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都有些什么医院?公立私立的都算 越详细越好

宝宝妈妈2023-08-05  59

安康市中心医院 [国营、三级乙等] 地址:安康市金洲南路85号

安康市中医院 [国营、三级甲等] 地址:安康市巴山东路47号

安康铁路医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安康市江北

安康市第一人民医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安康市西城区鲁班巷

安康市第二人民医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安康市衡口镇

安康卫校附属医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安康市育才路96号

安康市妇幼保健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安康市新城魁星路街13号

安康市安宁医院 [国营、一级甲等] 地址:安康市恒口镇

安康市安康骨伤医院 [国营、一级甲等]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同镇

安康市精神康复专科医院 [国营、一级甲等] 地址:安康市香溪路59号

汉阴县医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汉阴县城关镇北城街45号

汉阴县中医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汉阴县解放街60号

汉阴县妇幼保健站 [国营、二级乙等] 地址:陕西省汉阴县城关镇民主

汉阴县双河医院 [国营、二级乙等] 地址:陕西省汉阴县

石泉县中医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石泉县中街

石泉县妇幼保健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陕西省石泉县城关镇向阳街

石泉县医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石泉县城关镇向阳街

陕西省宁东局医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宁陕县旬阳坝镇旬阳坝街

宁陕县医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宁陕县城关河堤西街13号

宁陕县中医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陕西省安康地区宁陕县关口街155号

宁陕县妇幼保健站 [国营、一级甲等] 地址:宁陕县

宁陕县江口医院 [国营、一级甲等] 地址:宁陕县

紫阳县医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中段011号

紫阳县中医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紫阳县第三居委会

紫阳县城关镇骨伤医院 [国营、二级乙等] 地址:紫阳县

紫阳县妇幼保健站 [国营、一级甲等] 地址:紫阳县红卫二路

岚皋县人民医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心街36号

岚皋县中医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岚皋县四坪路12号

岚皋县妇幼保健站 [国营、二级乙等]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开发区西二路

平利县医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48号

平利县中医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陕西省平利县城关镇西直街1020

镇坪县医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镇坪县

镇坪县钟宝医院 [国营、一级甲等] 地址:镇坪县

旬阳县医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旬阳县新四街上菜湾中段

旬阳县中医院 [国营、二级甲等] 地址:陕西省旬阳县祝尔慷大道

旬阳县妇幼保健站 [国营、二级乙等] 地址:旬阳县城关镇兴旬路

白河县医院 [国营、一级甲等] 地址:白河县

白河县中医院 [国营、一级甲等] 地址:白河县

白河县妇幼保健站 [国营、一级甲等] 地址:白河县

安康市合作医疗位于: 解放路28号.

下面附上安康市个县市的合作医疗点:

宁陕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

迎宾大道12附近

紫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

环城路附近

汉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

凤凰大道附近

宁陕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迎宾大道12附近

旬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商贸大街178

汉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凤凰大道附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骨科普处)定点医院

巴山西路134附近

石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人民路附近

紫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环城路附近

白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旬白路122号附近

补助办法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略有节余”的原则,合理确定补偿范围和标准。

(一)大病统筹基金补助范围。慢性病门诊费和大病住院费用补助办法按《安康市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安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试行)》和《安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将一些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范围,由县区确定具体补偿病种、对象、标准和程序,报市合疗办批准后实施。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对“降消”项目县区,计划内孕产妇住院分娩先执行项目补偿,再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补偿;对其它政策规定费用优惠的医疗项目,先执行优惠政策,再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各项补助合计数不得超过其住院总费用。

(二)单病种住院补助标准。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属单病种的,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定额补助。具体病种、费用定额和补助标准由市合疗办制定。

(三)非单病种报销起付线、分段标准。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属非单病种的,对补助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分级分段、按比例计算、累计相加的原则予以补助。

1、个人起付费标准: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1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500元,市外医疗机构1000元。住院医疗费用不足起付标准的不予补助,年度内多次住院治疗的应按规定标准重新交纳起付费。

2、住院费用分段标准:在县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原则上不再实行分段补偿;在县级以上医院(不含县级医院)可分段补偿,一般划分为0-2000元、2001元-6000元、6001元以上三段。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按照非单病种报销比例略低于单病种、医疗机构级别越低补助比例越高的原则,合理确定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补助比例和各段补助比例,报市合疗办备案。

(四)统一补助封顶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基金补助封顶线为每人每年1万元。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困难优抚对象的住院自付部分从医疗救助渠道解决,具体办法由各县区制定。

(五)统一住院补助程序。农民在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办理任何转院手续,到市外定点医院就诊也要简化转诊手续和医疗费用审核程序。

1、合理设置参合农民住院补助程序,全面落实报销直通车制度。出院时在定点医疗机构现场补助,补助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后按月到县区合疗办审核结算。各县区合疗办要严格审核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资料,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补助资金,各定点医疗机构具体做好参合患者住院管理、合疗宣传和费用结算工作。

2、参合农民因外出务工、经商、上学等原因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一周内报县区合疗办备案,出院后凭有关资料回本县区办理补助手续,按照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标准补助。

3、跨年度连续住院病人,下年度家庭继续参加合作医疗的,应连续核算补助;下年度家庭未参加合作医疗的,只补助本年度12月31日以前所产生的医药费用。

4、参合农民因外伤住院治疗,无第三者责任的,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才能获得补助。

在整个安康地区,安康市人民医院不是最好的医院。

在安康,排名第一的医院是安康市中心医院,也就是以前通常称作地区一院的那家医院,不管是硬件设施还是医务人员配备都是安康最好的,当然治疗费用也是最高的。

排在第二的就是安康中医医院,也就是以前称之为地区二院的那家,和中心医院相比,各种配置稍次之。

至于安康人民医院,只能往后排了,但是我们评价医院的好坏意义不大,关键是看它有没有专精的科室,所谓对症下药,选医院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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