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进口报关流程及所需要的资料

化妆品进口报关流程及所需要的资料,第1张

化妆品的种类:一般按照功能分类:普通化妆品(又称非特殊化妆品)和特殊类化妆品

一、普通化妆品的进口流程:

1、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凭证(批文)、化妆品港口信息备案 (发货前办理);

2、备货、准备单证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3、发货到港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换单 (我司操作);

4、报检 (商检部门操作);

5、报关 (审价、查货)(海关部门操作)、交税

6、中文标签备案 (货物到港后办理)、贴标签、商检查验放行

7、出具卫生证明、送货

二、进口化妆品商检所需资料:

国外供应商:箱单、发票、合同、提单、原产地证、授权书(国内公证)、自由销售证明、产品成分配比表、原包装及翻译件

国内进口商:营业执照、非特殊/特殊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报检委托书、报关委托书等

三、化妆品进口报关注意事项:

1、化妆品港口信息备案是可以提前申请的; 2、化妆品的外包装上成分必须要与批文上的成分保持一致; 3、化妆品必须要做标签备案,而且标签备案号是唯一性; 4、化妆品报关资料不需要卫生证、植检证等;5、化妆品半成品是不需要批文; 6、化妆品也是有卫生证才能销售。

首先,文件方面。国外需要提供正本:原产地证,卫生证,检测报告。扫描件:箱单发票,提单,产品的原标签及翻译件。国内需要提供:正本药监局批文。

第二,企业资质。现在进口化妆品需要代理企业以及实际收货人必须要有化妆品收货人备案,所以如果需要在报关单上体现出收货人,收货人必须办理化妆品收货人备案。国外的发货企业也必须有化妆品备案。我司可代为办理,需要大概5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

第三,申报流程,护肤品的申报过程与食品基本相同。主要流程大概就是:报检,报关、交税、查验、放行、再次查验、抽样、下达检验检疫证明、放行。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护肤品,比如:眼霜,是可能会有消费税产生的,在进口之前我司会给产品归类,提前告知客户。

第四,注意事项。化妆品是必须在药监局办理备案的,在备案过程中就针对产品的成分,标签进行了审核。只要有药监局的备案,化验合格的几率是很大的,但是要注意标签部分,海关对中文标签审核很严格,包含字体高度等都有要求,所以在印刷之前最好发给我司审核一下。

最后还要重点提醒,所有进口化妆品首次进口都会抽样化验,必须要等到出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才可销售和使用,如果产品化验不合格,可以提出复验,如果复验的结果还是不合格则需要将全部商品退运或者销毁。海关在销毁或者退运出境的时候会清点货物数量,如果发现少货,则要对进口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国外化妆品进口需要办理的手续:

化妆品备案凭证/行政许可批件,是国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进口化妆品入关前做的检测及评审业务取得的凭证资格。

扩展资料:

现在国内市场对于化妆品的消费能力正在逐步增强,很多企业想要瞅准时机加入化妆品销售的行列,想一般贸易合规化进入中国,就必须通过正规手续进入中国大陆市场。

中国对于化妆品的基本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化妆品在销售前必须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注册或备案。

你可能会问进口化妆品审批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①进口化妆品根据宣称功效被分为两类:非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

②进口非特殊化妆品采取备案制,特殊类产品为注册制。

③进口化妆品的申报程序: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注册—材料审评—颁发卫生许可批件

④进口化妆品审批需要很多专业材料准备。

如: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等。

化妆品一般贸易进口方式进口操作流程详解

1什么样的化妆品进入中国需要办理手续?

所有外国企业生产和销售的化妆品(含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澳门),在进入中国大陆销售时,必须到中国国家相关部门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2国外化妆品进入中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到何机构办理?

国外化妆品进入中国时,需要到中国国家卫生部等机构办理注册(备案)手续方可销售,具体程序为:①卫生部注册/备案(接收单位: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②制作中文标签(2006年4月之前需要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备案,现已取消备案);③通关(含标签审核,海关);④上市销售。

3在申报时如何进行产品分类?

