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店备案要全部放店里吗

化妆品店备案要全部放店里吗,第1张

化妆品店备案不需要全部放店里

产品送检:

需要提供资料:营业执照扫描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申请证明文件;提供测试申请表格资料、产品说明书、化妆品代加工配方等。

2、产品备案:委托方登录备案系统,上传所要求的产品资料以及信息。检测机构受理后获取检测受理编号。化妆品代加工客户将编号发给化妆品生产厂家,进行受托方、即化妆品代加工企业进行关联备案工作。

3、检验类型:一般产品需选择微生物检测,理化检验中的汞、铅、砷、镉,其他项目需按照不同配方和宣称进行不同检验,例如游离甲醛,含有甲醛及甲醛缓释体系原料的产品。

制作和投递简历是化妆品销售求职者求职的第一步,下面是我整理的化妆品销售简历范文,以供大家阅读。

化妆品销售简历范文(一)

姓名: xuexila

国籍: 中国

目前所在地: 广州 民族: 汉族

户口所在地: 广东省 身材: 160 cm50 kg

婚姻状况: 未婚 年龄: 25 岁

培训认证: 诚信徽章: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经营/管理类:经理助理、行政/人事类:文秘、市场销售/营销类:化妆品

工作年限: 4 职称: 无职称

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两个星期

月薪要求: 1500--20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 广州

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广州市粤皇食品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07-08 ~ 2009-04

公司性质: 所属行业:粮油,食品

担任职务: 办公室主任

工作描述: 负责协助经理处理日常事务,与其它部门的工作协调。

负责办公室各项费用有关方面的审核,文件的制订、执行。

负责物流部门并安排司机送货。

负责传达会议决定和指示,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并安排会议和会议日程做好会议记录等工作。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 广州市粤皇食品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05-07 ~ 2007-08

公司性质: 所属行业:粮油,食品

担任职务: 跟单(业绩在公司排行第二)

工作描述: 负责处理订单接收、分类,并跟踪每张单订单的生产并将货品顺利的交给客户,开出相应发票。

接收客户的投诉信息,并将相关的信息传递到公司的相关部门,与客户保持联系增加沟通,了解客户所需。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 好又多购物广场起止年月:2004-07 ~ 2005-05

公司性质: 所属行业:

担任职务: 产品导购员(业绩获得广州地区第五名)

工作描述: 负责做好卖场陈列等方面的工作,保持商品摆放整齐有序;填写每日工作报表。

积极热情地接待顾客,向顾客推荐商品,并帮助其做出恰当的选择,反馈顾客对商品意见给公司。

离职原因: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广州大学

最高学历: 大专 毕业日期: 2005-07-01

所学专业一: 计算机应用 所学专业二:

受教育培训经历: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专 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2002-09 2005-07 广州大学 计算机应用 大专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一般

国语水平: 优秀 粤语水平: 优秀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个人特长:

1能熟练应用EXCEL,WORD,PPT等OFFICE办公软件及办公用品的使用;

2熟练使用用友软件中销售、应收、应付、采购等多个模块的应用及操作;

3粤语、普通话流利。

详细个人自传

个性特征:

1性格开朗,乐观向上,善于与人沟通;

2文笔流畅,有文件管理和人事管理相关经验;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服从上级领导的各项安排;

4反应灵敏,做事细致,耐心,有条理;

5具备良好的心态,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个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135XXXXXXXX 家庭电话:

手机: 135XXXXXXXX QQ号码:

电子邮件: 个人主页:

化妆品销售简历范文(二)

姓 名: 出生年月:1981-12

性 别:女 身 高:164

婚姻状况:未婚 籍 贯:江西丰城

政治面貌:共青团员 目前所在地:

• 求职意向

期望职位:采购、销售

职位类型:全职 工作地点:义乌市

工资待遇:面议 住房要求:面议

• 工作经验

工作经验:8年

工作经历:

2002年3月到2006年4月 在太荣通商公司任职采购(主要负责日用品百货和头饰品)

2006年9月到2010年1月 在长青公司任职采购(主要负责饰品配件及成品)

2010年2月到2011 从事化妆品销售

• 教育背景

最高学历:高中 毕业院校:丰城二中

所学专业:计算机 毕业时间:1999-7

第一外语:英语 水平:普通

计算机能力:熟练 其它能力:

所获证书:

教育培训经历:

1989年9月-1993年7月 新街小学

1993年9月-1996年7月 新街中学

1996年9月-1999年7月 丰城二中

• 自我评价

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团队精神,熟悉饰品,对产品有良好的认知及判断力,熟悉外贸操作流程,性格开朗,工作经验丰富

化妆品销售简历范文(三)

姓 名:

出生年月:1989-6

性 别:女

身 高:162

婚姻状况:未婚

籍 贯:浙江衢州

政治面貌:共青团员

目前所在地:

• 求职意向

期望职位:化妆品销售

职位类型:全职 工作地点:浙江省

工资待遇:3000 住房要求:自行解决

工作经历:

20086月-20105月在云艳美容担任美容师。

20106月-20116月在地下商场销售化妆品。

• 教育背景

最高学历:高中以下 毕业院校:衢州中专

所学专业:电子 毕业时间:2012-1

第一外语:英语 水平:熟练

计算机能力:熟练 其它能力:

所获证书:

教育培训经历:

2008年6月毕业于衢州中专,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 自我评价

本人形象气质佳,自信,性格活泼开朗,适应,沟通,亲和力较好!在人际关系方面做的比较出众,不管是同事或客户!愿以空杯的心态加入贵公司,学习并成长。

电商平台治理假货采取的措施

电商平台治理假货采取的措施,随着社会的迅猛发展,电商平台与人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但是有时候在网购的时候会发现买到的东西居然是假货,以下看看电商平台治理假货采取的措施。

