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为什么不能送上门要自己去取

宝宝妈妈2023-03-19  46

快递本来就是必须按照服务约定送到指定地点的门对门物流活动,尤其在收件人要求的情况下。

如果无法做到,就不要做出虚假的承诺,外卖员快递员也不要接无法完成的任务。

送上门也是义务,也是责任。但是如果一个个送上门,那会浪费很多时间,那基本上没有一个快递员能在当天把他区域该派的件全部派完,除非真是不用休息派到十一二点派完为止。

送货上门并不局限于送到家,而是要送到与收件人或代收人约定的地点,不管收件人或代收人是否要求当面验收,告知环节是不能少的。也就是说,如果收件人与快递企业约定了送货上门,并明确表示要当面验收,快递员就应该按规定做到位,没有任何折扣可打。

快递员没有送货上门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论客户有什么要求,我就是不愿意给你送上门,第二种是放到快递柜或代收点,给客户打个电话或发条短信。现在很多人为了隐私考虑,没有写明具体楼层与位置,大多写的小区位置,快递员将快递放到代收点大众也较为接受,但是如果客户要求送货上门,快递员不送货上门那就是违规了,这种行为可以拨打其公司电话进行投诉。

快递公司是有义务将货物送到收件人手上的,但有些公司上门超过3次就不送了,收件人有权拒绝前去取货.快递公司拒绝送货上门本身行为就是不正确的,因为已经支付了快递费用,就有权得到相应的服务。

首先,可能是快递站点放不下(尤其是购物节期间)。很多人(包括我)如果不是急需什么东西,可能会耽误、忘记去取快递。难道只是以后一个个打电话去取比较麻烦吗?来快递站取的时候有必要多收一天的保管费吗?

提醒:送货地址在送货范围内。如果快递员不打电话征求用户意见,直接将快递送到快递站或放入快递柜,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违反了《邮政法》。这个可以投诉!

而且,需要收件人亲自收寄的快件,网点四点以后默认签收。如果货物有问题,谁负责?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已经明确规定,快递企业无权要求消费者“先签后验”。这不是看不见吗?先签字再检查?

其次,网购是为了方便。当我购买这个产品时,我购买了它和所有让我接受它的服务。那么这个上门费是卖家承担还是买家给的呢?之后卖家是否也要注明包裹是否送货上门?

还是那句话,这些标榜送货上门的购物平台,比如田淼超市京东,是算在有限次数内还是算在有限次数外?

快递公司的这种做法和当时外卖平台的做法如出一辙。“送餐”,即商品直接送达消费者手中的过程,是外卖平台的核心含义。衡量这一环节的量化标准是食物送达所用的时间。作为平台老板,为了消费者体验,需要提高送餐效率,才能获得消费者的好评,不断使用自己的平台,所以压缩了骑手的配送时间。如果骑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受到消费者青睐,如果骑手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骑手工资将被扣除。平台总是受益的。

送餐时间以及用户的好评和差评都会直接影响骑手的收入。那么,矛盾自然就转移到了消费者身上。你愿意多等5/10分钟,你迟迟不接受他的送达。他怕差评,所以会先给那些不愿意等5/10分钟的人。

快递也是如此。公司扣员工,不送货上门的快递员工资不变。你收了快递,快递员也不会感激你。你不收也不送货上门,快递员也不乐意在你家门口骂人,所以最后欺负你的都是善良老实的人…

把公司的坏人留给消费者,而不考虑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同时站在道德制高点宣传快递员有多辛苦。消费者现在甚至不得不为此买单。但是别忘了快递的定义是什么:门到门的物流服务!

也许迟早会出现恶性竞争:它叫“门到门快递”,重点是送货上门。

快递如果在特定的情况下的“送货上门”可额外收取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能够接受,还是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不能够一概而论的。

生活中,当我们在网上所购买的商品本身所包含的快递费用已经涵盖了快递员送货上门的这一部分服务,而很多时候,快递员为了节省时间或者是图自己的方便选择,将我们所购买的商品放在小区的物业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场所是不合理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快递员额外的收取送货上门的费用,我也是无法接受的。

但是我们也应该考虑到一些实际,比如说我们居住的地方比较偏僻,想要让快递员把自己购买的商品完全的做到提供送货上门的服务,也是不太现实,因为这样会耗费快递员大量的时间成本和体力消耗,但是自己又不方便去固定的快递点取快递,在这种情况下,对快递员或者是快递公司提出额外付出一定的费用,让快递员送货上门的服务是完全正常与合理的,当自己在快递员统一配送快递的过程中,家里面并没有人来收取快递包裹,而自己又想让快递员在自己的特定时间内给自己送快递,在这种情况下额外的给快递员一定的费用作为补偿,也是无可厚非的,毕竟我们不能够只考虑到自己的方便,而忽略了快递员的实际和他们在给我们送货上门的过程所遇到的困难,很多时候我们也需要学会换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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