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外盒包装上没有标注产品净含量,在盒子里面有产品说明书,说明书上有净含量可以么

化妆品外盒包装上没有标注产品净含量,在盒子里面有产品说明书,说明书上有净含量可以么,第1张

净含量应标注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展示面上,无法标准在展示面的,也应标在外包装的可视面上,不能标在产品说明书上。外包装还必须标示成分、保质期、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产品执行标准、产地、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你可以参照国家标准GB52963,上面都有详细说明。

看国家检验检疫标志:通过了国家质检部门安全检测的护肤品,在其产品包装上都会有一个圆形亮片标志,上面印有中国检验检疫和CIQ字样,没有此标签的产品,消费者应谨慎选用。

选购护肤品技巧:

1、选择标准:市场上的护肤品样式很多,品种也不少,往往让人不知何从,其实,不管选择怎样的护肤品,心中都该有个衡量标准,就是只选择纯植物的,不选择有人工添加的。

2、选择套装:选择护肤品时,最好选择套装,因为里面包含了一整套皮肤所需要的营养,能够起到很好的滋补作用。

3、有针对的选择:每个人的皮肤不同,所呈现出来的状态也不同,可以根据皮肤的需要选择护肤品。

4、测试肤质:在购买之前,检测肤质,然后再购买相应的产品。

5、根据季节和气候购买:根据天气所给的提示购买护肤品,例如春季和冬季较干燥,重在保湿,而夏季比较湿润,重在透气舒适。

扩展资料:

选购护肤品注意事项:

1、看包装:关注一下外包装上关于产品的信息,比如厂家信息,品牌,生产地以及保质期等。

2、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购买化妆品的时候要注意其说明书,好的化妆品会在说明书上标注注意事项,使用方法、净含量、保质期等信息,也应注意化妆品的成分,很多人对化妆品过敏就是对其中某些成分过敏,因此查看它的组成成分是很有必要的。

3、闻气味:要闻一闻是否有异味,会不会刺鼻,最后,还要在手背或耳背后使用一下,看看是否舒适和有无过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肤品

生产厂家、产地、规格、使用说明、生产日期或批号,还有防伪标志、服务电话、环保标志、循环标志等。

正规化妆品应标明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进口化妆品应标明产品的卫生许可证号,对体积小又无小包装、净含量小于15g或15ml的特殊产品,如唇膏、化妆笔等,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制造者名称。

扩展资料:

护肤注意事项:

1、注意皮肤的清洁

正值夏天,气温高人出汗多,皮肤的清洁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早晚的清洗一定要认真仔细,保持毛孔呼吸通畅。

2、做好防晒

夏天的强烈紫外线会让皮肤变黑并加速衰老,除了太阳镜、遮阳帽、遮阳伞等等以外,还可以用各种防晒霜、防晒油来加强防晒功效。

3、及时补充水分

由于夏天人的出汗量变大,所以要多喝水来补充,如果身体中就没有足够的水分,就无法满足皮肤细胞的需要,从而导致各种皮肤问题,多喝水不仅有利于排汗排毒,更有利于皮肤的呼吸畅通。

Fay Huang, Marketing & Training

Jul 13, 2019 · 15 min read

护肤品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市面上从十几块钱的洗面奶,到上万元的面霜,都含有各种各样化学成分,有溶剂,表面活性剂,还有林林总总的防腐剂、色素、香精、增色剂、稠化剂、络合剂等添加剂,还有商家宣传的各种“活性成分”、“有效成分”等等。作为普通消费者,也不知道这些成分具体能起到什么功效,真是乱花渐入迷人眼,一个脑袋两个大。那么护肤品配方中不同化学成分越多,对使用者可能造成的伤害越大吗?

笔者就这一问题咨询了业内人士Fiona女士,得知护肤品的基本组成主要是水,占到70%左右。油性原料,起保护、润湿和柔软皮肤作用,占15%左右。保湿剂,其作用是防止膏体干裂,保持皮肤水分如甘油,氨基酸类保湿剂,透明质酸钠等,占到10%左右。表面活性剂,能降低水的表面张力,具备去污、润湿、分散、发泡、乳化、增稠等功能,占5%左右。防腐剂,色素,抗氧化剂等添加剂不超过2%。其他活性成分比如天然提取物,概念添加的活性成分通常在1%左右。

首先,建议购买一款护肤品之前,除了问朋友、问代购、翻翻小红书看产品口碑以外,最好先了解一下所含成分。

国家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必须标明“全成分”表,所以产品的包装上必须注明完整的成分表。如果不知道具体功效,有一些网站和App,比如CosDNA、颜究院、美丽修行也提供成分表和说明,可以帮助了解产品的安全性和功效性,比如是否有致痘风险,是否含有酒精,是否孕妇慎用,活性成分是否适合自己,等等。敏感性肌肤要少用含有大量添加剂的产品,会增加致敏性的风险。