电商平台治理假货采取的措施1

1、平台在知道商品为假货时,应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

2、平台在收到权利人合格的侵权通知时,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通知被投诉人。

3、平台应建立侵权投诉的机制,供权利人发出侵权通知。

4、依法向有权机关报告发现的违法情况;在收到有权机关命令时,按照法定程序提供协助。

5、应对卖家的身份资料(包括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进行审查,在消费者购买到假货后的投诉过程中,应将上述资料向消费者披露。

(一)立法与司法

1、国内立法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网络假货问题成为公众对电子商务的关注点之一,对于这些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可适用相关知识产权法律进行规制。但是,对于网购中未直接参与交易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何种责任,在实践中引发较大争议。

早期关于网络平台服务商责任的判断,权利人和法院通常援引的条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共同侵权的第130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8条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目前,国内直接规制用户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假货行为的法律主要是《侵权责任法》第36条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等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条例、司法解释。

关于电子商务平台的法律义务和责任问题,目前我国立法明确了以下内容:

(1)仅承担身份审查义务,不承担事先主动的信息审查义务

首先,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知识产权审查义务的界定应当全面考虑公平和效率等各方面因素。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电子商务平台具有对卖家经营者进行身份认证的审查义务。同时,由于平台经营者对侵权现象的知道仅仅是概括性的认知,并非具体的知道,故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对假货的事先主动的信息审查义务。

虽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中规定平台经营者负有监控平台信息的义务。实则,这些法律要求平台进行事先审查的内容是指:

(1)对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社会稳定和涉及*秽、色情以及暴力的内容;

(2)是否存在国家限制流通物和禁止流通物;

(3)注册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其所指的监控信息并不包括信息、商品是否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事实上,由于知识产权具有权属争议可能性、知识产权许可的存在等因素,要求电商平台主动审查商品是否为假货也是不现实的。

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审查义务在立法上和司法规则层面已基本形成共识。立法上,国家版权局草拟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网络用户提供存储、搜索或者链接等单纯网络技术服务时,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的网络侵权条款是移植美国避风港规则的产物,该款条文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负审查义务,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解释该条时,明确指出:“提供技术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普遍审查义务。”

司法上,最高院的《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对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主动进行审查的,人民法院不应据此认定其具有过错。”

最高院明确指出:“不使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一般性的事先审查义务和较高的注意义务。”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试行)》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P2P等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他人利用其服务传播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是否侵权一般不负有事先进行主动审查、监控的义务。”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子商务侵害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一般情况不承担交易信息合法性的监控义务,不能仅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按照相关管理要求进行交易信息合法性的事前监控,或者客观上存在网络卖家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就当然认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侵权行为存在。”因此,电子商务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一种,也不应承担审查义务。

(2)通知删除规则的适用

针对电子商务平台的假货现象,我国现行《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是目前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假货责任判定的主要法律依据。

该条第一款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款所指的电子商务平台是实际参与交易、直接提供商品或服务的销售者,而非中立的第三方平台,承担的是直接侵权责任。类似规定还见于现行《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其明确规定: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的,属于商标直接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该两款中,电子商务平台未参与销售环节,只为卖家提供中立的平台服务,其承担的是在知道侵权行为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的间接侵权责任。该条实际上借鉴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通知-删除”规则,是移植美国避风港规则的产物。此外,也有部分学者认为第三十六条后两款的知道规则借鉴了《德国规定信息与服务的一般条件的联邦立法》,反映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空间的安全保障义务,将德国法上的安全保障义务扩大解释到网络侵权领域。

从电商平台在合同中告知用户不得侵权、开辟投诉平台、制定售假处罚规则等行为可推知电商平台与直接侵权人之间并无共同的故意,亦无意思联络,主观上没有引诱、教唆或帮助卖家侵权的`故意,也未实施客观的引诱、教唆或帮助行为。

有学者主张网络服务提供者构成侵权是因为其未履行“采取必要措施”的法定义务,故与卖家的侵权责任是相互独立的两种责任,认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行为可能承担替代责任,且必须符合两个构成件:(1)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对直接侵权人具有控制的权利和能力;(2)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获取了经济利益。

但是,我国尚未建立起美国的替代侵权责任理论,不能仅仅根据电商从卖家处收取了费用而认定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事实上,电商平台收取的费用是提供电子交易的服务费,而非特定交易行为的费用。因此,我国电商平台也不承担美国司法所构建的替代责任。

关于卖家实际不构成侵权,但网络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措施后,是否应当对卖家承担责任的问题,目前我国立法认为电子商务平台不存在明显过错的情况下,其不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表明人民法院支持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收到通知”为抗辩,第七条规定:“其发布的信息被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的网络用户,主张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收到通知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的网络用户,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通知内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于“通知-删除”规则的适用,2011 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要维护“通知与移除”规则的基本价值,除根据明显的侵权事实能够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具有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形外,追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赔偿责任应当以首先适用“通知与移除”规则为前提,既要防止降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错认定标准,使“通知与移除”规则形同虚设;又要防止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第三方利用其网络服务侵权消极懈怠,滥用“通知与移除”规则。

(3)信息披露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的角度,注重网络交易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与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的、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即平台在不能提供卖家信息时,应先承担赔偿责任,再向侵权卖家追偿。

(4)网络交易管理的新发展

近期,在“互联网+”行动下,国务院及各部门尤其重视对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治理,颁布了多项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

2014年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管理办法》第二章是关于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特别规定,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在协议中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且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

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

《办法》为营造更加成熟、规范的网购环境提供法律基础,要求电商平台承担更多的责任与义务。

对于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涉及公众生命、健康的特定商品的互联网经营行为,法律对平台赋予了更严格的责任与义务。《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均要求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依法对入网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资质查验、实名登记,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

2015年11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为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要求落实电子商务企业责任。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建立健全网络交易、广告推广等业务和网络经营者信用评级的内部监控制度,制止以虚假交易等方式提高商户信誉的行为,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实施侵权假冒商品信息巡查清理及交易记录、日志留存,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配合执法部门反向追溯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侵权假冒商品经营者。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自营企业加强内部商品质量管控和知识产权管理,严把进货和销售关口,严防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流通渠道和市场。落实网络服务商责任。督促网络服务商落实“通知-删除”义务,对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假冒行为的网络信息,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2、国内司法

