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保险人的户口、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被保险人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原件。(以上材料均由合肥市医保中心存档。如有需要,请提前复印保存。)
### 报销时间
住院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出院后30天内到合肥市行政区行政环路88号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居民医保业务15~16窗口申报。
### 报销领款
1。第一次领钱时,患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指定银行领卡;领取时可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至指定银行卡(学生和18岁以下儿童不能提供身份证提供户口本)。
2。付款地址:尚辉银行合肥科技支行(合肥柏景湾西门亳州路58号)。
3。注:银联卡用于日后报销。请不要取消,以免再次发生费用时无法注入金额。
### 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1。住院医疗费用;
2。急诊观察和住院治疗前7天内的医疗费用;
3。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疾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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