如果有严重的皮肤问题,建议咨询皮肤科专业医师。

其次,要注意成分的排序。成分表的排序一般是按成分的含量从高到低依次排列,排位越靠前,添加的量就越多,说明这个成分在该化妆品中占的含量越高。含量大于1%的才需要由多到少排,少于1%的在后面随便排。

除了一些特殊的原料(比如一些微量元素、维生素活性蛋白或肽)只需要极低的浓度即能发挥作用外,一般的成分都需要达到一定的浓度才能起效。比如某款沐浴露,虽然添加了很多精油、天然提取物,但是排序非常靠后,即含量非常低,而且这些成分在皮肤表面停留时间非常短暂,功效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能留下一丢丢香味就算不错了。还有一点,虽然商家会公开成分表,但是具体的成分比例和浓度是商业机密,甚至成分的等级,都是不能说的秘密。仅凭成分表,判断一款护肤品的优劣肯定是有失偏颇的。

再次,要理性看待有安全风险的成分。只要是行业标准允许添加的物质,少量添加对于正常皮肤来说是没有问题的。

我记得大学有一次做药剂实验,题目是制备冷霜(W/O油包水护肤霜),没啥活性成分,功效大概就是往皮肤上涂抹上一些油脂,起到保湿滋润的效果。实验的过程中,要用到很多添加剂,比如乳化剂,PH调节剂,最后还要添加防腐剂(尼泊尔金乙酯),再滴几滴香精,才算大功告成。

这里面有些成分完全可以不用添加,也不会影响使用效果,比如香精、色素等,添加后还容易致密。

有些成分则有争议,比如PH调节剂三乙醇胺存在潜在致癌性,比如防腐剂会导致皮肤老化,但是不添加的话,又容易滋生细菌不易保存。这类物质可以少添加,寻找更安全的替代物或改进包装等。

有些成分比如表面活性剂,可以增强产品的柔润度,提升皮肤触感,感觉容易推开,更易吸收,但也具有一定的刺激性,软化表皮细胞,溶解角质层。普通消费者从触感来判断优劣非常容易,所以制造商也想用触感的提升来讨好消费者,那么在不明显影响使用感受的前提下,能否减少添加呢?Fiona向笔者解释到:“ 用于化妆品的表面活性剂大部分都是非离子的,本身已经是刺激性最低的一类表面活性剂了。角质层会被表面活性剂溶解一些,可是角质层本身就有新陈代谢,表面活性剂不溶解他,他自己也会脱落一些。溶解了一些,又长了一些新的,处于动态平衡就好。平衡没被打破,皮肤就没问题。乳霜类的护肤品一定要表面活性剂少点可能3%,再少,产品质量有问题了 ”。看来隔行如隔山,有些化学成分对于产品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消费者来说,肯定担心经常使用这些成分会让皮肤变得糟糕,笔者建议遇到大量添加这类成分的产品,不要长期使用,避免副作用累积。

最后,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一款护肤品。小棕瓶相信大家都知道,这是笔者工作以后买过的第一只精华,当时广告打得是铺天盖地,肌因修护、直达肌底之类的宣传语给人感觉焕然一新,机场免税店里经常卖断货,后来各大厂家都纷纷推出了自己的精华,进一步扩大了精华这一品类,小棕瓶也算是功不可没。我最近一个冬天跟风买了一瓶红腰子,但是用完没什么特殊的感觉,由于北京冬天干冷,还经常干到爆皮,于是又想到了这款热度一直不减的明星精华,今天就来扒一扒它的成分。

雅诗兰黛特润修护肌透精华露

成分详解:

这款精华成分太多了,加上水一共是40个成分。

聚乙二醇-75,排第三。

双-PEG-18甲基醚二甲基硅烷,排第四。

苯氧乙醇,排第九。

角鲨烷,排第十。

看到排名第八的活性成分,稍稍有点放心了,到这里终于看到一个令人喜爱的成分。

三乙醇胺,排十一。

后面的成分添加量都很少,当然也包括主打的酵母提取物,就不提了。这篇文章仅给大家提供一个分析的思路,感兴趣的可以去百度之。普遍反馈用下来皮肤整体比较稳定,有一定的保湿功效,对祛痘印有帮助。

Fiona最后给大家几个小贴士:

1)其实护肤品选择知名品牌,自己用了后又没过敏,没其他不良反应就没事。不要对它期望太高,能保湿,能防晒就是它的基本功能,其他功能大部分都是噱头。

2)沐浴清洁类的护肤品就是能清洁,其他的功能也不要期望太高。

3)祛斑、防晒产品都属特殊化妆品,这个类别国家要求稍微严格一点。

4)还有关于面霜用量。常见的是用米粒大小量涂整张脸,其实也不可取。要润肤就要足量,多次重复,保湿效果才会真的杠杠的。

皮肤保养不能光靠护肤品,保持愉快的心情,充足睡眠,平衡膳食,规律运动,才能散发由内而外的美。

祝各位仙女和仙君们越来越美丽~mua~(谁说爱美是女性的专利~)

附:下表是常见的可以直接剔除的,基本无害的成分。表中的安全等级0代表食用级,绝对无害;1代表基本无害;2代表有一定刺激,但一般情况无危害;3代表该成分会对一些人引起过敏反应,需要注意。(表中安全级别仅供参考)

方法一

01

打开浏览器搜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找到并点击进入国家食品药品管理总局的官网。

02

进入官网后,在菜单栏点击进入“化妆品”。

03

点击“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

04

搜索框输入你所想查询的护肤品名称,就可直接查询。只要是在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有过备案记录的产品信息都可以搜索出来,如果搜索结果没有的话,就代表这个品牌的产品没有过备案记录,没有备案记录可以视为不合格产品。

方法二

01

打开“公信中国”移动端,点击进入“品选”栏目。

02

在“品选”栏目上方的搜索栏点击搜索,输入你要查询的产品名称或者品牌。

03

搜索后进入产品详情页,找到“成分分析”并点击。

04

打开后就可以看到这款化妆品中的各个成分了,根据安全风险和使用目的我们可以大致判断产品特性,更有针对性地使用。

本页搜狗指南内容仅供参考,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操作。尤其涉及您或第三方利益等事项,请咨询专业人士处理。

化妆品的标签问题:一是要准确辨识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正确的食品、化妆品标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内容清晰、醒目,消费者易于辨认和识读;标签的所有内容,应通俗易懂、准确、有科学依据;不得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物(容器)分离;标签内容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二是正确掌握进口食品标签的详细内容。进口食品标签必须标示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原产国或地区、国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其它标注内容等。三是正确掌握进口化妆品标签的详细内容。进口化妆品必须标注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内装物量、日期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口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其它标注内容等。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化妆品标签标识的监督管理,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规范》、《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等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包括粘贴、连接或印刷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以及置于销售包装内的文字、数字、符号、图案、音像和其他说明性材料等。

标签中未被覆盖的外文内容应符合本规范规定,或在标签中用规范中文明确表明“标签内容以中文为准”;专供出口生产的化妆品的标签不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化妆品标签标识的一般要求:

(一)化妆品标签注明的产品使用说明必须符合化妆品定义规定的使用方法(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和使用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部位)。

(二)化妆品标签应按照《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的要求标注有关内容。并应明确、完整的标明相关许可证号和批准文号。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文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不属于化妆品范畴的产品不得标注任何与化妆品卫生监管有关的上述批准文号和许可证号。

(三)化妆品标签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在华责任单位(进口商或销售商)名称及地址、原产国(实际生产国)、国内实际生产地、颜色、色号、香型、防晒系数、功能等信息应与产品获得相应卫生许可批件、备案凭证、以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上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并与许可时批准的产品一致。

第四条化妆品名称的标注要求

(一)化妆品名称应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的要求,名称原则上应包括商标名(或品牌名)、通用名和属性名。

(二)名称标注要清晰、完整、易于辨认,不能使用产生混淆、误导消费者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标注方式。名称中文字或符号之间应紧密连接,不得有明显间隙。除商标外,均使用相同字体和字号。

(三)名称中使用注册商标的,必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使用有夸大功能或误导消费者的商标。

(四)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可以是表明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的文字。以原料或功效成分作为通用名时,必须是产品配方中含有的原料和成分,但仅被理解为产品颜色、光泽、或气味的词语除外,如珍珠色、水果型、玫瑰花型等。以功能作为通用名时,该功能必须是产品真实具有的功能。

(五)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但一些约定俗成的品名,可省略属性名,如:口红、胭脂、唇彩、颜彩、眼影、粉底、护发素、精华素、面膜等。

(六)同一系列的化妆品,香型、颜色等不同,命名如采用相同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时,必须在产品名称中加以标识以示区别。