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电商平台对售假行为的责任主要为商标侵权纠纷,侵犯著作权、专利权的案件次之。此外,基于对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不同的审查难易程度,平台对专利权属的审查难度最大,其免责条件的范围也更大。

分析我国的司法案件的审理结果,可知:

首先,电商平台的性质不属于内容提供者、直接的销售者,其可能承担的是间接侵权责任。而平台承担间接侵权责任的理由在于电商平台对卖家、店铺负有的监督、管理、审查义务。

其次,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其平台上的侵权不承担主动发现并处理的义务,但是应当为防止和制止知识产权侵权、销售假货等行为承担提醒告知的注意义务、提供消费者、权利人投诉渠道以及对卖家的身份审查的合理注意义务。

平台经营者的提醒义务表现为制定平台网络运营规则,并在规则中制定知识产权条款告知其平台上的卖家不得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不得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信息。身份审查义务则体现在平台经营者是否依法审核了平台上卖家用户的身份证明、权利证明等资料,是否进行了实名认证手续。

最后,在确定平台是否承担侵权责任时,平台经营者可以根据“通知-删除”规则来主张免责,即平台经营者知道假货的存在后是否采取了断开链接、删除商品信息、下架商品等措施。

如果平台经营者收到权利人明确、具体指向侵权信息的警告函、投诉后,及时进行积极、有效的处理、回复,删除链接、关闭店铺等措施,则平台经营者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不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电商平台治理假货采取的措施2

在电商平台买到假货怎么办

从合同义务上看,如果电商网站销售假货,消费者是有权要求退货的。对于是否可以获得赔偿,要看电商网站之前是否做出相关承诺。

目前消费者在维权中最关键的环节是:

1、假货的认定;

2、是否能够证明货品购买的来源。有些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之后,把发票等关键证据丢掉,维权就会有一定的问题。

在假货的认定上,某些假货,例如化妆品与真品之见的区别比较模糊,而且缺乏专业的鉴定机构,认定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在这个问题上,不建议采用事后维权的方式来解决。消费者在购买时,应该注意一些事前事项。

例如最好选择电商网站的自营产品。目前有些电商平台开放给第三方商家,在对商品的把关上,不如对自营产品那么严格。消费者也应当有一定的防范意识。

如果最终诉诸法律,虽然成本会比较高,但是从法律条文方面看,消费者有法可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的条文支持消费者的维权。

虽然电商平台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的便利,但是电商平台也有其弊端,假货频频通过电商平台进入市场,然后被消费者购买,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买到假货后应该通过以上维权方式积极为自己维权,切勿放纵这些违法行为。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电商平台治理假货采取的措施3

在电商平台买到假货怎么办

在鉴别假货的问题上,不建议采用事后维权的方式来解决。消费者在购买时,应该注意一些事前事项。

媒体报道称电商网站的供应商存在造假行为,而电商网站对消费者的投诉置若罔闻。如果不幸在电商网站买到假货,应当如何维权

目前消费者在维权中最关键的环节是假货的认定;是否能够证明货品购买的来源。有些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之后,把发票等关键证据丢掉,维权就会有一定的问题。

在退货问题上,法律明确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对于是否能够获得赔偿,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给予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你所说的其实和超市的服务总台员工的工作差不多,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收银员的基本要求

(一)仪容仪表

1、 穿装以素雅为主。顾客第一印象是员工的着装,收银员上班期间一律穿着制服并佩戴员工证,以方便顾客监督。制服要保持整洁,员工证要戴在左胸前。天冷时若需穿毛衣的,员工证应佩戴在毛衣上。穿单一的自然颜色丝袜,穿短袜时宜选择与鞋相配的颜色。

2、 女员工要化淡妆,发型适宜。

①化淡妆可使营业员养成良好的自我感觉,增强自信心,同时也给顾客一个清新、赏心悦目的视觉效果,容易产生好的印象。

②工作期间不要戴耳环、项链、戒指等饰品(结婚戒指除外)。

③发型应选择清爽、朴素、自然。前额的刘海用发夹夹住,不要遮住眼睛。过肩的头发要扎起,使用的发夹,橡皮筋要用单一的黑色、深蓝色或棕色。

(二)微笑与言行

1、 “微笑”可以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员工的微笑可产生经济效益,可以获得顾客的信任,刺激顾客的购买欲。

2、 员工的言行举止代表着公司的形象,因此员工的个人行为要对公司负责,在接待客人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 以开朗,亲切,诚恳,自然的态度来接待客人;

② 不要使用粗鲁的言辞;

③ 谦虚,谨慎,尊重他人人格。

3、 对待同事也要注意文明礼貌,语言准确规范,语气柔和健康,语音大小适中。例如:“您好!” “早晨!” “请!” “谢谢!” “对不起!” “辛苦了!”等等。

(三)正确的站姿收银员的工作以站立式姿态为主,所以一定要保持端正(右手叠在左手上放于腹前,背部挺直,双脚交叉呈45度角立正)。在迎接顾客时,身体应与收银机呈45度角站立。

(四)接待顾客的原则及技巧

1、一视同仁原则: 不能因顾客是认识的朋友或同事就友善对待,或因顾客的衣着来区分服务态度。

2、一人一客原则: 不要同时接待2名以上的顾客,但在接待期间遇到其它顾客咨询时,应礼貌地说:“请您稍等片刻” 并报以微笑。

3、先到优先原则: 接待顾客应以先后顺序接待,如自已不能判断时应问:“哪一位顾客先到”,先接待先到的顾客,并对后到的顾客说:“请您稍等”,作为收银员应时刻指引顾客正确排队的方向。

4、有求必应原则: 对顾客的要求应友好回答,不可与顾客发生冲突(如派发胶袋问题),并时刻站在顾客的立场考虑问题。

二、业务技能

1、收款的“三要素”(缺一不可)

