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产假多少天

宝宝妈妈2023-05-18  38

广州的产假一般最多有178天,其中98天为全国统一的产假。另外的80天产假依据的是《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即对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奖励的产假。所以在广东省(含广州市),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额外80天的奖励产假。顺产产假:98天(含产前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晚育假期: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难产产假

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流产假规定

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

注:产假遇法定节假日的,法定节假日均包含在请假时间内。

男职工陪产假相关规定:已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陪产假,陪产假期间每日工资标准为单位月平缴费工资除以30。

广州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陪产假期间工资=上半年单位月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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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猛芦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枝盯带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

怀则缺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

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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