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需要根据本市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措施或者补充意见一并贯彻实施的,该转发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应当送市法制部门审查通过后,连同被转发的文件由发文单位送市政府公报编辑机构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发布实施。
(二)简单转发不需要提出具体措施或者补充意见的,应当将转发文件及被转发的下级机关文件及时送市法制部门备案后,由市法制部门转送市政府公报编辑机构在《深圳市耐和人民政府公报》上发布实施。
(三)转发文件之后,需要相应修改或者废止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转发机关应当及时提请市政府进行修改、废止工作;需要相应修改或者废止市政府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转发机关应当及时组织进行修改、废止工作。
(四)被转发的文件与我市现行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不一致,或者对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有关主管部门在转发实施前,应当向市政府请示。
问题的“红头文件”都会有具备以下共同特点:一是设定公民义务或剥夺公民权利无法定依据;
二是违反国家行政处罚法,擅自设定行政处罚内容或自行规定罚没款的收缴方式;
三是无行政审批设定权的机关,擅自设定行政审批事项或增加行政审批环节和条件;
四是谈首规范性文件含亩数制定技术上不够规范;
五是强调管理相对人义务多,规定管理机关责任和制约措施少等。
本级单位正式行文转发的文件肯定属于有效文件,应该执行。如果不是本单位转发的上级文件这要分情况看。本单位的直接上级单位孙轮文件大于本单位文件的效力,上下级单位文件如有冲突以上级单位文件为准。
不是本单位的直接上级,但属于行业或其它方面的上级岁岩单位文件,属于业务指乎凯御导性、规范性方面的文件必须贯彻执行,不属于业务方面的文件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或不执行。
下级进行转发升郑模。上级丛袭开展活动的文吵缓件下级转发即可。公文具有借鉴价值,且没有大的区别,不需要大的改动,可直接转发。
如有所区别,可在转发通知中提出参照执行的具体意见,行文时,只可用转发,不可用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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