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产假是多少天

宝宝妈妈2023-01-31  125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规定的 产假 最长是多少天?”的解答如下: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 晚婚晚育 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 女职工 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关于国家规定的产假是多少天这个问题,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 14周, 生育流产 医疗费用 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分娩的假期,根据不同的情况,假期也不同,分娩是一个女人非常重要的时期,要修养调整一段时间,具体的假期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

二、如果是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如果生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四、如果是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产假。

五、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指的是在指妇女产期,产后的休假待遇,从分娩前半个月到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的可以前后长至四个月,产假是国家为了保障产妇恢复身体健康而规定的假期。

休产假不能够过度提前,也不能过度推后,产妇分娩以后一定要有一段时间的修养,才可以逐渐的恢复到健康的状态。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政策,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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