按照2007版《化妆品卫生规范》所规定的化妆品的定义,“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品。”进口化妆品分别包括普通化妆品及特殊用途化妆品。

普通化妆品分类: 1发用品 2护肤品 3彩妆品 4指(趾)甲用品 5芳香品

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 1育发类 2健美类 3美乳类 4染发类 5烫发类 6防晒类※ 7除臭类※ 8祛斑类※ 9脱毛类※

以上标有的项目需做人体试用试验,标有※的项目需做人体斑贴试验。

4卫生部注册(备案) 的程序是怎样的?

自二○○四年七月一日年开始,国家卫生部简化进口化妆品程序,特殊类产品仍沿袭原有的注册制,而普通类产品则实行备案制。二者在程序上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前者在受理后需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技术审评。

①进口普通化妆品的申报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备案、材料审核、核发备案凭证等程序。

②进口特殊化妆品的申报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注册、材料审评、核发注册批件等程序。

注册(备案)完成后由卫生部颁发行政许可:普通类颁发备案凭证,备案文号格式为:卫妆备进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特殊类产品颁发批件,格式为:卫妆特进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

5化妆品卫生部申报主要涉及哪些机构?

化妆品的申报,主要涉及到四种机构:①检测机构;②受理办公室;③评审委员会;④行政审批部门。

检测机构:接受企业的委托,负责对产品进行技术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受理办公室: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则受理并负责安排参加评审会;将评审意见通知企业;对于拟批准的产品上报卫生部;发放证书等。具体为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的产品进行技术评审。

卫生行政部门:对通过了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进一步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上报或批准,经批准的产品发给化妆品批准文号。

6到哪做检验

进口化妆品可根据企业情况,选择以下三个单位进行检验:

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联系电话:010-67791264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七号

检测项目:国产特殊类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

②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21-62096059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1380号

检测项目:国产特殊类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③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20-84197952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76号

检测项目:国产特殊类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7要做哪些检验项目?周期多长?

化妆品一般要进行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PH值测定、急性经口毒性等毒性试验、人体安全及功能试验。

检验时间一般在2-4个月,特殊功能化妆品因为要做人体试验,时间稍长。

8卫生部化妆品评审会每年有几次?

卫生部化妆品评审会每两月召开一次,进行特殊类产品的审评,分别在双月的中旬开始,每次评审会历时约10~15天。非特殊产品则不受此周期的限制。

9 进口化妆品需提供哪些资料?

普通类:

(一)检验申请表;

(二)检验受理通知书;

(三)产品说明书;

(四)检验报告;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六)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七)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八)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九)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特殊类: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配方

(三)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据

(四)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五)产品质量标准

(六)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1、检验申请表;2、检验受理通知书;3、产品说明书;4、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5、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6、人体安全试验报告。

(七)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八)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九)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十)可能有助于产品审评的其它资料

(十一)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10 对化妆品配方有什么要求?

(1)所有生产时加入的成分均需申报,包括随原料带入的防腐剂、稳定剂等添加剂;

(2)给出配方中全部组份的名称及百分含量,并按含量递减的顺序排列;

(3)配方中的成份应使用INCI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

(4)配方中的着色剂应按化妆品卫生标准归的色素命名或提供CI号;

(5)配方中的成份应给出百分含量,不得仅给出含量范围;

(6)配方成份中来源于植物、动物、微生物、矿物等原料的,应给出其学名(拉丁文);

(7)配方成份中含有动物脏器提取物的,应附原料的来源、制备工艺及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

(8)分装组配的产品(如染发、烫发类产品等)应将分装配方分别列出;

(9)配方中含有复配限用物质的,应申报各物质的比例。

检验中特殊情况要求:(1)配方中紫外线吸收剂含量超过05%的非防晒产品,除需常规检测外,还应进行紫外线吸收剂量检测、光毒试验和变态反应试验;

(2)配方成份中含有果酸的,应进行果酸含量检测;

(3)防晒产品宣传或标示SPF值的,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方法和检验结果。

11 多个原产国(地区)生产同一产品可以同时申报吗?

