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登记为非农业户口。此类账目需经派出所审核后办理。
### 办理材料 国内非婚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
1。申报户口、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
其他特殊情况下需要提供的材料
1。父母的婚姻状况声明;
2。父母为已婚并与已婚一方生育的,提交配偶同意接受证明和配偶居民身份证;
3。如果是随母亲报纸出生的,提交母亲产前医院检查、分娩记录、出院小结等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
4。如果是随父出生,提交亲子鉴定证明;
国外非婚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的证明材料1。申报户籍事项申请表
2。宝宝入境时持有的证件
3。申请人在国外出生的证明
其他特殊情况下需要提供的材料
1。父母为已婚且与已婚方生育的,提交配偶同意接受证明和配偶居民身份证
2。如果是随母亲报纸出生的,提交母亲产前医院检查、分娩记录、出院小结等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
3。如果是带着父亲的报告出生的,提交亲子鉴定证明
### 办理流程
申请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材料-属地派出所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派出所审核材料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材料是否提交分(县)局审核-分局审核材料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材料是否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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