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以下标准进行检验:
GB/T 13531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GB 7918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如果是测某些禁用物质和组分,还可以用:
GB/T 248001-2009 化妆品中九种四环素类抗生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48002-2009 化妆品中四十一种糖皮质激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 串联质谱法和薄层层析法
GB/T 248003-2009 化妆品中螺内酯、过氧苯甲酰和维甲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48004-2009 化妆品中氯噻酮和吩噻嗪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48005-2009 化妆品中呋喃妥因和呋喃唑酮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48006-2009 化妆品中二十一种磺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48007-2009 化妆品中马钱子碱和士的宁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48008-2009 化妆品中甲氨嘌呤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48009-2009 化妆品中柠檬醛、肉桂醇、茴香醇、肉桂醛和香豆素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2480010-2009 化妆品中十九种香料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2480011-2009 化妆品中防腐剂苯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2480012-2009 化妆品中对苯二胺、邻苯二胺和间苯二胺的测定
GB/T 2480013-2009 化妆品中亚硝酸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化妆品检测的产品范围:
1、化妆品非特备案
2、化妆品产品检测(清洁类、卫生类化妆品、护肤类化妆品、护发类化妆品、美容类化妆品,美发类、口腔卫生类)
3、日化产品(洗涤剂、洗洁精、洗衣液、洗衣粉等)
4、一次性卫生用品(纸巾、纸尿裤、卫生护垫等)
5、消毒产品
化妆品检测项目:
1、非特化妆品备案
一般的化妆品产品检测项目包括:微生物、重金属。
祛痘除螨类化妆产品检测项目包括:微生物、重金属、甲硝唑及抗生素(烟酸美满霉素、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烟酸多西环素、氯霉素等)
去屑类化妆产品主要检测项目:微生物、重金属、去屑剂四项(水杨酸、酮康唑、氯咪巴唑、吡罗克酮乙醇氨盐)
其他化妆产品检测项目:甲醇、PH值、防晒剂、α-羟基酸有 5 种(包括酒石酸,乳酸,苹果酸,乙醇酸,柠檬酸)等;
2、化妆品产品质量检测与评价包括指标要素:
微生物指标、重金属(铅砷汞镉铬等)、限用物质分析(抗生素、塑化剂、着色剂、香料等)、防腐剂(防腐剂、防腐挑战等)、禁用物质测试(糖皮质激素100项、雌激素、雄激素等)
3、日化产品检 测项目有哪些
微生物(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重金属、稳定性、总活性物含量、甲醇、甲醛等
4、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检测项目:
物理性能、卫生指标(微生物、重金属、荧光物质等)
以上是关于化妆品检测的相关信息,由百检化妆品检测平台整理,希望帮助到你,望采纳
化妆品检测报告:
化妆品通常与人体直接接触,其安全问题备受关注。世界各国均有相应的法规来管控化妆品,以保障消费者健康。在我国市场内销售的化妆品都需符合相关产品标准。
化妆品常规检测项目
常规检测项目:
铅、砷、汞、甲醇等。
卫生指标:
PH、镉、锶、总氟、总硒、氢氧化物、硼酸和硼酸盐、甲醛、苯酚、防晒剂、防腐剂、染料、抗生素、维生素、可溶性锌盐等。
化学禁用、限用物质:
二甘醇、重金属、色素、防腐剂、甲醇、甲醛等。
微生物指标:
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菌等。
激素含量:
糖皮质激素、性激素、雌激素、孕激素等。
化妆品检测国家标准
第二章 化妆品生产的卫生监督
第五条 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2年复合1次。
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
第六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生产企业应当建在清洁区域内,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符合卫生要求的间距。
(二)生产企业厂房的建筑应当坚固、清洁。车间内天花板、墙壁、地面应当采用光洁建筑材料,应当具有良好的采光(或照明),并应当具有防止和消除鼠害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设施和措施。
(三)生产企业应当设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化妆品原料、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场所。
(四)生产车间应当有适合产品特点的相应的生产设施,工艺规程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五)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能对所生产的化妆品进行微生物检验的仪器设备和检验人员。
第七条 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化妆品的生产活动。
凡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第八条 生产化妆品所需的原料、辅料以及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九条 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化妆品新原料是指在国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天然或人工原料。
第十条 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
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
第十一条 生产企业在化妆品投放市场前,必须按照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对产品进行卫生质量检验,对质量合格的产品应当附有合格标记。未经检验或者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不得出厂。
第十二条 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厂名,并注明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还应当注明批准文号。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说明书上应当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全面实现国际化接轨(L/
我国化妆品检测推出新举措f&!
