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2016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活动,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活动,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