① 准确性收银员应确保每个动作的准确性。结算出现差错,会令顾客对收银员素质产生疑虑,导致公司信誉受到损害;输入商品资料的失误,会令营业部对销售情况作出错误的判定,与供应商的结算产生困难。

② 迅速性收银员应动作迅速而熟练地进行收款工作。当顾客前来付款时,收银员应放下手头工作,礼貌地打声招呼,然后迅速地收款。当收银员交接班时,动作更应迅速,确保在一分钟内把交接工作完成。

③ 轻快的对答收银员应该使用礼貌用语,以开朗轻快的态度接待顾客,,让顾客感到在这里购物身心愉快。注意语气和语调 。

2、收款的礼貌用语

① 招呼声:迎客时,面向顾客,微笑看着对方说:“欢迎光临!”或“早晨!”。

② 唱收唱找声:输入商品资料,说出价格让顾客知道商品价格,这样做能避免因顾客看错金额而产生纠纷。然后,右手指向收银机的显示屏,告诉顾客:“多谢多少钱”,收到付款后,和顾客核实一下金额:“收你多少钱”;换算后将零钞与电脑小票双手递给顾客并眼看顾客:“找你多少钱,多谢晒!”。

③ 交接班同样需要使用礼貌用语,“先生/**,交接班时间请稍等一分钟”,然后将POP牌摆放在柜台前。

3、商品包装(超市、百货)

① 超市商品无论商品的数量多少,过机时一定要做到“篮过篮”。过机优先原则“大件商品优先、坚硬商品优先、重商品优先”。比较重的商品最好用双手拿;生鲜和熟食商品分开摆放;没有包装的内衣,毛巾先用胶袋装好再摆放进购物篮。并按照商品的种类、多少配给胶袋,并礼貌指引顾客到打包台自行打包。 派发胶袋原则为避免浪费胶袋,对易碎、较重商品可多派一个;对顾客惠顾后的要求可多派一个。对于没有惠顾客人的要求,应礼貌地婉拒:“对不起,先生∕**,我们不能免费派发胶袋。”除胶袋外公司还提供包装纸和纸皮箱,以方便顾客装瓷器、多数量或大件商品。

② 百货商品由收银员负责商品打包工作,收款后收银员将商品整齐放进胶袋,并把电脑小票附在胶袋挽手下方,用钉书机钉好双手拿着胶袋递给顾客,要说声“多谢”。

③ 注意事项。 包装前,应注意检查商品是否有破损或脏污,如有应更换,以证明对顾客负责。包装的标准一定是商品体积占胶袋容量三分之二,以便顾客携带方便、舒适。包装时要迅速、稳妥,对商品轻拿轻放。

4、送货服务及退换货手续

① 公司送货服务由商管部与营业部的同事共同处理,其中送货单的货款结算与收银员有关。送货单的付款方式分全额付款、订金预付两种形式:全额付款:凡顾客购满500元(除超市的生鲜,新鲜食品外)的商品而要求送送货的,一律按正常的交款形式付款,由营业员填写送货单据后,收银员在送货单上收款记录栏上签名确认。订金预付:每天10:00至18:00时订金由出纳员点收,在18:00时后由收银员点收,由营业员填写送货单后收银员在送货单上订金金额一栏上签名确认,并用对应的送货单财务联捆包订金金额,与当天营业额一起放入金袋,在收店后存放入金库。收银员收到订金后,必须将送货单号码及订金金额记在流程报表上,并要求当天营业部负责人签名确认,订金金额不需要输入电脑。余额收取:商管部同事持送货单,订金收据及需收取的余额到收款台入数,收银员根据送货单的营业额输入银机,输入订金收据金额及收取余额,完成收款工作后,将打印出的电脑单据交由商管同事处理。同时,将订金金额填写一份交收单并且输入电脑打印出交收单据,最后将订金收据、手写交收单、电脑交收单一起交给出纳处;如18:00后收到订金余额,收银员做法一样,只是把交出纳的单据放入金袋内就可以。

② 退换货手续商场以顾客为重,所以为顾客提供全面优质的退、换货服务。服务台是公司办理商品退换货手续的柜台,该处的收银员负责退换货款项的结算工作。退、换货的主要原则:商品没有质量问题,原则上不予退款,作更换货处理 ,而更换商品的价格必须与原商品价格相等或之上。商品有质量问题,可以退款处理,原则上退换货一定要持有电脑单。如顾客遗失电脑单,则由公司有关部门确认商品是否本商场购买的。所有退换货单由服务台负责人填写《退款单》后,交由收银员处理结算。如顾客用信用卡购物而当天要求退款的,由服务台人员填写《退款单》,收银员须知会主管,在原购买商品的银机办理退货手续,如非当天卡数办理退货时,可作现金处理。

5、顾客意见和询问的处理

① 常见的争议。价格有误当一件商品出现两个卖价时,收银员应以低价收款,并向管理人员汇报,以便通知营业部负责人,及时改正价格牌。假币当收到顾客持假币付款,收银员更应礼貌对待顾客,提出更换过另一张钱币,如顾客有异议,收银员应进一步与顾客解释及分析真假钞的特征,如顾客还有异议,收银员可以指引顾客到银行辩别钞票真假。当顾客投诉收银员找赎假币时,如顾客当时并未离开收款台,收银员应马上道歉并更换过另一张钞票给顾客,同时将假钞交到主管处处理。如顾客离开过收款台,事后再投诉,就交由收银主管处理。假卡外币信用卡假卡情况较严重,所以收银员收卡时特别注意卡的真假,如发现假卡应礼貌地拒收,如一时未能辩别真假应立即知会主管打授权并报上“代码10”假卡代码,由收银主管处理。找赎金额不符当收银员完成收款工作后,顾客对收款金额或找赎金额有异议时,收银员应在不离开顾客视线范围内知会收银主管进行清机工作。收款秩序收银员在收款过程中一定要按照顾客排队先后顺序收款,如遇顾客插队应礼貌地指引顾客正确排队位置,不要因为遇到打尖顾客讲话大声或粗暴就先收款,这样做会遇到其它顾客的投诉。行骗行为当收银员在收款期间遇到行骗时,应马上通知当值主管或安全服务部员工处理,并应把主要人物特征、事件经过详细说明。

