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埃索美拉唑镁肠溶片:[适]1.消化性溃疡;2.返流性食道炎。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医保乙类。
3强骨胶囊:无限制,无个人自费部分,医保甲类。
4骨化三醇胶丸:适]1.肾性骨病;2.严重骨质疏松3.连续使用糖皮质激素6个月以上。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肾透析患者门诊治疗限一级以上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医保乙类。
5肾炎舒片:无限制,无个人自费部分,医保甲类。
6吗替麦考酚酯胶囊:[适]器官移植。限三级以上医院使用。
7新清宁片:无限制,无个人自费部分,医保甲类。
解析:在上述药物注明的用药限制医院中开具才能报销(区级医院属二级、市级医院属三级,在社区医院即一级医院不能报销),同时要有上述疾病诊断,需个人部分自费指个人自费10%,即首先此种药物药费要先自费10%,剩余部分再按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报销(70岁以上报90%,70岁以下85%)。无限制指只要是在医保定点医院开具,均可报销,不受医院级别限制,也无个人部分负担。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药品是指保证职工临床治疗必需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的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的药物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部分能力支付费用的药物,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5号)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由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三部分组成。由于西药和中成药的药用成份和治疗适应症相对明确,产品的剂型、剂量、规格及其价格都有明确的规定,所以采用“准入法”,制定准予支付的药品目录,药品名称使用通用名,并标明剂型。由于中药饮片的药源广泛、药材品种繁多,使用剂量和规格差别大,对中药饮片采用“排除法”,制定不予支付的药品目录。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三部分。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分别为1133个和1137个,中成药品种927个,民族药品种47个。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127种及1个类别。其中,单方不予支付的有99种,单、复方均不予支付的有28种和1个类别。各省市自治区在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下可以适量的增加一些药品。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应为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药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
(2)符合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药品。
以下易于滥用的、可用于非治疗用途的药品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一是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二是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三是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炮制的各类酒制剂;四是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五是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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