多个原产国(地区)生产同一产品可以同时申报,其中一个原产国生产的产品按以上规定提交全部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不同国家的生产企业属于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证明文件;

(二)企业集团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文件;

(三)原产国发生“疯牛病”的,还应提供疯牛病官方检疫证书;

(四)其他原产国生产产品原包装;

(五)其他原产国生产产品的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以上资料原件1份。

13需要提供的证明性材料有哪些?

主要为以下三种:(1)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2)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3)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前两种都需要进行翻译和公证,后一种如果不是使用中文,也需要翻译和公证。

14哪些国家需要提供疯牛病检疫证明?

英国、爱尔兰、瑞士、法国、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德国、葡萄牙、丹麦、意大利、西班牙、列支敦士登、阿曼、日本、斯洛伐克、芬兰、奥地利

15可以多个产品申请一个批号吗?

原则上不可以。卫生部批准进口的化妆品每一品种批准一个批号。但有特殊规定的种类除外。

韩国化妆品进口中国资料流程

1、申请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五)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六)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七)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八)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九)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十)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二)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三)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2、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八)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泰国进口中国化妆品需要的手续

首先,进口泰国化妆品在中国市场注册备案有这三大步骤:

1、去食药监总局申请注册账户,申请账号密码,时长:5个工作日

2、到相关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2-8个月

3、去总局进行申报和审批周期:3-5个月

随便一看就要用上1年多的时间了。事实并不是这么简单,因为光是申报备案就要有12项申报材料要提交,每一项都十分磨人:

下面,我们就每一项拆开来讲:

1、要来中国市场玩儿,你得找个伴儿

授权书:外资在中国市场销售化妆品自然需要一份外企的授权书,而这份授权书就需要与国内依法登记或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标准机构来合作,并由双方共同签署或是盖章。

授权期限一次性4年。授权书上应标明该企业赋予国内机构的授权资格,包括有哪些商品赋予授权,这个授权范围必须尽可能在一定范围内覆盖周到,免得日后增加产品又要签署新的授权。

2、还得取个好名字

在中国市场的商品当然要用国人熟悉的中文来标注,就好比老外的英文名,最后翻译过来叫杰克、汤姆一样。

根据《化妆品命名规定》,过于绝对化的形容词都不可使用,譬如“全面”、“高效”、“智能”、“高科技”等等词汇,在产品宣传上夸大了噱头。

3、配方要过得了关

配方审核是外资化妆品进华的心头痛,毕竟各个国家对于化妆品配方的禁用清单都不同,但是既然要进口他人国家,所以还是要遵循各国的法则。

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外资化妆品到了国内就会缩减产品品质,不如外面买的原产品来得有效?这就要明确一个问题,有效是否意味着安全?如果一些不过关的原料被舍弃,这也就能让国人的肌肤少受一点体肤之苦,何尝不是件好事呢?

4、生产工艺也要上报组织

光知道产品里有什么还不行,相关单位还要求审核生产的工艺,外资产品需要在申报中提交工艺简述和工艺流程简图,要求简明扼要、过程完整;简述与简图相符,而且第三条配方中所说的原料都要在这里出现,一个也不能少。

简明扼要不代表把一些想当然的部分省略掉,例如有的产品中升温的过程,水相油相加到80℃混合乳化后,后面它直接省略了降温过程,简明地说灌装。

只想问一句:“不怕烫吗?”

