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含家庭病床)住院治疗。
2。被保险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
医保支付的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类:
(1)住院医疗费用;
(2)急诊观察住院前7天内的医疗费用;
(3)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 不予报销的范围
1。在太原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急诊除外)。
2。不符合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
3。住院医疗费用未在规定期限内结算。
4。私自更改处方或自行索要处方的药品费用。
5。在国外或港、澳、台省发生的医疗费用。
6。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7。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 报销比例
1。住院:
一级医院:85%;
二级医院:70%;
三级医院:60%;
急诊住院:50%;
异地三级医院转诊:55%。
2。普通门诊:
报销比例:对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