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主病的女人,到底能不能娶

有公主病的女人,到底能不能娶,第1张

到底能不能娶,还不是看你自己,要是你很爱你女朋友,而她刚好有公主病,谁能拦得住你啊!

所以,既然你问了,那你肯定做好了不娶的准备,或者你不够爱她,或者另有备胎。

那当然是,最好不要娶她。为什么呢?

1、 两个爱的死去活来的人结婚,就一定会幸福吗?别太天真了!

因为结婚是用来过日子的,过日子就意味着要面临很多困难、麻烦,你能指望一个浑身公主病的姑娘帮你一起分担,简直做梦!

除非这个姑娘有很多钱,直接拿钱解决了99%的问题,但一般有公主病的姑娘不可能驰骋沙场,所以她的钱很可能是她爸爸的。如果你不是富二代,又没有特别大的本事,恐怕活得像“上门的女婿”,憋屈!

2、那么,万一你真的跟公主病女孩爱得死去活来,非结婚不可,然后梦想着她结婚后会改变,变成善解人意的女孩,你又在做梦了!

所谓“江山难改、本性难移”,爱情中,最大的谎言就是“他会改变的”。除非经历生死,不然,改变的难度太大了,除非经历了很大的劫难。

3但你要是说,我就是爱定他了,不管她咋样,我都要娶她,对她好一辈子!

那我只能说,祝福你们白头偕老。

再送你一句,马司令说的:恋爱容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我叫墨花,陪你谈情说爱。

答:公主生得美貌,加上又是公主所以有很多人追求她。里面有骑士、王子、富二代,铁匠、木匠、修脚的。毕竟谁娶了公主谁就可以成为这个国家未来的国王。男人们来来往往公主都看不上,她觉得自己还小还没玩够呢,于是公主打算逃出城堡去她哥们家火龙的城堡里住去。一方面省的被爸妈逼婚耳边清净,另一方面火龙又可以把那帮男人打发走。两全其美的做法,公主觉得美吱吱。临行前公主给她爸妈留下一封告别信,从她家楼顶的阳台骑着火龙就跑了。飞离城堡前公主带了一大堆行李,把她的房子搬得就剩承重墙了。所以那天很多人看到了这样一幕,一个火龙在天上飞着,身上载着公主还有公主的大床、定制梳妆台、金丝蚊帐、桦木圆桌、香奈儿的化妆品、五六十双鞋子、七八十件衣服在天上飞着。飞着飞着还从天上掉下了一件大衣柜,引得仆人们哄抢。其实如果他们视力再好一点,应该还可以看到火龙眼里依稀闪着泪光。2“公主被恶龙抓走了!谁能够打败恶龙就能够迎娶公主!”当天,国王就发了这份,征、婚、启、事。一开始,每天来火龙家里找事的男的特别多,每次公主都会在楼上透过窗子看一眼,扔白色的纸巾就是不喜欢这个人,扔红色的纸巾就是喜欢。很多男人在看到火龙前都信誓旦旦的跟大家保证,说自己一定会把公主成功救出来。然后当他们真正看到几层楼高的火龙的时候,跑得火龙喷出的火都追不上。其实另一方面也是公主跟火龙提前说过的,把他们赶走就好了。刚开始火龙还觉得每天看着各种男性人类的丢盔弃甲的丑态还蛮好玩的,时间久了他也觉得无聊了,甚至觉得很烦。火龙在吃饭,外面有人喊“恶龙快快出来受死!”火龙在洗澡,外面有人喊“恶龙快快出来受死!”有一次火龙在上厕所,就听到外面又有人喊“恶龙快快出来受死!”结果外面的人越催,火龙越是拉不出,最后差点真的被那个人闯了进来。某天火龙真的忍不住了,他问公主“兄弟,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啊。”公主眨巴眨巴大眼睛“人家还只是个孩子。”3公主依旧每天宅在火龙的城堡里,她特别喜欢吃,每天换着花样的给自己做好吃的,火龙也饱了不少口福。一年过去了,公主依旧没有扔出红色的纸巾。火龙又问公主“兄弟,你知道嘛,你一年丢出去的纸巾比我用的还多,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啊。”公主想了想说“胖一点的,做菜好吃的。”“行吧,以后帮你留意一下。”火龙说。又一年过去,一个骑士来到火龙的城堡,站在火龙面前与火龙对峙着,公主在阳台看下去。这两年公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胖了起来,加上平时宅在城堡也不怎么喜欢打扮,看上去已经不再像当初那样好看了。骑士注意到了公主,他问火龙“那是你家保姆嘛?”火龙说“那就是公主。”公主还没来得及扔纸巾。骑士骑上马扭头就跑了,说“我突然想起来我老婆难产大出血,公主咱们后会有期了!”夏天,原本是一个救公主的高峰期,结果今年夏天只来了几个人,而这仅有的几个人没被恶龙吓跑,反倒被公主吓跑了。火龙看着骑士的背影问身旁的公主“当初跑出来,现在后悔吗?”公主也看着远方很平静地说“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后悔什么?”火龙说“现在没人了,难过吗?”公主说“一个你不喜欢的人也不喜欢你,你会难过吗?”火龙沉默了很久,说“我喜欢龙。”4又一年过去,已经半年没有人来人救公主了这天晴空万里,城堡门口飘来一片烤鸡翅膀的味道。公主跟火龙说“你快出门看看,是谁做的烧烤这么香!”火龙飞出门,降落在门口,一阵飓风挂过,烤鸡翅膀的香味被风吹散。一个人跑了出来“喂!你把我的鸡翅膀都刮走了!你陪我的鸡翅膀!”公主走到阳台上看着那个人,黑胖黑胖的,不英俊但是看起来很憨厚可爱。这世界很怪,总有一个人的外貌和行为可以莫名其妙的get到你的点。公主的点被get到了。公主开始满房间的找红色的纸巾。胖子对火龙扔了个小木棍。公主发现她的房间里根本没有红色的纸巾,情急之下……火龙被木棍攻击到了,那画面有点像人类被丢了一根火柴。场面一度非常的尴尬。突然一片红色糊在了火龙的眼睛上,火龙把这个东西拿开,看到竟然是红色,他看向阳台,公主给了火龙一个坚定的眼神。火龙做作的倒在地上“啊,好痛。”5胖子只是路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公主撒着欢从楼上跑了下来,跟胖子说“你打败了恶龙,成功救出了我,你想让我怎么报答你呢!”胖子憨厚的挠挠头“啊,哈哈是嘛。”胖子圆鼓鼓的肚子叫了一声~空气安静了一秒之后两个人开始大笑。后来的后来公主给国王写信说她已经和一个男人在一起了,那个人不是王子,不是骑士,也不英俊,甚至有些胖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人,不过那个人是一个自己喜欢的人。他们每天一起研究怎样把菜做得更好吃,几年的时间两个人写了好几本菜谱,这几本菜谱被民间广为流传。“老哥,我一直有一点想不明白。”火龙说。“嗯?什么事啊?”餐桌上已经成为了母亲的公主回答。“当年你到底哪来的红色纸巾啊?”火龙皱着眉头。“哎,今天天气不错啊!”