② 争议的主要原因。商品原因; 心理原因,如个人利益受损,未能得到满意;角色不同原因,如买方与卖方的交往;工作原因,如客流量大会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结算错误;商品没有售后服务;广告虚假;违反职业道德“走后门”;服务态度严劣等;

③ 处理争议的步骤。倾听顾客异议;证实你理解顾客的异议(重复讲一遍);不要争论; 答复异议; 努力成交。

④ 常用的解决方式。 文饰方法:若顾客出言不逊,损害员工的人格,以“顾客永远是对的”的行为准则来说服自已。替代方法:发生冲突时,由另一位员工替换冲突员工,并通过正当方式来满足顾客要求。表同方式:由另一位员工站到顾客立场,认同顾客意见,要求,来解除冲突。

⑤ 为避免冲突,除收款工作外收银员应提高自身素质,要做到“卖什么、学什么、懂什么”,因商品日新月异,消费者要求的服务质量也越来越高,所以收银员应学会以下几点:

a具备一定的商品知识,如商品的名称、功能、使用方法等。

b掌握熟悉商品知识的途径,如通过了解商品、向有经验的营业员学习、留意顾客的意见、通过报刊或杂志了解,以及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等。

c巩固基础理论。为适应时代的发展,提高自已的业务水平,多学习与工作有关或有利于自身素质提高的知识。

d学习外语知识。利用业余时间,多学习一些外语,特别常用的接待用语。

住宿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住宿场所

第三条 用语含义

(一)住宿场所,是指向消费者提供住宿及相关综合性服务的场所,如宾馆,饭店,旅馆,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是指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三)储藏间,是指用于存放客用棉织品,一次性用品等物品的房间

(四)工作车,是指用于转送及暂存客用棉织品,一次性用品及清洁工具等物品的车辆

(五)公共用品用具,是指供给顾客使用的各种用品,用具,设备和设施总称,包括床上用品,盥洗物品,饮具,清洁工具,拖鞋等

(六)健康危害事故,是指住宿场所内发生的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故

第二章 场所卫生要求

第四条 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

(一)住宿场所建设宜选择在环境安静,具备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且不受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影响的区域,并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二)新建,改建,扩建住宿场所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卫生学评价

第五条 场所设置与布局

(一)住宿场所主楼与辅助建筑物应有一定间距,烟尘应高空排放,场所25米范围内不得有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或噪声等污染源

(二)住宿场所应当设置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消毒间,储藏间,并设有员工工作间,更衣和清洁间等专间客房不带卫生间的场所,应设置公共卫生间,公共浴室,公用盥洗室等

(三)住宿场所的吸烟区(室)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室内空气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四)住宿场所的公共卫生间应当远离食品加工间(五)住宿场所内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应当提供性病,艾滋病等疾病防治宣传资料

第六条 客房

(一)客房净高不低于24米,内部结构合理,日照,采光,通风,隔声良好

(二)客房内部装饰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对人体有潜在危害

(三)客房床位占室内面积每床不低于4平方米

(四)含有卫生间的住宿客房应设有浴盆或淋浴,抽水马桶,洗脸盆及排风装置;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明显标记的脸盆和脚盆

(五)客房内环境应干净,整洁,摆放的物品无灰尘,无污渍;客房空调过滤网清洁,无积尘

第七条 清洗消毒专间

(一)住宿场所宜设立一定数量的独立清洗消毒间,清洗消毒间面积应能满足饮具,用具等清洗消毒保洁的需要

(二)清洗消毒间地面与墙面应使用防水,防霉,可洗刷的材料,墙裙高度不得低于15米,地面坡度不小于2%,并设有机械通风装置

(三)饮具宜用热力法消毒采用化学法消毒饮具的住宿场所,消毒间内至少应设有3个饮具专用清洗消毒池,并有相应的消毒剂配比容器应配备已消毒饮具(茶杯,口杯,酒杯等)专用存放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四)配有拖鞋,脸盆,脚盆的住宿场所,消毒间内应有拖鞋,脸盆,脚盆专用清洗消毒池及已消毒用具(拖鞋,脸盆,脚盆等)存放专区

(五)各类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防渗水,不易积垢,易于清洗的材料制成,并设置标识明示用途

第八条 储藏间

住宿场所宜设立一定数量储藏间储藏间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柜或货架,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及防鼠,防潮,防虫,防蟑螂等预防控制病媒生物设施

第九条 工作车

(一)住宿场所宜配备工作车,其数量应能满足工作需要

(二)工作车应有足够空间分别存放客用棉织品,一次性用品及清洁工具并有明显的标识

(三)工作车所带垃圾袋应与洁净棉织品,一次性用品及洁净工具分开,清洁浴盆,脸盆,抽水马桶的工具应分开存放,标志明显

第十条 公共浴室

公共浴室应分设男,女区域,按照设计接待人数,盥洗室每8~15人设1只淋浴喷头,淋浴室每10~25人设1只喷头

第十一条 公共卫生间

(一)公共卫生间应男,女分设,便池应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池等应采用易冲洗,防渗水材料制成卫生间地面应略低于客房,地面坡度不小于2%,并设置防臭型地漏卫生间排污管道应与经营场所排水管道分设,设有有效的防臭水封

(二)公共卫生间应设有独立的机械排风装置,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安装严密,纱门及纱窗易于清洁,外门能自动关闭卫生间内应设置洗手设施,位置宜在出入口附近

