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余额2020年清零,年底注销个人医保账户
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07年的40元提高到2018年的490元,为减轻参保群众缴费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件规定:
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2020年底前要取消,平稳过渡到门诊统筹。个人(家庭)账户已注销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什么是医疗保险个人(家庭)账户
党的十九大提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目前已有24个省份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其他7个省份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仍在并行运行。部分地区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过程中设立了个人(家庭)账户过渡。所以会有个人账户。
不是所有的个人账户都注销
仅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城镇职工医保不受本通知影响。
取消不等于“清算”
门诊统筹报销的费用原本不属于个人(家庭)账户。即使注销了个人(家庭)账户,医保卡余额也不会清零。参保居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纳入统一统筹基金账户,住院和门诊就医均可按规定比例报销。
这项措施不会影响医疗保险福利
实施后,城乡居民将和城镇职工一样享受门诊报销待遇,看病将越来越方便,报销比例也将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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