说到对迪士尼公主的印象,想必大多数人心中就只有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美。动画片里的公主,永远是光鲜亮丽,毫无瑕疵的,但是卸了妆,离开荧幕的她们,完全又是另一个全新的模样,有的甚至会让你认不出。今天我给大家分享的就是迪士尼公主们卸妆后的样子,从公主到村姑,往往只有一瓶卸妆水的距离。

一、《风中奇缘》宝嘉康蒂

康蒂公主的底子果然好,卸妆后除了眼线没了,眉毛变淡了一点,其他的完全没差。

二、《小美人鱼》爱丽儿

爱丽儿公主的长相非常的甜美,她有着一头长长的、流动着的、鲜红色的头发,漂亮,美丽,非常勇敢,爱冒险。卸妆之后眉毛变淡了,口红没了,依旧是美的冒泡。

三、《花木兰》花木兰

个性爽朗,性情善良的花木兰卸妆前后区别并不大,我们能够明显看出的就是眼线没了,不过这并不影响她的美丽。

四、《冰雪奇缘》 艾莎

外表高贵优雅、冷若冰霜、拒人千里的艾莎公主卸妆之后完全像变了一个人,眼睛变得小而无神,面容憔悴,一副村姑的模样。看的人无比的心酸,这还是我心目中那个美丽的冰雪女王吗?

五、《公主与青蛙》蒂安娜

蒂安娜公主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卷发,褐色的眼眸中充满了自信和智慧。当她卸妆之后,除了厚重的眼影没了,其他地方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素颜看着依旧美丽聪慧。

六、《美女与野兽》贝儿

贝儿公主天生丽质,纯真自然,还是一位聪颖殷切的好学者,对遥远的城堡和激动人心的冒险有着一份渴望。她卸妆以后出来眼睛不再炯炯有神,其他地方几乎没差,不过即便是卸妆之后的她,看着依旧甜美动人。

七、《阿拉丁》 茉莉

茉莉公主是苏丹王的女儿,她聪明,有主见,勇敢却有点孤独的美丽公主。她卸妆前后对比差别并不是很大,依旧是我们心目那个美若天仙的迪士尼公主。

八、《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白雪公主

白雪公主有着黑瀑布一般乌黑亮丽的头发,戴着一个漂亮的红丝绸发卡。她的眼睛是漂亮的淡褐色,像星星般闪烁着迷人的光芒。不过当她卸妆之后我们就完全幻灭了,没化妆的白雪公主简直毁童年。

文成公主入藏的一些资料

文成公主入藏

文成公主入吐蕃后与松赞干布举行了隆重的婚礼。松赞干布还为文成公主修建一座华丽的王宫,就是今天布达拉宫的前身。文成公主和随从带去了先进的生产技术。过去吐蕃没有文字,受文成公主的影响,松赞干布下令创造文字,文成公主在吐蕃生活了40多年。

