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长的假期可以到婴儿满一岁为止
2019年6月,湖北省卫健委将咸宁确定为全省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示范试点,也是全省唯一的市级示范试点单位。
针对婴幼儿无人家庭抚养问题,《方案》提出实行“育婴假”,即在落实现有产假政策的基础上,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自主探索实施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育婴假。婴幼儿的父母都可以申请,假期最长可以持续到一岁。
### 湖北咸宁育儿假最长可至孩子1岁
9月15日,湖北省咸宁市发布《咸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全面落实产假政策。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自主探索实施符合自身实际的育儿假。婴幼儿父母双方均可申请,假期最长可持续到一岁。
方案还确定了咸宁探索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五种基本模式:
1。家庭养育型,从促进儿童早期全面发展的目标出发,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家庭养育,并予以鼓励。
二。政府引导型。各地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和引导发展面向大众的普惠性托幼服务,重点支持建设能够承担一定引导功能的示范托幼机构和社区托幼服务设施。
三。福利型单位,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以个体或联合组织的形式为职工提供福利照顾服务。
四。社会创办型,利用出台的各种保障措施,梳理社会力量进入的堵点和难点,通过市场行为引导社会机构自建托儿所。
五、关爱儿童于一体,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挖掘潜力、拓展服务,开设2-3岁婴幼儿护理班,满足群众对护理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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