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印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编号。出生医学证明是办理新生儿落户等事务中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
###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资料
1。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
2。新生儿父母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收到保健手册
4。母亲出院去结账。
### 办理时间 婴儿出生1月内
因特殊情况不迟于6个月。延迟办理会给新生儿的父母或监护人带来一些不便,甚至需要提交亲子鉴定证明才能顺利办出生医学证明。
地址:新生儿出生的医院
住院分娩后要及时填写首次发放申请表,在医院办理。
### 注意事项
1。首先,提前得到新生儿的名字。新生儿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用字必须符合《通用规范汉字表》。出生医学证明一旦打印出来,新生儿的名字就不能更改。
2。新生儿父母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身份证。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或不便,由新生儿父母自行承担。
出生医学证明分为封面和封底。首页由新生儿的父母或监护人妥善保管,背面作为出生人口登记的凭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登记前,不得私自剪去封面和封底,否则将成为无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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