隋唐之际,即公元七世纪前期,吐蕃族出现了一位杰出领袖名叫弃宗弄赞,西藏的佛教史则称之为松赞干布,后来的历史文献均用此名。他年纪很轻就当了赞普,性格骁勇,足智多谋,勇敢善战,带领他的部下,用武力征服青藏高原的许多部落,连实力与之相等的羊同国(有大小二羊同国)也俯首归顺,其余较小的部落无不影从,建立起强大的奴隶制政权,成为青藏高原各部落的霸主,以逻些(今拉萨)为首都。那时内地正是唐太宗贞观时期,声威远震,万国朝宗。而松赞干布又素慕唐朝的文化,景仰唐朝的文明,于贞观八年(公元634年)派遣首批使者来到长安,唐朝亦遣冯德遐回访吐蕃,成为汉藏民族友好关系的开端。此后,松赞干布多次遣使来长安朝贡,欲效吐谷浑及突厥之先例,娶唐朝公主为妻,唐太宗没有允许。使者回到吐蕃谎称:“初到长安,唐朝十分优待,允许通婚。正好碰上吐谷浑国王入朝,在唐太宗面前离间我们的关系,遂罢通婚之议。”松赞干布闻之甚怒,与羊同等部落连合出兵,攻击吐谷浑。吐谷浑招架不住逃至青海。吐蕃攻击党项及白兰两个部落之后,屯兵20万于松州(今四川松潘县)之西,遣使送金银币帛至长安,声称是娶公主的聘礼。由使者传话威胁说:“若大国不嫁公主,当即进攻内地。”这种以重兵逼嫁,胁迫成婚的无礼要求,自然遭到唐太宗的反对。不久,松赞干布果然率兵进攻了松州。唐太宗当即遣吏部尚书侯君集率兵5万分四路合击,斩首干余级,松赞干布大败,引兵遁逃,遣使谢罪,复求婚约,唐太宗这次才答应通婚的要求。

贞观十四年(公元640年),松赞干布派遣他的大相(职同宰相)禄东赞送上黄金5000两,珠宝数百件到长安聘婚,唐太宗答应将宗室之女文成公主嫁给松赞干布。相传唐太宗在答应之前曾经“五难婚使”。五件难事之一就是要使者认出百匹母马与百匹驹马的母子关系。这意味深长的难题含意婚使心领神会,即汉藏两族通过公主出嫁要建立永久的母子亲情。据说禄东赞运用吐蕃人丰富的牧畜经验,将母马和驹马分别圈起来,并暂时断绝驹马的饮水和草料,过了一两天之后,把母马与驹马同时放出马厩,顿时出现了母觅子,子寻母,母子偎倚一起的动人景象。禄东赞就这样地一一解决了五个难题,唐太宗十分高兴,允许他立即迎娶文成公主入藏。唐太宗对文成公主出嫁西藏之事十分重视,不仅为她准备了很多妆奁,其中包括诗文、经史、农事、医药、天文、历法等书籍,还有谷物、蔬菜、果木种子以及各种精美的手工艺品。除此之外,还带去了各种技术工匠和一支宫廷乐队。当时唐朝盛行佛教,文成公主是一虔诚佛教信仰者,所以还带去了一尊佛像。

贞观十五年(公元641年),唐太宗派江夏王礼部尚书李道宗护送文成公主入藏。松赞干布率领侍从和卫队从拉萨前往柏海(今青海的鄂陵湖和札陵湖区域)等待,然后再到河源(今青海兴海县一带)迎接。松赞干布拜见李道宗,恭谨地奉行子侄之礼,不断叹服大国服饰礼仪之美,俯仰之间均表现出一种愧沮之色。与公主回到拉萨之后,举行了盛大婚礼。松赞干布对自己能娶文成公主为妻十分高兴,他说:“我的父祖辈没有一个人能和上国通婚,我能娶大唐公主为妻,深感荣幸,当为公主筑一城以夸示后代。”在公主到达西藏之后,命人仿照唐朝建筑模式修造一座宫殿式的建筑给她住,真可谓是“金屋藏娇”。