(三)男卫生间应按每15~35人设大小便器各1个,女卫生间应按每10~25人设便器1个便池宜为蹲式,配置坐式便器宜提供一次性卫生座垫

第十二条 洗衣房

(一)住宿场所宜设专用洗衣房或采用社会化洗涤服务洗衣房应分设工作人员出入口,待洗棉织品入口及洁净棉织品出口,并避开主要客流通道

(二)洗衣房应依次分设棉织品分拣区,清洗干燥区,整烫折叠区,存放区,发放区棉织品分拣,清洗,干燥,修补,熨平,分类,暂存,发放等工序应做到洁污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三)公共用品如需外洗的,应选择清洗消毒条件合格的承洗单位,作好物品送洗与接收记录,并索要承洗单位物品清洗消毒记录

第十三条 给排水设施

住宿场所应有完善的给排水设施,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如场所内供水管网与市政供水管网直接相通,场所内供水管网压力应小于市政供水管网压力,并有防止供水向市政供水管网倒流的设施排水设施应当有防止废水逆流,病媒生物侵入和臭味产生的装置

第十四条 通风设施

(一)客房,卫生间,公共用房(接待室,餐厅,门厅等)及辅助用房(厨房,洗衣房,储藏间等)应设机械通风或排风装置机械通风或排风装置的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异味交叉传导

(二)住宿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住宿场所的机械通风装置(非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进风口, 排气口应安装易清洗,耐腐蚀并可防止病媒生物侵入的防护网罩

第十五条 采光照明

(一)住宿场所室内应尽量利用自然采光自然采光的客房,其采光窗口面积与地面面积之比不小于1:8

(二)客房台面照度不低于100勒克斯

(三)不宜将暗室作为客房

第十六条 预防控制病媒生物设施

(一)住宿场所应设置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及防潮,防尘等设施

(二)与外界直接相通并可开启的门窗应安装易于拆卸,清洗的防蝇门帘,纱网或设置空气风帘机

(三)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设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隔栅或网罩,防止鼠类进入

(四)机械通风装置的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

第十七条 废弃物存放设施

(一)住宿场所室内应设有废弃物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场所宜设置废弃物分类收集容器

(二)废弃物收集容器应使用坚固,防水防火材料制成,内壁光滑易于清洗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密闭加盖,防止不良气味溢散及病媒生物侵入

(三)住宿场所宜在室外适当地点设置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设施,其结构应密闭,防止病媒生物进入,孳生及废弃物污染环境

第三章 卫生操作要求

第十八条 操作规程

(一)住宿场所经营者应制定公共用品用具采购,储藏,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维护等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工作程序

(二)经营者应当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应当熟悉本岗位卫生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第十九条 公共用品用具采购

(一)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采购物品应做好记录,便于溯源

(二)采购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物品中文标识应规范,并附有必要的证明文件

(三)采购的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

第二十条 公共用品用具储藏

(一)公共用品用具储藏间应保持通风和清洁,无鼠害,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二)不同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物品距墙壁,地面均应在10厘米以上棉织品宜存放于储藏柜中

(三)物品的储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过期物品

(四)有毒有害物品应有专间或专柜存放,上锁,专人管理,并有物品使用登记

第二十一条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

(一)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二)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三)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

(四)清洗饮具,盆桶,拖鞋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

(五)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六)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

各类公共用品用具更换,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可参考《推荐的住宿场所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见附录)

第二十二条 客房服务

(一)客房应做到通风换气,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二)床上用品应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一周至少更换一次

(三)清洁客房,卫生间的工具应分开,面盆,浴缸,坐便器,地面,台面等清洁用抹布或清洗刷应分设

(四)卫生间内面盆,浴缸,坐便器应每客一消毒,长住客人每日一消毒

(五)补充杯具,食具应注意手部卫生,防止污染

第二十三条 公共卫生间清洁

清洁坐便器(便池)的清洁工具应专用每日应对卫生间进行一次消毒

第二十四条 棉织品清洗消毒

(一)棉织品清洗消毒前后应分设存放容器

(二)客用棉织品,客人送洗衣物,清洁用抹布应分类清洗

(三)清洗程序应设有高温或化学消毒过程

(四)棉织品经烘干后应在洁净处整烫折叠,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及时运送至储藏间保存

第二十五条 通风

(一)机械通风装置应运转正常,过滤网应定期清洗,消毒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三)集中空调机房应整齐,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堆放风机过滤网应清洁无积尘

第四章 卫生管理

第二十六条 卫生管理组织

(一)住宿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应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

(二)住宿场所应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员,负责其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具体工作

(三)专(兼)职卫生管理员应有从事住宿场所卫生管理工作经验,经过公共卫生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二十七条 卫生管理工作职责

住宿场所卫生管理部门的成员或卫生管理员承担本场所卫生管理职能,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订从业人员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和考核办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卫生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的培训学习和考核

(二)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负责提出将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的从业人员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岗位的意见

(三)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责任制度和卫生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督促本场所经营者,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按时办理有关卫生证件,证明,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五)配合卫生执法人员对本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负责建立本场所卫生管理档案

(六)参与保证卫生安全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卫生管理制度

住宿场所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主要制度有:

(一)证照管理制度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三)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四)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制度

(五)洗衣房卫生管理制度

(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七)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八)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九)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十)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第二十九条 证照管理

住宿场所,从业人员及健康相关产品应证照齐全卫生许可证悬挂在场所醒目处,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有效,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真实完备

第三十条 档案管理

住宿场所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档案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一)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等

(二)卫生管理制度

(三)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或卫生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四)发生传染病传播或健康危害事故后的处理情况

(五)卫生操作规程

(六)公共用品用具采购,验收,出入库,储存记录

(七)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检测记录

(八)设备设施维护与卫生检查记录

(九)空气质量,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记录

(十)投诉与投诉处理记录

(十一)有关记录:包括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记录,培训考核记录,从业人员因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岗位记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记录等

(十二)有关证明:包括预防性建筑设计审核文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纸,消毒设施设置情况等

各项档案中应有相关人员的工作记录并签名,档案应有专人管理,各类档案记录应进行分类并有目录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三年

第三十一条 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

(一)住宿场所应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

(二)当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责任报告人要在发生事故24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三)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范围:

1室内空气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饮用水遭受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

3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等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导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剂,杀虫剂等中毒

(四)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场所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第三十二条 环境卫生管理

