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样说。
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讨论这个问题。
第一,儿童生命成长的法则究竟是什么?
第二,我们为什么要让孩子早早地认字?
我们先讨论第一个方面。0-6岁的儿童,必须在生命的头6年中,学会把握这个物质世界的基本秘密,创造一个自我。这听起来像是一个哲学问题,但它表现在孩子生活的点点滴滴,表现在孩子的每一个行为和感觉上。
首先,从孩子把自己和这个世界分离开始。孩子出生时,和这个世界是浑然一体的,和自己也是浑然一体的。例如,儿童所看见的,他认为和自己是一体的;触摸到的,他也认为和自己是一体的;儿童甚至不能区分自己身体中各部分的功能。所以儿童要用6年的时间,更确定地说是7年,儿童必须借助于外在的环境,依靠生命内在的觉醒,依靠感觉,逐渐地把自己和这个物质世界剥离开,把这个物质世界中的此物和彼物剥离开,把自我的一切剥离出来,并且,建立自己与自己之间的关系,自己与别人之间的关系,物与物之间的关系,以及自己与物之间的关系。这些都是生命成长的自然法则所预定好的,谁不遵守这个法则,谁就要承担不遵守自然法则而导致的后果。
其次,儿童必须在这7年中,创造出一个自主的内在管理系统,这个系统就是自我。儿童两岁时,自我意识开始出现,儿童以占有“我的”物质开始,到语言说“不”来确定“我”和我之外的物质之间的不同,最终到区分出“我”“你”“他”,逐渐地将自我创造了出来,建立了情绪的、感觉的、心理的、认知的、精神的内在环境,造就了一个在意识上独立自主的自我。这一部分,对于人这种生命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如果在0-7岁前不能建立,人就会沦丧在更低的生命层面中求生存,这就是生命成长的法则,也是儿童在0-7岁期间最重要的使命。这一点,却被我们长久地忽略了。
你认为这样一个生命的巨大工程,对于一个弱小的生命而言,还不够艰巨吗?
文字,是这个物质世界的符号,即使儿童到了5岁时有了认字的愿望,也是把它当作和物质一样的存在物来看待的,比如一个符号,一个绘画,一个涂鸦……继而他们又会发现,这个符号原来与可触摸的东西是可以配对的,这个配对会给孩子带来欣喜。
如果是自然状态,你不会看到有哪一个孩子,会把文字以成人认为的那种文字的意义来学习。这正是这个时期儿童生命的特征,所以,如果说5岁有一个认字和书写的敏感期,也只意味着和孩子认识这个物质世界的其他东西一样,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而不能够用文字把孩子局限在脱离现实的书本世界里,因为儿童这个时候成长的是生命,建构和创造的是自我,而不是用如此珍贵的时间,来学习一个技能。
我们的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我们非要让孩子认字?为什么我们非要把小学的内容下放到幼儿园,把中学的内容下放到小学?我们要问的是,我们基于什么样的动机这样做?是基于恐惧?是基于对未来的担忧?是基于跟随潮流?还是基于把生存问题提前压到了孩子的身上?当我们能够清楚地知道我们这样做的动机时,答案自然就出来了,我们要不要这样做,自然也就知道了。
反过来我们再问一下,我们对孩子有多少了解?对人这种生命的成长过程又有多少了解?我们还要问一下,我们怎样做对我们的孩子更有帮助,更有支持?将来,在他18岁走向社会的时候,他究竟是依靠什么在这个社会上生存,并创造自己的生活?是依靠强大的人格力量和心理力量,还是依靠提前学会的技能?
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知道,通过创造自我建立强大的人格力量和心理能量,是0-6岁成长的主旋律,错过了这个时期,也许这一辈子都无法再弥补;而孩子自然发展到该学习与认字的阶段,儿童会轻松愉悦地学得很好。如果错位,我们将会付出捡了芝麻却丢了西瓜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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