文成公主入藏之后,把唐朝的优秀文化和先进的生产技术传入了西藏,和松赞干布同心协力发展吐蕃的经济和文化。当时藏族没有文字,记事用绳子打结或以木刻划记号来表示。在文成公主的主张下,松赞干布派人进行专门研究,创造了30个藏文字母和拼音造句文法,结束了藏人无文字的历史,从此汉文书籍可以译成藏文,对藏族文化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西藏过去无完整的历法,以麦收的季节(约为夏历三月)作为一年的开始。文成公主入藏后推行夏历制,大大便利了藏族历史文化的纪年和著录。文成公主带去的宫廷乐队,丰富和繁荣了藏族的民间音乐、提高了藏民的文化生活水平。她带去的许多工匠使藏人深得其利,从此藏民掌握了汉族的先进工艺技术,推广了汉族的农业生产工具,大大发展了藏族的农业生产力。文成公主带去的各种植物种子,也在西藏土地上生根、开花、结实,改变了藏民的食品结构,丰富了藏民的食物品种。文成公主信佛,松赞干布在她的影响下,大力提倡佛教,还特地在拉萨修了大昭寺,这对西藏人的精神生活影响之大,的确难以估量。在文成公主的倡导下,松赞干布不断派人到长安留学,学习汉族优秀的文化和先进的生产技术,还聘请汉人到西藏掌握文书,传授知识。此后唐朝又不断送去蚕种,帮助发展养蚕事业。送去酒曲,派人帮助发展酿酒事业。还有碾磨、造纸、造墨等等,也派专人传授。文成公主本人还亲自传授了刺绣、纺织的技术。松赞干布本人对文成公主可以说是言听计从。在她入藏之前,藏人喜欢用一种矿物赭石的色彩涂面,公主讨厌这种化妆品,使人面目可憎,松赞干布马上下令全国禁止使用赭石涂面。公主喜穿汉族轻质的纨绮服装,松赞干布也就脱掉传统的藏民皮褥毡裘,身着丝绸服饰,真是做到了妇唱夫随啊!

文成公主入藏,对加强汉族和藏族的往来,发展藏族的经济文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藏族人民至今在布达拉宫里还安置了文成公主和松赞干布的塑像,还保留了二人结婚时的洞房遗址,西藏民间还广泛流传歌颂文成公主的民歌,歌颂她给藏族经济文化的发展所作出的巨大贡献。

松赞干布是藏族历史上的英雄人物,出生于藏河(今雅鲁藏布江冲游的雅隆汉谷地区。他统一了藏族地区,成为藏族赞普,建立了吐警王朝。松赞干布渴慕唐风,希望能和大唐和亲。贞观八年(公元634年),松赞干布遣使入唐进贡井请婚。唐太宗没答应,派冯德遇前去抚慰。松赞干布又遣使随冯德遁入朝,“多资金宝,以奉表求婚”,也未获准。贞观十四年(公元640年),松赞干布再遣大相禄东赞至长安,献金5000两,珍玩数百请婚。唐太宗感其诚意,让宗室女文成公主出嫁吐善。次年旧元 64年)初,文成公主在唐送亲使江夏王李道宗和吐蕾迎亲专使禄东赞的陪伴下,出长安去逻些完婚。

据《吐蕾王朝世袭明鉴》等书记载,文成公主出嫁队伍非常庞大,唐太宗绪的嫁妆非常丰厚。有“释迎佛像、珍宝、金玉书橱、360卷经典、各种金玉饰物”,又有很多烹技食物,各类饮料,各种花纹图案的锦缎垫被,卜筮经典300种,用以分别善与恶的明鉴,营造与工技著作60种,治 404种病的医方 100种,医学论著 4种,诊断法 5种,医疗器械6种。还带了大量谷物和芜警种子等入藏。松赞于布于河源迎亲,对唐行子婿之礼,还专建宫室供文成公主居住。文成公主还带去了各种工匠,这一队伍成为传播中原先进的农业、手工业、文化科学技术的使者。文成公主在吐善生活了近40年,一直备受礼遇并深得吐善人民爱戴,永隆元年(公元680年)文成公主病故。

文成公主

(?-680),唐宗室女。641年3月2日(唐贞观十五年正月十五日)唐太宗派礼部尚书。江夏王李道宗护送文成公主,经过青海入吐蕃与松赞干布完婚。松赞干布亲迎到青海,并在逻些(今拉萨),特地修筑了宫城,作为寝宫居住。完婚的那天,松赞干布特地换了唐服,设了仿唐仪仗,按唐人的礼仪,祭天地,夫妻双拜,然后进入洞房。

文成公主从大唐带去了大批生产工具、菜种、医疗器械以及经。史、诗文、历算、医药和工艺等书籍。唐高宗初年,她又从内地引进蚕种,并求得酿酒、纸、墨工匠入藏传授技艺。还教导藏族妇女丝织刺绣等。

从此,内地与吐著的经济。文化交流更加频繁、广泛。吐蕃的贵族子弟入长安学习《诗》、《书》的人数亦不断增多,使吐善出现了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文成公主入藏有什么积极意义

加强了汉藏两族的联系,对发展藏族经济有着突出贡献。文成公主入藏时带去了谷物和蔬菜的种子,药材,工艺品和茶叶,加强了汉藏两族的联系,对发展藏族经济有着突出贡献。。

文成公主入藏 2

转自——艺术中国

中国历史上,有不少以公主或宗室女下嫁蕃邦国王和亲的事例,唐太宗时期,文成公主远嫁吐蕃,便是和亲情况的典范。在她是影响下,汉藏两族的友谊有了很大的发展,所以把文成公主誉为最成功的女外交家实不为过。

