经历着哪些变化?我们调研发现,单从学历来看,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的有4家企业,占全部被调查企业的26.7%,其中有1家企业还要求硕士以上学历,要求专科以上学历的有11家,占全部被调查企业的66.7%,要求高中以上学历的有1家,占0.7%。高职高专毕业生是湖北企业营销人员后备人才库的主体,表明目前湖北企业对营销人员的定位还是一种注重 *** 作性的人才,但与五年前相比,大多数企业营销人员为高中、技校毕业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营销人员的12.7%,[6]情况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五年时间学历层次提高了一个档次。

从企业需求的营销岗位来看,销售(包括售前、集中和售后)、市场策划、市场研究是目前企业营销的三大主要职能,分别有89.7%、61.5%和46.2%的被访选择。渠道支持、公共关系和网络营销紧随其后,营销岗位的多样性要求营销人才培养目标的多样性。

2.市场营销岗位(职能)的需求分布

在问及“贵公司目前最需要什么样的营销人员?”,从岗位类别角度回答“销售与营销管理人员”频率为56.4%,排第一,表明企业最缺中高级营销管理人员,排第二的是“一线销售人员”,频率为51.3%,表明初级营销人才仍然有较大的需求,“营销策划人员”和“市场研究人员”以41%和25.6%列第三和第四位,表明企业对营销人才的“技术”含量有持续的需求。从营销人员专业、态度特征分析,湖北企业回答最需要“有行业背景的营销人员”频率为74.3%,回答需要“复合型知识的营销人员”频率为61.5%,回答需要“有一定经验的营销人员”频率为56.4%,排前三位。

3.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来源

从专业培养的角度看,从事市场营销工作的人并不一定是市场营销科班出身,这已被行业人士观察了解,一所学校培养的毕业生也不一定服务于学校所在地的企业,所以要想得到某个时期湖北地区市场营销人才的总供给量有难度,研究和了解湖北企业引进营销人员的主要渠道可以大致了解湖北企业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大致来源,可间接地推测湖北地方高校对市场营销人才的供给水平。从调查来看,56%的湖北企业从全国招聘,36%的企业从本地招聘,只有8%的企业从内部招聘,招聘渠道包括人才招聘会、大中专毕业生招聘会、媒体广告招聘、熟人推荐介绍、猎头公司招聘等。

从企业营销人员所学专业情况来看,市场营销专业出现的频率最高为64.1%,其次为经济类专业,为53.8%,第三为工商管理类和工程技术类专业,均为38.5%,可见企业市场营销人员的专业背景相当复杂,这说明非市场营销专业的毕业生是企业营销人员重要的来源。我们在考虑市场营销人才培养方案时一方面要考虑同类专业的竞争,努力构建专业特色,同时还要考虑不同类别专业之间的竞争,确立专业不可替代性优势。

4.市场营销人才供给的数量、质量及结构问题

有52%的被访认为“市场营销人才数量基本能满足要求”,33%的被访认为“数量不能满足要求”,10%的被访认为“数量远远不能满足要求”,只有5%的被访认为“略有富余”。

38%的被访认为市场营销人才质量较好,认为质量一般的占62%。在回答“你认为目前市场营销人才供给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时,有74%的被访认为是“专业技能和能力不能满足要求”,21%的被访认为“营销人才品种结构不能满足要求”,只有5%的被访认为“人才数量不能满足要求”。

二、基于能力素质模型的营销人员素质要求分析

能力素质模型是指担任某一特定的角色或达成某一绩效目标的一系列胜任特征素质的组合,又称为胜任力模型。笔者利用国内外对营销人员能力素质模型的研究成果,围绕知识、素质和能力三个方面设计了题目请被调查者回答。

1.湖北企业对营销人员知识素质的要求

被访回答营销人员最需要的知识素质按频率排序依次为“行业知识”(74.3%)、“营销知识”(66.7%)、“竞争和客户知识”(48.7%)、“商品知识”(46.2%)、“商务及礼仪知识”(28.2%)、“财务知识”(17.9%)、“法律知识”(15.4%)、“管理知识”(10.3%)、“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知识”(5.1%)、“贸易知识”(2.6%)。

2.湖北企业对营销人员技能素质的要求

被访回答营销人员最需要的技能素质按频率排序依次为“市场调查与分析的技能”(76.9%)、“营销策划技能”(69.2%)、“商务谈判技能”(56.4%)、“推销技能”(53.8%)、“口头表达技能”(46.1%)、“文字表达技能”(17.9%)、“网络营销技能”(15.3%)、“利用计算机处理信息的技能”(12.8%)、“英语交际技能”(10.3%)、“其他技能”(5.1%)。从以上被访回答来看,市场调查与分析的技能、营销策划技能、商务谈判技能、推销技能是企业营销人员最需要掌握的技能。