——北京中德联合化妆品研究所签约仪式在京举行
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检科院)与德国施拉得研究所合作建立“北京中德联合化妆品研究所”的签约仪式在京举行。JR&R6
德国施拉得(Dr Schrader)研究所是一家有30年历史的化妆品研究、评价权威机构,该研究所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并已被欧盟消费者协会认可。中国检科院是我国检验检疫领域惟一一家中央级科研单位,在我国化妆品检测方面负有重要职责。A8RY
此次双方合作建立的北京中德联合化妆品研究所旨在建立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化妆品功效性、适应性评价的实验室系统。该实验室系统包括:化妆品功效性、适应性检测评价实验室,化妆品体外毒理学检测评价实验室。 据悉,该研究所将主要开展化妆品功效性和适应性的检测、研究与评价,化妆品体外毒理学检测、研究与评价等方面的工作。这就意味着我国将很快拥有与国际接轨的化妆品检测机构,从而彻底解决我国部分化妆品检测技术无法满足国外有关限制要求的情况,以适应我国化妆品工业发展对化妆品检测评价方面的要求,同时能够有效限制国外不合格功效化妆品的进入。 fi
该研究所的建立是适用我国化妆品适应性、功效性评价的需要。化妆品与人类的密切程度仅次于食品,其所含有的具有潜在危险的化学成分对人体的健康会产生严重危害。随着化妆品消费的日益增加,化妆品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近年来,我国国内化妆品市场销售兴旺,进出口额较大,但由于目前我国化妆品标准对功效性及适应性评价方面还是空白,检测机构的能力也不尽完善,因此,有关化妆品的系统的毒性、功效、成分检测实验数据的技术支持力度相对欠缺。同时,化妆品安全性评价中,体外毒理(非动物)实验将逐步取代动物实验。如欧盟规定自2009年起在其范围内禁止在动物身上进行化妆品检毒和过敏实验,也不允许成员国从外国进口和销售违反上述禁令的化妆品,目前,英国、奥地利和荷兰已经禁止在动物身上进行化妆品成分测试。我国相关实验动物管理方面的规定也即将,但是我国尚无化妆品及其原料的非动物性检测实验室,无法使用非动物实验方法对化妆品进行安全性评价。0
北京中德联合化妆品研究所的建立将填补我国同类研究领域的空白,并能为我国化妆品出口企业提供符合发达国家要求的实验检测数据。从而能够满足破除国外化妆品技术壁垒、建立我国技术性贸易限制措施体系的需要,达到切实保护我国公众的化妆品消费安全,提升、促进和保护民族化妆品工业,促进出口,防止国外不良化妆品倾销中国,保证国家的经济安全的目的。
化妆品检测项目有很多,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都有涉及。
1、常规项目:甲醛、甲醇、巯基乙酸、氢醌、苯酚、维生素D2、维生素D3、氨基酸
2、无机检测:可溶性锌盐、硼酸和硼酸盐、总氟、锶、镉、汞、砷、铅、pH值、游离氢氧化物
3、微生物: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葡萄球菌
4、性激素:雌三醇、己烯雌酚、雌二醇、睾丸酮、甲基睾丸酮、黄体酮
5、防晒剂:二苯酮、对氨基苯甲酸、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水杨酸乙基己酯
6、防腐剂: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苯甲醇、苯氧乙醇、苯甲酸,对羟基苯甲酸甲、乙、丙、丁酯
7、染发剂中的染料:氨基苯酚、间苯二酚、苯二胺
8、α-羟基酸:酒石酸、乙醇酸、苹果酸、乳酸、柠檬酸
9、去屑剂:水杨酸、酮康唑
10、抗生素:甲硝唑、二水土霉素、金霉素、土霉素、盐酸多西环素、氯霉素、盐酸四环素、盐酸美满霉素
11、防晒化妆品UVB区防晒效果、紫外线吸收剂定性及定量
12、二恶烷、丙烯酰胺
13、41种糖皮质激素检测
14、过敏源物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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