吐蕃就是现在的西藏,唐代以前和中土没有来往。据说吐蕃人是东晋末年南凉国王鲜卑人秃发利鹿孤的后代,因失国而辗转流徒到西藏高原,为纪念祖先,他们以“秃发”为国号,后依语音相近讹变为“吐蕃”。吐蕃人过着以游牧为主的生活,饲养牦牛、马、猪和独峰骆驼,有的也种植青稞和荞麦。公元七世纪,弃宗弄赞继位作了吐蕃赞普(吐蕃国王),人们又称他为松赞干布,是一位骁勇慓悍的领袖,他率领军队统一了青藏高原上的许多部落,建立了以逻些城为中心的强盛王国,逻些城即今日的拉萨。

唐太宗贞观十二年,松赞干布率吐蕃大军进攻大唐边城松州,即今天的四川松潘县;唐太宗治理下的唐朝,此时正国富兵强,于是派侯君集督率领大军讨伐。大败吐蕃于松州城下。松赞干布只好俯首称臣,并对大唐的强盛赞慕不已,他在上书谢罪的同时,还特向唐廷求婚。

唐太宗经过一番考虑,决定答应他的请求,于是在宫中选定了一个通晓诗书的宗室之女,封她为文成公主;文成公主原是唐太宗一个远亲李姓侯王的女儿,人长得端庄丰满,自幼饱读诗书,她虽然对遥远的吐蕃心存疑虑,却又充满了新奇的向往,因而也就应允了。经过两个多月的准备,于贞观十五年隆冬,一支十分可观的送亲队伍,在礼部尚书江夏郡王李道宗的率领下,护送文成公主前往吐蕃和亲。

之所以要在隆冬季节出发,是因为由长安经陇南、青海到西藏有一个多月的路程,沿途要经过几条湍急的大河,隆冬季节河水平缓,才便于送亲的队伍通过。这支队伍,除了携带着丰盛的嫁妆外,还带有大量的书籍、乐器、绢帛和粮食种子;组成成员除文成公主陪嫁的侍婢外,还有一批文士、乐师和农技人员,几乎就象是一个“文化访问团”和“农技队”。这些人员是去干什么呢?因为当时吐善已经击溃了吐谷浑,伊然成为了西南举足轻重的强邦;唐太宗深谋远虑,觉得只有对吐蕃加强笼络,才能保证大唐西南边陲的稳定,因此才千方百计地对他们从经济和文化上予以协助,使吐蕃在潜移默化中感激和追随大唐。文成公主实际上就是肩负着这项和睦邦交的政治任务远嫁的,这支送亲的队伍也是前去协助她完成这项使命的。

经过一个多月的顶风冒雪的坚苦跋涉,春暖花开的时候,文成公主一行到了黄河的发源地一河源,这里水草茂盛,牛羊成群,一改沿途风沙迷茫的荒凉景象,让人精神为之一振。一路上很为吐着地势恶劣而忧心的文成公主这时也松了一口气,于是送亲队伍在这里作了数日的短暂休整。

这时,松赞干布亲自率领的大队迎亲人马也赶到了河源,松赞干布一行见到大唐使臣江夏郡王李道宗纳头便拜,并行了子婚大礼,他已认定把大唐作为吐蕃的上国。李道宗请出文成公主与松赞干布相见,这位驰骋高原的吐蕃王一见到中土的金枝玉叶,顿时为她而倾倒,只见文成公主身着华美的盛服,神态端庄,气度文雅,与原始质朴的吐蕃女子完全不可同日而语。而文成公主所见到的松赞干布,虽然被高原的烈日和狂风塑造得黝黑而粗犷,但配上他高大健壮的身材和眉宇间流露出来的豪爽之气,显得十分英武;文成公主心中暗自庆幸,自己算是嫁了一个伟丈夫。

送亲和迎亲的队伍前呼后拥、威风八面地进入了逻些城,在李道宗的主持下,松赞干布与文成公主按照汉族的礼节,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全逻些城的民众都为他们的赞普和夫人歌舞庆贺。松赞干布乐不可支地对部属说:“我族我父,从未有通婚上国的先例,我今天得到了大唐的公主为妻,实为有幸,我要为公主修筑一座华丽的宫殿,以留示后代。”

不久,一座美轮美奂的宫殿就建成了,里面屋宇宏伟华丽。亭榭精美雅致,还开凿了碧波荡漾的池塘,种上了各色美丽的花木,一切建制都模仿大唐宫苑的模式,用来安顿文成公主,借以藉慰她的思乡之情。为了与文成公主有更多的共同语言,松赞干布脱下他穿惯了的皮裘,换上文成公主亲手为他缝制的丝质唐装,还努力地向文成公主学说汉语,一对异族夫妻,感情融洽,互爱互敬,开始了他们新的生活。