5、各种规格也要说明白

产品在申报的时候需要说明产品的各种规格(颜色、性状、气味、微生物指标),并承诺产品符合中国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提交外文版及中文译文。

产品里有啥就要说啥, 比如含乙醇/异丙醇总量≥10%(w/w)的产品要注明甲醇含量, 烫发类、脱毛类、祛斑类产品以及宣称含α-羟基酸或虽不宣称含α-羟基酸,但其总量≥3%(w/w)的产品要注明pH值等等。

6、包装也是一道坎儿

包装这块,需要一个好翻译,在申报的时候需要提供国外市售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还要如实翻译为规范的中文,这个中文标签就是我们常见的原装进口产品背后贴的那玩意儿。

产品申报内容应与外文标签、说明书上使用方法、使用人群和使用部位、注意事项等相符合,不得删减内容以达到减少检验项目。如果是适用于男士的产品,还得专门说明为什么适用于男士。

7、不能有毒!

所有申报的化妆品必须找到政府许可的检验机构来进行毒性、刺激性测试,而且要依据产品类别、包装宣传、配方成分综合确定检验项目,是啥产品就测啥指标。而且,必须严格遵守步骤,做完毒理测试才能做人体测试,最终在送检的文件里必须有测试机构的盖章才算完事儿。

这一块也是卡过太多的化妆品品牌,首先动物测试就让好一批品牌没能够进入中国市场(比如著名的The Body Shop),但毕竟也是为了消费者的安全着想。

>>有一些品牌反对动物试验,于是,它们都被挡在了中国市场外

8、还要风险评估

化妆品申报中还要提供风险评估报告,对含有的物质逐一进行危害识别,分析是否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二恶烷、丙烯酰胺、甲醇等),有的物质并非是原料中本来就有的,但在生产过程中会因为其他原因生成,这一块也需要进行分析评估。

这块没做好的话,想想当年的被二恶烷坑惨的霸王吧。

9、不能和疯牛病扯上关系

如果原料中使用来自牛、羊等动物身上提取的原料,需要提交疯牛病承诺。

10、得有个正式的出生证明:生产销售证明

没有出生证的孩子连户口都上不了,整一个黑户,化妆品也没好到哪里去。

化妆品申报方需要提供一份由生产国或原产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生产销售证明,在里面写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出具文件的机构名称并有机构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及文件出具日期。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化妆品首次进口需先获得国家食药局行政许可审批,其中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获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获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办理好进口备案凭证后操作流程,提供装箱单、合同、发票、产地证、卫生证、外包装。向进口口岸检验检疫局,出入境海关口岸进行申报。经商检审核,海关查验后,缴税,放行。进入到监管仓库进行样品化验,合格后出检验合格证书,拿到证书后就可以自由销售。

化妆品一般贸易进口方式进口操作流程详解

1什么样的化妆品进入中国需要办理手续?

所有外国企业生产和销售的化妆品(含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澳门),在进入中国大陆销售时,必须到中国国家相关部门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2国外化妆品进入中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到何机构办理?

国外化妆品进入中国时,需要到中国国家卫生部等机构办理注册(备案)手续方可销售,具体程序为:①卫生部注册/备案(接收单位: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②制作中文标签(2006年4月之前需要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备案,现已取消备案);③通关(含标签审核,海关);④上市销售。

3在申报时如何进行产品分类?

按照2007版《化妆品卫生规范》所规定的化妆品的定义,“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品。”进口化妆品分别包括普通化妆品及特殊用途化妆品。

普通化妆品分类: 1发用品 2护肤品 3彩妆品 4指(趾)甲用品 5芳香品

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 1育发类 2健美类 3美乳类 4染发类 5烫发类 6防晒类※ 7除臭类※ 8祛斑类※ 9脱毛类※

以上标有的项目需做人体试用试验,标有※的项目需做人体斑贴试验。

4卫生部注册(备案) 的程序是怎样的?

自二○○四年七月一日年开始,国家卫生部简化进口化妆品程序,特殊类产品仍沿袭原有的注册制,而普通类产品则实行备案制。二者在程序上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前者在受理后需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技术审评。

①进口普通化妆品的申报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备案、材料审核、核发备案凭证等程序。

②进口特殊化妆品的申报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注册、材料审评、核发注册批件等程序。

注册(备案)完成后由卫生部颁发行政许可:普通类颁发备案凭证,备案文号格式为:卫妆备进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特殊类产品颁发批件,格式为:卫妆特进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

5化妆品卫生部申报主要涉及哪些机构?

