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是不一样的
普通化妆品需要提供产品配方、说明书、生产工艺个送检样品22个
需要的资料有
(1)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2)产品配方
(3)生产工艺及简图
(4)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5)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6)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7)产品说明书样稿
(8)自由销售证明和委托书(进口产品)
(9)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注:资料送交卫生部前贵公司需提供自由销售证明和委托书。
资料送交卫生部后5个工作日做出答复是否受理。(5 个工作日)
卫生部受理后行政签字,给予备案。(20 个工作日)
绝大多数化妆品可以按普通化妆品申报
普通化妆品包括护肤品,发用品,彩妆品,唇膏,指甲油,香水类。
特殊化妆品包括育发类,健美类美乳类染发烫发类防晒类,祛斑类,除臭类,脱毛类。
国产或进口特殊化妆品申报过程
一、项目启动
1、贵公司提供产品配方、说明书、生产工艺和送检样品。
2、送样品检验
检验周期:根据功能不同时间不同。
二、准备申报资料(我公司准备,在做检验同时完成)。
(1)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国产特殊化妆品申请表)
(2)产品配方及依据
(3)功效成分及检验方法
(3)生产工艺及简图
(4)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5)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6)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7)产品说明书样稿
(8)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如国内外有关资料)
(9)自由销售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进口产品)
三、参加药监局定期举行的评审会(一个季度开一次会)。
四、评审会后 7-15 天下达评审意见,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补充资料。
五、卫生部行政签字审批,颁发批文。(2-3个月)
化妆品的进口流程:
1、化妆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凭证(批文) (发货前办理)
2、化妆品进口商备案 (发货前办理)
3、准备单证 (产地证、卫生检疫证明、成分证明、生产日期证明、箱单发票及合同)
4、发货到港 (国外安排或报关行安排)
5、码头换单
6、报关报检/缴税
7、商检查验/中文标签审核备案
8、加贴中文标签
9、抽样检测
10、放行送货
11、出具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化妆品半成品进口流程
1国外必须提供原产地证和卫生许可证,生产日期证明。
2合同发票箱单,必须提供。
3 进口所需资料:,生产日期,原产地证,卫生许可证,发票箱单,提单,报关报检委托书,适用标准声明,承诺书,批文等。
4 标签预审
5 凭提单去换提货单,然后准备提货。
6 凭原产地证、卫生证、发票箱单、报关报检委托书等资料,报进境备案。如产品成分中包涵任何动物植物的成分,则做过动植检后,货拉进保税仓库,如没有,则直接进保税仓库。
7 在保税仓库中,贴标签,然后预约商检,做商检。商检会审核标签,随机抽样化验,检验OK,商检放行。
8 报一般贸易进口,海关查验,审价等,确定价格在合理范围内,货物与申报内容一致,出税单。
9 交税,完税后,海关放行,告知仓库,仓库放行。
10 等待检测合格证书出后可以上市销售
化妆品/化妆品半成品/化妆品原料的进口到岸手续是先商检后海关。假如商检关未过,货物不准入关,要被退回。
化妆品一般贸易进口方式进口操作流程详解
1什么样的化妆品进入中国需要办理手续?
所有外国企业生产和销售的化妆品(含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澳门),在进入中国大陆销售时,必须到中国国家相关部门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2国外化妆品进入中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到何机构办理?
国外化妆品进入中国时,需要到中国国家卫生部等机构办理注册(备案)手续方可销售,具体程序为:①卫生部注册/备案(接收单位: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②制作中文标签(2006年4月之前需要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备案,现已取消备案);③通关(含标签审核,海关);④上市销售。
3在申报时如何进行产品分类?
按照2007版《化妆品卫生规范》所规定的化妆品的定义,“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品。”进口化妆品分别包括普通化妆品及特殊用途化妆品。
普通化妆品分类: 1发用品 2护肤品 3彩妆品 4指(趾)甲用品 5芳香品
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 1育发类 2健美类 3美乳类 4染发类 5烫发类 6防晒类※ 7除臭类※ 8祛斑类※ 9脱毛类※
以上标有的项目需做人体试用试验,标有※的项目需做人体斑贴试验。
4卫生部注册(备案) 的程序是怎样的?
自二○○四年七月一日年开始,国家卫生部简化进口化妆品程序,特殊类产品仍沿袭原有的注册制,而普通类产品则实行备案制。二者在程序上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前者在受理后需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技术审评。
①进口普通化妆品的申报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备案、材料审核、核发备案凭证等程序。
②进口特殊化妆品的申报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注册、材料审评、核发注册批件等程序。
注册(备案)完成后由卫生部颁发行政许可:普通类颁发备案凭证,备案文号格式为:卫妆备进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特殊类产品颁发批件,格式为:卫妆特进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
5化妆品卫生部申报主要涉及哪些机构?