按照传统习惯,吐蕃人每天要用赭色制土涂敷面颊,说是能驱邪避魔,虽说样子十分难看又不舒服,但因是传统习俗,谁也没有提出异议,大多数吐蕃人只是照章行事。文成公主到吐蕃后,仔细了解和揣摩了这种习惯,认为这样做毫无道理,又有碍卫生,实在是一项鄙俗的陋习,因此她婉转地向松赞干布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松赞干布听了觉得她的话很有道理,立即下令废除这项习俗,最开始一些念旧的吐蕃人很不习惯,但慢慢地都觉得保持自己的本来面目,既方便又好看,大家也就都乐意接受了,他们甚至还十分感激文成公主为他们破除了陈规。

待生活安定下来后,文成公主带来的汉族乐师们开始履行职责,他们十分卖力地为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演奏唐宫最流行的音乐,音乐舒缓优美,使松赞干布大有如闻仙音的感觉,他对乐师和音乐大加赞叹,并选拨了一批资质聪慧的少男少女,跟随汉族乐师学习,使汉族的音乐渐渐传遍了吐蕃的领地,流进了吐蕃人的心田。

随来的文士们也开始工作,他们帮助整理吐蕃的有关文献,记录松赞公布与大臣们的重要谈话,使吐蕃的政治走出原始性,走向正规化。松赞干布欣喜之余,又命令大臣与贵族子弟诚心诚意地拜文士们为师,学习汉族文化,研读他们带来的诗书;接着他还派遣了一批又一批的贵族子弟,千里跋涉,远赴长安,进入唐朝国家,研读诗书,把汉族的文化引回吐蕃。

农技人员并不宣扬什么,他们只是先把从中原带去的粮食种籽播种在高原的沃土上,然后精心地灌溉、施肥、除草,等到了收获的季节,那顶壮的庄稼,惊人的高产,让吐蕃人瞪大了眼睛;因为吐蕃人那时虽然也种植一些青稞、荞麦之类的作物,但因不善管理,常常是只种不管,所以产量极低,他们不得不佩服汉族农技人员高超的种植技术。在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的授意下,农技人员开始有计划地向吐蕃人传授农业技术,使他们在游牧之余,还能收获到大量的粮食。尤其是把种桑养蚕的技术传给他们后,吐蕃也逐渐有了自制的丝织品,光泽细柔,花色浓艳,极大地美化了吐蕃人的生活,使他们喜不胜收,都十分感谢文成公主入吐蕃后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文成公主以款款柔情善待松赞干布,使得这位生长于荒蛮之地的吐蕃国王深切体会到汉族女性的修养与温情,他对文成公主不但备加珍爱,而且对她的一些建议尽力采纳。文成公主则凭着自己的知识和见地,细心体察吐蕃的民情,然后提出各种合情合理的建议,协助丈夫治理这个地域广阔,民风慓悍古朴的国家。而文成公主又不是那种极有权势欲的女人,她参预治国,却从未要求松赞干布给自己一个什么官职,对于吐蕃国的重大政治决策,她只是提出自己的看法,并不强行干涉,因此松赞干布和大臣们对她非常悦眼,经常向她讨教唐宫的政治制度以作为他们行政的参考,而广大的吐蕃民众更视她如神明。

贞观二十二年,唐太宗派长史王玄策出使吐蕃,一方面和洽两国关系,另一方面也是去看望远嫁的文成公主。王玄策率出使队伍带着大批绢帛文物上路,途经天竺国时,不幸遭到天竺人的抢掠,除了王玄策带着少量人马逃出外,大部分人马及物品全都抢去。王玄策狼狈地抵达吐蕃,拜见了松赞干布并说明了遭劫的情况,松赞干布认为天竺国是有意挑衅,破坏他与大唐的关系,于是派遣大军讨伐天竺,捣毁了他们的都城,俘虏了天竺王子,还缴获了大批牲畜,救回了唐朝使节随从人员,算是替大唐使节出了一口气。

贞观二十三年,唐太宗李世民驾崩,太子嗣位为唐高宗。新任大唐天子授松赞干布为附马都尉,封西海郡王,并且派特使送去大量的金银、绢帛、诗书、谷种,并特为文成公主送去了饰物和化妆品,以嘉勉她和亲抚蕃的功德。

松赞干布因之上书谢恩,并忠心地表示:“天子初即位,若臣下有不忠之心者,当勤兵赴国除讨。”并献上珠宝十五种,请代置太宗灵前,以表哀思。唐高宗对松赞干布的忠心十分感动,又晋封他为宾王,更赐彩帛三千段;吐蕃使者到长安后大开眼界,趁唐高宗高兴之机,向他请求赐给造酒、碾米和制造纸笔墨砚的技术,唐高宗都—一答应了。大唐王朝与吐蕃的关系,在文成公主联络的基础上,至此已到了水乳交融的顶峰。

在松赞干布与文成公主努力推行改革,及大论(吐蕃的宰相职)禄东赞的妥善谋划下,吐蕃在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因而能称霸西域,成为大唐王朝西方的有力屏障。