3.湖北企业对营销人员能力素质的要求

被访回答营销人员最需要的能力素质按频率排序依次为“沟通能力”(79.5%)、“交际能力”(51.3%)、“商业判断力”(51.3%)、“创新能力”(46.2%)、“抗压能力”(41%)、“逻辑思维能力”(28.2%)、“组织管理能力”(28.2%)。

三、湖北地区市场营销人才供需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需问题在数量矛盾基本解决后,供需结构上的矛盾仍较尖锐

从前面的调查分析可知,从总量上看,营销人才供需基本平衡,按岗位层次划分,企业最缺销售和营销管理人员,按岗位内容划分企业最缺销售人员,按岗位特征划分企业最缺有行业背景的销售人员和复合型知识的销售人员。高校市场营销本科生大学毕业后经过若干年的企业实践历练,才可能成为企业营销管理干部,所以,市场上最缺的销售和营销管理人员不大可能直接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接录用,因此,解决湖北地区营销人才供需结构上的矛盾更多的要依靠企业自己解决,这个矛盾可能长期存在,企业要有清晰的认知。

2.市场急需的有行业背景的市场营销人才缺乏,各高校培养的营销人才趋同

调查发现,有高达43.6%的被访认为各高校培养的市场营销毕业生没有差异性,还有43.6%的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不清楚”,只有12.8%认为“有差异”,说明当前各高校培养的人才特色不鲜明,定位不清晰。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己任的省属高校很多本身就是行业院校,如武汉工程大学是以化工为学校特色,湖北省化工企业80%的企业老总毕业于该校,三峡大学以水力电力为学校特色,武汉纺织大学以纺织为学校特色,长江大学以石油为学校特色,湖北经济学院以金融为特色等。这些学校只有面向行业,突出行业特色,服务行业,才能在与众多地方高校竞争时有立锥之地。

3.人才质量及类别市场认可度不高,企业不得不花大力气自己培养

这次调查还发现,有高达74%的受调查者认为湖北地区市场营销人才的专业技能和能力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其中,在学校应该解决的知识素质层面,认为学校培养的市场营销毕业生最缺的依次是行业知识、竞争者和客户知识、商品知识和商务礼仪知识;技能素质方面最缺的依次是商务谈判技能、营销策划技能、市场调查与分析的技能和口头表达的技能。在回答“你如何看待企业所需要营销人才的培养途径”问题时,有46.2%的人认为“主要通过企业自己培养与所学专业关系不大”,认为“主要通过高等学校市场营销专业培养再加上企业实践锻炼”的只有43.6%,另有7.6%的人认为“主要靠员工的悟性与兴趣成长,没法培养”。这表明,学校培养的市场营销专业人才与社会需求还有相当的距离。

4.企业营销岗位仍较为单一,减弱了对高层次营销人才的吸引力

这次调查发现,15家湖北企业的营销涉及了包括从销售到特许经营等7个不同的职能,但就某个具体企业的营销职能而言,大多数企业营销只意味着销售和营销策划。市场研究、渠道支持、公关、网络营销等职能被提及的均不到50%。营销职能的单一性使得营销工作对那些具有复杂知识结构的人和怀有不同就业期望的毕业生失去了吸引力。笔者所在的高校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毕业生,很多人是不愿意一辈子从事他们看来“技术含量”较低的销售工作,即使销售工作并非如此。

5.企业营销对计算机和信息技术使用较少,使现有营销人员知识和技能老化

在企业营销活动中,无论是市场调查与分析、营销策划、网络营销,甚至销售都会大量运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但从这次调查来看,只有2家企业设有电子商务岗位,在企业营销岗位最需要的11类知识选项中,“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知识”排在倒数第二位,在企业营销岗位最需要的11个技能素质选项中,“利用计算机处理信息的技能”排在倒数第4位,这有点出乎我们的意料,反映出湖北企业营销对计算机和信息技术使用较少,长此以往,必然使企业现有营销人员的知识和技能老化,无法适应全球化营销人才的竞争,从而降低湖北企业的营销竞争力。

保险公司应如何计算和扣缴其雇员、非雇员应纳的税、费?依据现行税收法规对此作具体介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03号)对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如何纳税,作了以下明确规定:

1.对雇员的税务处理

雇员为本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无论该收入采取何种计取方法,均应计入该雇员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第1款的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2.对非雇员的税务处理

非本企业雇员为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无论该收入采取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应计入个人从事服务业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上述收入扣除已缴纳的营业税税款后,计入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98号)规定,自2002年8月1日起,保险业营销员(非雇员)每月取得佣金收入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可按其余额扣除不超过25%的营销费用,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具体扣除比例。《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2002]139号)文件规定,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在规定扣除比例不超过25%的范围内,确定营销费用的扣除比例,报省局备案。

笔者以某人寿保险公司为例,就保险公司营销员取得的收入应如何纳税举例如下:

湖北省A市人寿保险公司雇员赵刚、钱贵,非雇员孙华、李明为公司推销人寿保险,2003年10月,公司根据其业绩支付赵刚、钱贵,孙华、李明当月的佣金及劳务费分别为800元、2000元、390元和3000元,问赵刚、钱贵,孙华、李明当月应纳多少税、费?怎样缴纳应纳的税、费?该省地方税务局规定,A市按期纳税的营业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元。A市地方税务局规定。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营销费用的扣除比例为25%(本文不考虑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其他规费)。

依照税收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赵刚、钱贵,孙华、李明2003年10月取得的佣金及劳务费收入应纳的税、费分别计算如下:

1.雇员赵刚、钱贵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营业税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财税字[1997]103号规定,赵刚、钱贵取得的佣金及劳务费收入免缴营业税。

(2)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税字[1997]103号规定,赵刚、钱贵取得的佣金及劳务费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计税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其计算公式

月应纳税所得额=全月应税收入额-扣除费用800元

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赵刚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为:800元-800元=0

即无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赵刚当月取得的佣金及劳务费收入依法免缴个人所得税。

钱贵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元-800元=1200元

对照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其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钱贵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200元×10%-25元=95元

2.非雇员孙华、李明应纳税、费的计算

(1)应纳营业税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财税字[1997]103号规定,孙华、李明取得的佣金及劳务费收入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208号、[2003]12号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将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200-800元提高到1000-5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现行每次(日)营业额50元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100元。营业税起征点的规定,适用于所有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7条规定,纳税人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应按营业额全额计算应纳税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

孙华当月取得的佣金及劳务费收入为390元,未达到该省地方税务局规定的营业税的起征点(月营业额1000元),因此,依法免缴营业税;李明当月取得的佣金及劳务费收入为3000元,超过了该省地方税务局规定的营业税的起征点,应按营业税“服务业”

税目依5%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李明当月应纳营业税为:3000元×5%=150元

(2)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国发明电[1994]2号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附加率为3%),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的税、费。

李明当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为:150元×7%=10.5元

李明当月应纳教育费附加为:150元×3%=4.5元

(3)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税字[1997]103号、(国税发[2002]98号)规定,孙华、李明取得的佣金及劳务费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计税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4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1条第1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依照上述规定,非雇员取得的佣金及劳务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每次收入额减除实纳(应纳数,下同)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允许保险业非雇员扣除的法定营销费用限额后的余额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实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允许保险业非雇员扣除的法定营销费用限额-费用800元;每次收入额减除实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允许保险业非雇员扣除的法定营销费用限额后的余额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实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允许保险业非雇员扣除的法定营销费用限额)×(1-20%)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允许保险业非雇员扣除的法定营销费用限额=(每次收入额实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当地地方税务局规定的扣除比例

孙华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为:390元-390元×25%800元=-507.50元

应纳税所得额出现负数,即无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孙华当月取得的佣金及劳务费收入依法免缴个人所得税。

李明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允许李明扣除的法定营销费用限额为:(3000元-150元-10.5元-4.5元)×25%=708.75元

李明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150元-10.5元-4.5元-708.75元-800元=1326.25元

李明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326.25元×20%=265.25元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条还明确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

3.税款的缴纳方式

纳税人如何缴纳税款?财税字[1997]103号、国税发[1998]13号、[2002]98号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笔者综述如下:

(1)雇员或非雇员从聘用的企业取得收入,该企业即为雇员或非雇员应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于次月7日内将所扣税款缴入国库。

(2)对雇员或非雇员直接从其服务对象或其他方面取得的收入的部分。由其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3)由于保险公司计算机管理手段比较先进,财务核算较为规范、对保险公司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一律不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计算个人所得税,必须实行查账征收。

(4)有关企业和个人拒绝申报或代扣代缴税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各保险公司可参照上例的计算方法计算并扣缴其营销员应纳的税、费。若还有不清楚的,请到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咨询。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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