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血压回升并能维持时表明出血量少且己停止出血;若检查红细胞压积在30%以上则不需输血,否则应适量输血,最好为新鲜全血,使红细胞压积维持于30%。
补液过程中血压仍低,而中心静脉压也低时应继续补液。
若中心静脉压升高则提示补液过量或心功不全,应使用西地兰0.2~0.4mg静脉注射,甲心静脉压可下降至正常;若使用西地兰后中心静脉压下降明显,低于正常时为液量不足应继续补液。
2.止血:在补充血容量的同时,应尽快止血。
一般情况下应在休克基本纠止后进行根本止血。
但对于难以一般措施控制的出血,应在补充血容量的问时进行手术止血。
3.补充血容量和治疗原发病及止血是治疗失血性休克的中心环节,但也不应忽视其他的一般治疗措施。
###成人烧伤面积超过20%,小儿超过10%,就有可能发生休克。
此时,需要静脉补液抗休克。
补液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选择补液途径。
2.根据烧伤面积、体重估算总补液量,并合理分配晶体溶液、胶体溶液和水分的摄入量。
3.大面积烧伤以静脉补液为主,口服补液为辅。
4.静脉补液遵循先快后慢、先晶后胶、晶胶搭配、先盐后糖、见尿补钾的原则。
先快后慢,是指休克期第一个24小时的补液量的一半要在伤后8小时内输入,另一半则在剩下的16小时内匀速输入;先晶后胶,是指先输入一定量胶体溶液,后输入胶体溶液。
5.根据临床监护指标随时调整补液量、种类及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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