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证明。
(2)双方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核实后,予以补发并登记备案。
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正反面;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后丢失的,只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首页。
###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准备好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分娩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病历办理。
1。凭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到分娩医院领取出生病历;
2。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病历到产妇户籍所在地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 《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程序:
1。凭分娩医院出具的出生病历到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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