化妆品的申报,主要涉及到四种机构:①检测机构;②受理办公室;③评审委员会;④行政审批部门。

检测机构:接受企业的委托,负责对产品进行技术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受理办公室: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则受理并负责安排参加评审会;将评审意见通知企业;对于拟批准的产品上报卫生部;发放证书等。具体为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的产品进行技术评审。

卫生行政部门:对通过了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进一步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上报或批准,经批准的产品发给化妆品批准文号。

6到哪做检验

进口化妆品可根据企业情况,选择以下三个单位进行检验:

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联系电话:010-67791264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七号

检测项目:国产特殊类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

②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1380号

检测项目:国产特殊类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③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76号

检测项目:国产特殊类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7要做哪些检验项目?周期多长?

化妆品一般要进行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PH值测定、急性经口毒性等毒性试验、人体安全及功能试验。

检验时间一般在2-4个月,特殊功能化妆品因为要做人体试验,时间稍长。

8卫生部化妆品评审会每年有几次?

卫生部化妆品评审会每两月召开一次,进行特殊类产品的审评,分别在双月的中旬开始,每次评审会历时约10~15天。非特殊产品则不受此周期的限制。

9 进口化妆品需提供哪些资料?

普通类:

(一)检验申请表;

(二)检验受理通知书;

(三)产品说明书;

(四)检验报告;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六)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七)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八)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九)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特殊类: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配方

(三)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据

(四)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五)产品质量标准

(六)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1、检验申请表;2、检验受理通知书;3、产品说明书;4、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5、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6、人体安全试验报告。

(七)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八)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九)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十)可能有助于产品审评的其它资料

(十一)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10 对化妆品配方有什么要求?

(1)所有生产时加入的成分均需申报,包括随原料带入的防腐剂、稳定剂等添加剂;

(2)给出配方中全部组份的名称及百分含量,并按含量递减的顺序排列;

(3)配方中的成份应使用INCI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

(4)配方中的着色剂应按化妆品卫生标准归的色素命名或提供CI号;

(5)配方中的成份应给出百分含量,不得仅给出含量范围;

(6)配方成份中来源于植物、动物、微生物、矿物等原料的,应给出其学名(拉丁文);

(7)配方成份中含有动物脏器提取物的,应附原料的来源、制备工艺及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

(8)分装组配的产品(如染发、烫发类产品等)应将分装配方分别列出;

(9)配方中含有复配限用物质的,应申报各物质的比例。

检验中特殊情况要求:(1)配方中紫外线吸收剂含量超过05%的非防晒产品,除需常规检测外,还应进行紫外线吸收剂量检测、光毒试验和变态反应试验;

(2)配方成份中含有果酸的,应进行果酸含量检测;

(3)防晒产品宣传或标示SPF值的,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方法和检验结果。

11 多个原产国(地区)生产同一产品可以同时申报吗?

多个原产国(地区)生产同一产品可以同时申报,其中一个原产国生产的产品按以上规定提交全部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不同国家的生产企业属于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证明文件;

(二)企业集团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文件;

(三)原产国发生“疯牛病”的,还应提供疯牛病官方检疫证书;

(四)其他原产国生产产品原包装;

(五)其他原产国生产产品的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以上资料原件1份。

13需要提供的证明性材料有哪些?

主要为以下三种:(1)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2)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3)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前两种都需要进行翻译和公证,后一种如果不是使用中文,也需要翻译和公证。

14哪些国家需要提供疯牛病检疫证明?

英国、爱尔兰、瑞士、法国、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德国、葡萄牙、丹麦、意大利、西班牙、列支敦士登、阿曼、日本、斯洛伐克、芬兰、奥地利

15可以多个产品申请一个批号吗?

原则上不可以。卫生部批准进口的化妆品每一品种批准一个批号。但有特殊规定的种类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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