化妆品的申报,主要涉及到四种机构:①检测机构;②受理办公室;③评审委员会;④行政审批部门。
检测机构:接受企业的委托,负责对产品进行技术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受理办公室: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则受理并负责安排参加评审会;将评审意见通知企业;对于拟批准的产品上报卫生部;发放证书等。具体为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的产品进行技术评审。
卫生行政部门:对通过了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进一步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上报或批准,经批准的产品发给化妆品批准文号。
6到哪做检验
进口化妆品可根据企业情况,选择以下三个单位进行检验:
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联系电话:010-67791264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七号
检测项目:国产特殊类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
②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21-62096059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1380号
检测项目:国产特殊类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③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20-84197952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76号
检测项目:国产特殊类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7要做哪些检验项目?周期多长?
化妆品一般要进行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PH值测定、急性经口毒性等毒性试验、人体安全及功能试验。
检验时间一般在2-4个月,特殊功能化妆品因为要做人体试验,时间稍长。
8卫生部化妆品评审会每年有几次?
卫生部化妆品评审会每两月召开一次,进行特殊类产品的审评,分别在双月的中旬开始,每次评审会历时约10~15天。非特殊产品则不受此周期的限制。
9 进口化妆品需提供哪些资料?
普通类:
(一)检验申请表;
(二)检验受理通知书;
(三)产品说明书;
(四)检验报告;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六)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七)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八)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九)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特殊类: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配方
(三)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据
(四)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五)产品质量标准
(六)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1、检验申请表;2、检验受理通知书;3、产品说明书;4、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5、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6、人体安全试验报告。
(七)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八)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九)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十)可能有助于产品审评的其它资料
(十一)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10 对化妆品配方有什么要求?
(1)所有生产时加入的成分均需申报,包括随原料带入的防腐剂、稳定剂等添加剂;
(2)给出配方中全部组份的名称及百分含量,并按含量递减的顺序排列;
(3)配方中的成份应使用INCI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
(4)配方中的着色剂应按化妆品卫生标准归的色素命名或提供CI号;
(5)配方中的成份应给出百分含量,不得仅给出含量范围;
(6)配方成份中来源于植物、动物、微生物、矿物等原料的,应给出其学名(拉丁文);
(7)配方成份中含有动物脏器提取物的,应附原料的来源、制备工艺及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
(8)分装组配的产品(如染发、烫发类产品等)应将分装配方分别列出;
(9)配方中含有复配限用物质的,应申报各物质的比例。
检验中特殊情况要求:(1)配方中紫外线吸收剂含量超过05%的非防晒产品,除需常规检测外,还应进行紫外线吸收剂量检测、光毒试验和变态反应试验;
(2)配方成份中含有果酸的,应进行果酸含量检测;
(3)防晒产品宣传或标示SPF值的,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方法和检验结果。
11 多个原产国(地区)生产同一产品可以同时申报吗?
多个原产国(地区)生产同一产品可以同时申报,其中一个原产国生产的产品按以上规定提交全部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不同国家的生产企业属于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证明文件;
(二)企业集团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文件;
(三)原产国发生“疯牛病”的,还应提供疯牛病官方检疫证书;
(四)其他原产国生产产品原包装;
(五)其他原产国生产产品的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以上资料原件1份。
13需要提供的证明性材料有哪些?
主要为以下三种:(1)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2)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3)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前两种都需要进行翻译和公证,后一种如果不是使用中文,也需要翻译和公证。
14哪些国家需要提供疯牛病检疫证明?
英国、爱尔兰、瑞士、法国、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德国、葡萄牙、丹麦、意大利、西班牙、列支敦士登、阿曼、日本、斯洛伐克、芬兰、奥地利
15可以多个产品申请一个批号吗?
原则上不可以。卫生部批准进口的化妆品每一品种批准一个批号。但有特殊规定的种类除外。
化妆品的种类:一般按照功能分类:普通化妆品(又称非特殊化妆品)和特殊类化妆品
一、普通化妆品的进口流程:
1、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凭证(批文)、化妆品港口信息备案 (发货前办理);
2、备货、准备单证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3、发货到港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换单 (我司操作);
4、报检 (商检部门操作);
5、报关 (审价、查货)(海关部门操作)、交税
6、中文标签备案 (货物到港后办理)、贴标签、商检查验放行
7、出具卫生证明、送货
二、进口化妆品商检所需资料:
国外供应商:箱单、发票、合同、提单、原产地证、授权书(国内公证)、自由销售证明、产品成分配比表、原包装及翻译件
国内进口商:营业执照、非特殊/特殊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报检委托书、报关委托书等
三、化妆品进口报关注意事项:
1、化妆品港口信息备案是可以提前申请的; 2、化妆品的外包装上成分必须要与批文上的成分保持一致; 3、化妆品必须要做标签备案,而且标签备案号是唯一性; 4、化妆品报关资料不需要卫生证、植检证等;5、化妆品半成品是不需要批文; 6、化妆品也是有卫生证才能销售。
以上就是关于化妆品进口如何办理批文手续全部的内容,包括:化妆品进口如何办理批文手续、进口化妆品需要些什么证件,具体怎么弄。谢谢、海关进口流程:我从韩国进口一批化妆品半成品,海关进口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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