(一)室外公共区域应保持干净整洁

(二)室内公共区域地面,墙面,门窗,桌椅,地毯,台面,镜面等应保持清洁,无异味

(三)废弃物应每天清除一次,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四)洗衣房的洁净区与污染区应分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及运行状态良好

(五)定期进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应符合卫生要求

(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室内空气,用品用具等定期进行检测

第三十三条 食品经营项目

住宿场所设有食品经营项目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要求

第五章 人员卫生要求

第三十四条 健康管理

(一)住宿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倒卖

(二)从业人员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治愈之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可疑传染病患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

第三十五条 卫生知识培训

(一)从业人员应当完成规定学时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

(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三)从业人员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六条 个人卫生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

(二)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附录

推荐的住宿场所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

一,清洗方法及步骤

(一)去除公共用品用具表面的残渣,污垢

(二)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公共用品用具表面

(三)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二,消毒方法

(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

1煮沸,蒸汽消毒:100℃作用20~30分钟以上可用于饮具,盆,毛巾,床上用棉织品的消毒

2红外线消毒:125℃作用15分钟以上可用于饮具,盆的消毒

(二)化学消毒用含氯,溴或过氧乙酸的消毒药物消毒

1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浸泡30分钟,可用于盆,饮具的消毒或用于物品表面喷洒,涂擦消毒

2用02%~05%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1000毫克/升的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可用于拖鞋消毒

化学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

三,保洁方法

(一)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毛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二)消毒后的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

四,化学消毒注意事项

(一)使用的消毒剂应在保质期限内,并按规定的温度等条件贮存

(二)严格按规定浓度进行配制,固体消毒剂应充分溶解

(三)配好的消毒液定时更换,一般每4小时更换一次

(四)使用时定时测量消毒液浓度,浓度低于要求立即更换

(五)保证消毒时间,一般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应作用15分钟以上

(六)应使消毒物品完全浸没于消毒液中

(七)用品用具消毒前应洗净,避免油垢影响消毒效果

(八)消毒后以洁净水将消毒液冲洗干净

如果买到假的化妆品如何索赔

如果买到假的化妆品如何索赔,名牌化妆品越来越受倒消费者追捧了,化妆品这个每一个女性都是比较喜欢的,而且市面上的化妆品很多都是属于化学添加,如果自己买到假的化妆品如何索赔呢?

如果买到假的化妆品如何索赔1

经营者出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由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对经营者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消费者买到假货怎么办

1、如果你在签收的时候就看出来是假货,建议大家直接拒收商品就可以了,一旦签收之后退款不如直接拒签省事。收到货后如发现是假货,先跟卖家协商退款。

2、如果卖家不同意退款,我们就要尽可能的收集有关假货的证据,拍照也好请有关部门鉴定也好,只要能证明物品是假货就可以了。证据足够有说服力的话淘宝是会准许退款的,你按照地址把货物发回去,收到退款后不要这么轻易就算了,我们可以点击申请售后来索取你退货的邮费。如果卖家有假一赔三的特色服务,我们还可以要求卖家进行三倍赔偿。同时,我们还可以在电商交易平台上举报卖家的假货商品。

3、如果在网上买到假货,卖家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交易平台作为第三方,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明知店铺的欺诈行为而无作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经营者出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由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对经营者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

如果买到假的化妆品如何索赔2

买到假化妆品该怎么维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服务单项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部门申述;

4、向工商部门“12315”申诉;

5、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也可直接拔打工商部门的“12315”电话或直接到工商所和工商局申诉、举报,工商部门接到消费者申诉、举报后,都会“急消费者所急、想消费者所想、帮消费者帮”去务实解决难题,采取“投诉一到、马上立案、立即出动、现场调解”的工作原则。但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被诉方;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依据,必须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并在一定的期限内;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如果不是管辖范围,工商部门会告知消费者到其他部门投诉。

买到的化妆品是假货怎么投诉?

(一)应先到经营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交涉,说明情况,进行协商,要求经营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修理、退换或赔偿;

(二)如交涉无效,可按其问题性质分别向当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要求处理;

(三)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解决;

(四)也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投诉的具体要求是:

1、写投诉信。信中要写清投诉者的姓名、详细地址。被投诉的经营企业的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具体情况,受损害的情况和交涉经过。

2、提供发票、单据、证明信等必要的说明材料。3投诉者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实际经过真相,不要夸大虚构。在备好必要的材料后,可到买卖纠纷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投诉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注意收集、保留购物发票或服务发票。

二要有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验证以及商家提供的广告、明示承诺。

三要有损害实物、记录、鉴定、病历及其他相关材料。

四要注意投诉的法律时效。涉及商品质量问题,应在15天以内要求修理或更换。实行“三包”的商品要按“三包”的规定,财物遭受损失的索赔诉讼时效为2年,人身损害的'则为1年。

五要选择好索赔对象。一般可向经营商家索赔,必要时也可直接向生产厂家索赔。受虚假广告误导致害的可向经营者和广告主索赔。

b、泡泡多但是大,说明含有水杨酸。水杨酸洁肤的效果较好,但刺激性大易过敏。

如果买到假的化妆品如何索赔3

如果买到假的化妆品怎么鉴定

一、如何辨别真假化妆水:

1、用力摇,摇完之后看泡泡。

a、泡泡很少,说明营养成分少。

c、泡泡很多很细,而且很快就消失了,说明含酒精。不要长期的使用,容易伤害皮肤的保护膜。

d、泡泡细腻丰富,有厚厚的一层,而且经久不消,那就是好的水。

2、质量好的无酒精味。不好的使用时有清凉感,闻起来有些酒精味。

3、一般化妆水都有颜色,如果储存地点不当,经常受阳光的照射或是存放时间过久,颜色会变淡;

4、爽肤水的瓶子是非透明的,绝对不要买。因为无丽鉴别。

二、如何辨别真假乳液:

1、闻味道。好的产品成分纯净,不需要浓重的香料来压抑产品异味。

2、 如果是乳液,拿一杯清水,把乳液倒进水里一点点,如果浮在水上边,证明里边含油石酯(这是现在化妆品不推荐用的),晃一晃,水变成了乳白色,证明了里边含乳化剂,这样的化妆品是不好的。如果倒在水里,乳液下沉到底部,证明不含油石酯,这样的是可以用的。油石酯会伤害皮肤,造成皮肤干燥缺水,因为他是堵塞毛孔的主要原因,久而久之,毛孔会越来越大。这都是专家说的。

三、如何辨别真假精华素:

对于液态精华素,购买时一定要注意观察精华素的色泽和形态,如果发现有浑浊、沉淀或变色等现象,这样的精华素已经不能使用。油性、痤疮等易感染性皮肤的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精华素时一定要慎重,即使购买也要选择具有消炎、杀菌作用的精华素才好。

四、如何辨别真假粉底:

取适量放入水中,然后观察其反应。一般都三种情况会发生:粘在杯边,飘在水面上,沉在杯底。

买假货去哪里鉴别化妆品?每个人在购买假冒化妆品并进行鉴别时,都有爱美之心。尤其是女性会更加注重自己的外在形象,女性一般会购买更多的化妆品来保护自己。然而,市面上的化妆品质量参差不齐,有些甚至是假冒的。那么化妆品买到假货在哪里可以鉴别呢?去哪里鉴别假化妆品?一1百度搜索“中国化妆品正品防伪码联盟”,点击进入官网;2进入官网,点击网页中间的“选择一个需要验证的品牌”;3点击“选择待验证品牌”后,可以根据名称首字母选择待验证的化妆品品牌;4输入正确的安全码和验证码,直接点击“查询真伪”。扩展数据:化妆品防伪码的查询方法消费者在以任何方式购买化妆品时,都可以立即使用中国化妆品正品防伪码联盟提供的简易查询方式来鉴别产品的真伪。您只需刮掉所购产品防伪标签的灰色涂层,即可获得16位正品码,然后登录中国化妆品正品防伪码联盟官网或化妆品品牌官网,依次输入之前获得的16位正品码,点击“验证真伪”按钮即可获得查询结果。中国化妆品正品防伪码联盟的成立,大大降低了化妆品的购买风险。消费者只需要正确使用中国化妆品正品防伪码联盟提供的法律途径来维权,假货将无所遁形。买假货从哪里鉴别化妆品2如何买到假化妆品?保留有效证据。如果发现买的是假货,第一步就是收集证据,用相机从各个角度拍下商品的照片,并通过阿里旺旺有与商家的聊天记录,以备投诉时使用。2和商家协商,收集证据后可以通知商家。这个时候记得通过阿里旺旺联系商家,沟通的时候注意不要掉入商家的聊天陷阱,在阿里旺旺上明确说明发给你的商品是假货,并询问商家为什么是假货,为什么和之前的描述不一致。把责任推给商家一方。3要求商家退货。如果商家7天无理由退款,但是没有假一赔三,第三方质检,那么要求商家退款,商家承担运费。4要求商家赔偿。如果商家参与假一赔三,则要求商家除退款外,还需支付商品实际价格的两倍,并承担涉案商品的物流费用。如果商家参与第三方质检,要求商家赔偿货款的两倍,并承担物流费用。5投诉淘宝。如果以上退货或赔偿与商家没有约定,可以向商家投诉。投诉时必须提交各种证据,淘宝服务人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做出裁决。6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如果淘宝做出的决定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建议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商家和淘宝可以一起投诉。投诉的是商家卖假货,投诉的是淘宝监管不好。7物流把货寄回来。如果通过以上方式最终达成协议,货物将被物流回商家。记得保存好物流单据,避免商家违约。8检查退款。商家退款后,及时核对,避免金额错误。买的化妆品是假货怎么投诉?(一)应先与经营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说明情况,进行协商,并要求经营者按国家有关规定修理、退货或赔偿;(二)协商无效的,根据问题的性质,可以向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要求处理;(三)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解决;(四)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投诉的具体要求是:1写一封投诉信。信中要写清楚投诉人的姓名和详细地址。被投诉经营企业的名称、详细通讯地址和电话,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具体情况,损害情况和交涉过程。2提供发票、文件、确认书和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投诉人应该实事求是地反映事实,而不是夸大其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后,可以向销售纠纷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诉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注意购物发票或服务发票的收集和保管。第二,必须有使用说明、合格证、检验证明、广告和商家提供的明示承诺。第三,要有身体损伤、记录、鉴定、病历等相关材料。第四,要注意投诉的法律时效。如遇商品质量问题,应在15日内修理或更换。实行“三包”的商品,适用“三包”规定,财产损失索赔的诉讼时效为2年,人身伤害索赔的诉讼时效为1年。第五,要选择理赔对象。一般来说,你可以向经营者索赔,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向制造商索赔。受到虚假广告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广告主要求赔偿。去哪里鉴别假化妆品?3消费者对于假冒化妆品应该如何索赔?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至5倍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且事先未说明的;(二)不符合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明的产品标准;(三)不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表明的质量条件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向其提供产品的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应商)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应商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销售合同、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消费者买到假货怎么办?1如果签收的时候能看出来是假货,我建议你直接拒收就好了。一旦签收,不如直接拒签退款。如果收到货后发现是假货,先和卖家协商退款。2如果卖家不同意退款,我们要尽可能多的收集关于假货的证据,拍照或者请相关部门鉴定,只要能证明货是假的就行。如果证据足够有说服力,淘宝会允许退款。请按照地址把货物寄回来。收到退款后不要那么容易忘记。我们可以通过点击售后申请来询问您的退货邮费。如果卖家有假一赔三的特殊服务,我们也可以要求卖家进行三倍赔偿。同时,我们也可以在电商交易平台上举报卖家的假货。3网购假货,销售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交易平台作为第三人,根据法律规定,在明知店铺欺诈行为而无所作为的情况下,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如果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经营者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可能处以违法所得3至5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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