可惜不久之后,松赞干布去世,他的孙子继位为赞普,因赞普年幼,所以国事多由禄东赞一手掌握理,家事则由文成公主操持,这时一切还算平稳。然而不久禄东赞也死去,他的儿子钦陵沿袭作了大论,这时吐蕃与邻邦士谷浑关系恶化,他们均上书向唐廷请求论断是非,而唐高宗迟迟不予裁决,钦陵按捺不住,起兵击溃了土谷浑。不料这一举动却触犯了唐廷的威严,唐高宗认为在他还没有作出判决之前,吐蕃就擅动武力,简直不把大唐天朝放在眼里,因此在咸享元年,派薛仁贵督师讨伐吐蕃。

谁知薛仁贵的军队在大非川一带被吐蕃军队打得一败涂地,从此吐蕃人不再服大唐的气,连年兴兵进犯大唐边境。唐廷派大军长驻洮河镇守,以防吐蕃军队的骚扰,双方陷入了敌对局面,吐蕃成为唐王朝始终无法解决的最大敌人。

从唐太宗贞观十五年初春,文成公主下嫁松赞干布开始,到唐高宗威享元年薛仁贵率兵征讨吐蕃为止,整整三十年的岁月,由于文成公主的博学多能,对吐蕃国的开化影响很大,不但巩固了唐朝的西陲边防,更把汉民族的文化传播到西域,这是唐太宗的得意之作,可惜唐高宗最终不能善加利用,轻易挑动战争,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局面,使得文成公主苦心孤诣所营造的和睦局势嘎然而止,怎不令人痛惜。

唐高宗永隆元年,文成公主在逻些城病逝,唐廷特派使者前往祭奠,但也没能改善两国的外交关系。而文成公主受到吐蕃官民的敬仰并不因与唐朝关系疏远而稍减,她的死引起了所有吐蕃人的衰痛。

文成公主死后,吐蕃人到处为她立庙设祠,以志纪念。一些随她前来的文土工匠也一直受到丰厚的礼遇,他们死后,也纷纷陪葬在文成公主墓的两侧。至今文成公主和这些友好使者,仍被西藏人视为神明。

有公主病的女生可以娶啊,这样的女生往往都是很单纯的。因为他们在温室里面呆久了,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险恶,也不知道怎么使用心机,所以可以说傻白甜说的就是这些女生。而且能够有公主病的,一般都是长得比较漂亮,内心极度膨胀的人,不然也不可能那么自信的无理取闹。所以娶这么一个漂亮,单纯,有些矫情的女生,还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要想驾驭住这样的女生,一定是男的家里面要有钱,能够满足小公主的各种要求。而且这个男的一定要有很好的耐性,这样小公主跟你闹脾气的时候,你也能够心平气和的跟她聊天。这样的男生经常就是电视里面配这个小公主长大的青梅竹马,不然估计没有哪个高富帅愿意跟这么个公主病的人耗着。为什么是高富帅?因为长得丑的,小公主肯定看不上。

反正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肯定是不会找一个有公主病的女生。因为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没有时间跟你在那里为了一点小事吵吵闹闹的。我要的是一个能够跟我一起担负起这个家的女人。两个人互相支持,互相扶持。而不是找一个女儿,成天让我来照顾。如果我家里条件好,衣食无忧,没有什么经济负担,那么没有什么问题,当然前提是小公主也能够看上我,毕竟我长得也不帅气。

所以不是说公主病的女生不能够娶,主要还是根据自己的性格来决定,看看你能不能够承受的住公主病给你带来的压力。如果能那就没问题了。如果不能那还是找一个正常些的人吧。

我看到好几个人都说在豌豆公主买到假货了,加上我自己也是受害者。所以我坚信豌豆公主是在卖假货的。并且搞活动的东西大部分都是过期的。

从前有一位王子,他想找一位公主结婚,但是她必须是一位真正的公主。他走遍了全世界,想要寻找到一位真正的公主,但不论走到什么地方,总碰到一些障碍。公主倒有的是,但王子无法判断她们究竟是不是真正的公主。

作品原文:

因为她们总有一些地方不大对头,结果,他只好回家来,心中很不快活,因为他是多么渴望得到一位真正的公主。

有一天晚上,忽然起了一阵可怕的暴风雨,天空在掣电,在打雷,还下着大雨,这真使人有些害怕!这时,有人在敲门,老国王就走过去开门。

站在城外的是一位美丽的公主。可是,天啊!经过了风吹雨打之后,她的样子是多么难看啊!水沿着她的头发和衣服向下流,流进鞋尖,又从脚跟流出来。她说她是一个真正的公主。

和亲公主 作者:鲜橙

我有这个文 全的

第1章

楔子

又是一个热得让人抓狂的天气。室外,阳光直射下来,烘得柏油马路上都腾起了一层雾气,放眼看去,似乎地面都有些扭曲变形。

745路车终于慢慢悠悠地从远处晃了过来,原本在阴凉地等车的人群“呼”地一下子就聚拢了过来。一个瘦弱的身影冲在最前方,终于抢占了第一的位置,后面的人还在推推挤挤,可她就是顶住“压力”,把住两边的铁栏,死也不肯让出这好不容易才抢到的有利位置。