第五条关于防晒化妆品防晒功能的标识

(一)凡宣称具有防晒功能的化妆品,其产品标签中必须标注相应SPF值、PFA值或PA值等防晒效果指标。所标防晒效果指标必须有有效的检验依据支持。SPF值、PFA值或PA值必须按照卫生部发布(或认可)的测定方法在卫生部认定的实验室或国外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关于国外实验室资质条件参见卫生部《关于防晒化妆品SPF值测定和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43号)。

(二)防晒化妆品SPF值标识应按照以下规定:

1、当所测产品的SPF值小于2时不得标识对UVB的防晒效果。

2、所测产品的SPF值在2—30之间(包括2和30),则标识值不得高于实测值。

3、当所测产品的SPF值大于30、减去标准差后小于或等于30,最大只能标识SPF30。

4、当所测产品的SPF值高于30、且减去标准差后仍大于30,最大只能标识SPF30,而不能标识实测值。

(三)宣称具有防水、防汗等功效的防晒化妆品应具有有效的实验依据。

第六条化妆品标签标识中若标注“经皮肤科医师或眼科医师测试”、“本产品不引起粉刺”、“经过敏性测试”等相关用语,产品应具有有效的临床试验报告或检验依据。

第七条关于国产化妆品委托加工(包括分装)产品有关信息的标识

(一)委托方具有与被委托产品许可范围一致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方名称和地址,以及被委托方的名称和卫生许可证号;或者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卫生许可证号。

(二)委托方不具有与被委托产品许可范围一致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方名称、地址,以及被委托方的名称和卫生许可证号。

(三)虽不属于委托生产加工,但产品所有方与实际生产加工企业不同时,参照上述规定标示。例如产品所有方为总公司,实际生产加工企业为其下属某个企业。但首次申报时,应由总公司出具有关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再次申报时可提供复印件。

第八条关于警示语的标识

(一)为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避免消费者错误选择和使用化妆品,必要时,化妆品标签上应标注的使用条件、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的不良反应等警示信息,以提醒消费者。所有化妆品标签上均应标识“本品可能对少数人体有过敏反应,如有不适,请立即停用”内容。

(二)化妆品标签上标注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等应符合其所含原料的安全性要求。例如,某些原料仅限用于用后冲洗掉的产品或使用中不能接触粘膜,则含有这些原料化妆品的标签标识内容应符合这些使用限制。

(三)化妆品如含有现行《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的限用物质、限用防腐剂、限用紫外线吸收剂、限用染发剂等,应按照《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在标签上标注相应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四)育发类、染发类、烫发类、除臭类、脱毛类、防晒类产品及指甲硬化剂标签上必须标注详细的使用条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染发类化妆品还应在标签上标注以下警示语:“对某些个体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应按说明书预先进行皮肤测试;不可用于染眉毛和眼睫毛,如果不慎入眼,应立即冲洗;使用时,应戴合适手套”。

(五)凡是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适用于敏感皮肤或者类似词语的各种化妆品都必须在说明书中注明‘在使用前先作小面积试用试验’。

(六)下列类型的化妆品应在标签上标注相应警示语:

1、气雾器产品:产品不得撞击;应远离火源使用;产品存放环境应干燥、通风,温度在50℃以下,应避免阳光直晒,远离火源、热源;产品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处;产品用完的空罐勿刺穿及投入火中;一次性灌装的气雾包装容器不得再次灌装;仅限于外用;喷雾时与皮肤保持距离,勿在皮肤破损、发炎或瘙痒时使用;当出现持久异味或分泌物时请到医院就诊;使用后出现皮疹、刺激性或不适时立即停用。

2、泡沫浴产品:按说明使用;超量使用或长时间接触可引起对皮肤和尿道的刺激;出现皮疹、红或痒时停止使用;如果刺激持续存在请到医院就诊;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第九条化妆品所宣传的功能必须真实、有科学依据,并且符合化妆品定义规定的功能范畴,即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修饰功能及特殊用途功能(例如附件1所列)。不得通过宣传所用原料的功能来暗示产品实际不具有或不允许宣传的功能。普通化妆品不得宣传特殊用途化妆品功能。

第十条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不得使用医疗术语,不得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不得以“经卫生部(门)批准”或“卫生部(门)特批”等名义为产品作宣传。附件2为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的用语名单,卫生部将不定期对该名单进行增补。

第十一条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关于化妆品外盒包装上没有标注产品净含量,在盒子里面有产品说明书,说明书上有净含量可以么全部的内容,包括:化妆品外盒包装上没有标注产品净含量,在盒子里面有产品说明书,说明书上有净含量可以么、怎么辨别护肤品是否含重金属、正规化妆品包装盒上应该有什么标识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

原文地址:https://54852.com/mama/153969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2-12
下一篇2023-12-12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