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南昌市户籍居民,可在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出生时父母双方均为双军人,双方或一方为南昌警备区现役军人。可以在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南昌市、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统一登记;
4。南昌的新生儿必须在出生后三个月内登记。
###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南昌市入户申请表填写要求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的结婚证(应保留原件);
4。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保留原件复印件);
注:新生儿出生3个月后报户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住院分娩的病历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
### 办理流程
1。给宝宝起个好名字;
2。到生育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到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领取户籍申请表;
4。到居委会办理入户核查手续;
5。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出示居委会证明和公安局申请表——计生办核实无误(符合政策)——出具准许入户证明;
6。回到辖区派出所,正式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内户籍;
手续费:不收费。
办理地点: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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