和我抢?切!冯陈楚杨不屑地撇了撇嘴。

正当咱们的楚杨扬扬得意时,一个瘦小的身影突然从她胳膊底下钻了过去,楚杨没等大脑反应过来,就下意识地冲了上去,一下把那孩子抓住,扯到了身后。小样,敢加我的塞!楚杨愤愤地想到。

这时,惊人的一幕出现了,就在楚杨把那孩子拉到身后的同时,一辆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汽车,擦着楚杨裙边就冲了过去。

孩子傻了,楚杨傻了,后面的人群也傻了。

半晌后——

“天啊,太危险了。”路人甲说。

“是啊,多亏了这个小姑娘,不然这孩子就惨了。”路人乙说。

“姑娘,好样的!”路人丙高喊,随后人群便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楚杨站在那里,脸红了,自己咋就成了英雄了呢?

冯陈楚杨,女,19岁,正宗的中国人,为啥取了这四个字的名字?唉,说起来话长喽,冯就不用说了,她爸的姓;陈呢,老妈的姓。其实叫个“冯陈”也就得了,可是她奶奶不愿意了。

“凭什么媳妇的姓要加上,我这个做奶奶的姓就不能加?加!”

于是“冯陈”变成了“冯陈楚”,“冯陈楚”就冯陈楚吧,勉强也是个名字,可惜这个时候她外婆又有意见了:“哦,你做奶奶的都加上了,就剩我地位低是怎么的?我的姓呢?”

楚杨爸爸一看丈母娘要怒了,于是一咬牙:“加上!”

于是就有了“冯陈楚杨”。

晚上,冯陈楚杨躺在床上,一睁眼,突然看见床边一团光线渐渐成形,一个男子的身形渐渐清晰起来……

……

“我是在做梦,做梦。”她喃喃道,随即翻了个身,又闭上了眼睛。

好一个鸵鸟!丁小仙叹道,有些哭笑不得。

“别鸵鸟了,起来,你不是做梦。”

冯陈楚杨转过身来,看着这个半夜出现在自己床前的虚幻影像,揉了揉眼睛,又揉了揉,最后还不确信地给了自己一个耳光,当然是轻轻地,然后——

“啊——”

一声惊叫划破午夜的宁静。

“天啊,你别叫了!”丁小仙捂住了自己的耳朵,不敢相信面前这个女人能发出如此尖锐的声音,幸亏提前作了准备,在这间屋子周围布了结界,不然就凭这一嗓子,恐怕方圆十里内都没有人能继续睡觉了

“你你你你……你是……是是是……是人还是是是鬼?”平时伶牙俐齿的冯陈楚杨立刻跟吃了猪尾巴一样成了磕巴嘴。

“都不是,我是丁小仙。”

“什……什么丁小仙?你来我……我我……我这里做做做什么?”

“因你白天救的那个孩子是我的弟弟,所以我来替他报恩。”

“报恩?”冯陈楚杨的胆子还真不算小,听到这里自动把重点词汇滤了下来,竟然也不怎么害怕了。白天救的那个孩子?就是自己不小心“救”的那个?想到这里,楚杨的眼睛开始冒光。

“你打算怎样报恩?”楚杨问道。

“我可以满足你的一个愿望!”他说。

“什么愿望都可以?”楚杨有些不敢相信,这样好的事情居然会落到自己的头上。

丁小仙点头,楚杨在静了三秒钟之后,猛地大喊道:“我要穿越到古代玩一玩!”

这年头,最流行的就是穿越,百分之九十九还是从现代穿到古代。别的且不算,有书(穿越小说)可查的就有万儿八千人次。你先别吐舌头,这还只是我国的统计数字(不算外国人)!看来穿越着实为我国的人口问题解决了不少难题!

“好,可以。”丁小仙答应得很干脆,“不过你背过唐诗宋词么?至少也得会个百八十首,不管在什么场合都能吟出几句来以显才女风范。”丁小仙笑着问。

楚杨摇头,她学的是理科,为了应付高考倒是背过一些,可是下了考场后就又还给老师了,现在只记得譬如床前明月光啊,疑是地上霜啊之类的几句。

丁小仙脸上的笑容淡了。

“那你应该会唱很多的流行歌曲吧?应时应景地抒发一下感情应该没有问题吧?”

摇头。这是遗传问题,她家三口人差不多才能把五音凑全。

丁小仙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乐器呢?弹个琴啊,古筝啊,吹个箫啊什么的,至少也得会弹个吉他吧。”

摇头。

“那你可会舞蹈?不管是芭蕾还是民族,或者钢管舞都可以。”

摇头。

“历史学得可好?”

摇头。

“可背得出名著之类的,比如《红楼梦》、《水浒传》什么的?”

摇头。

“可懂得经商?兵法?厨艺?”丁小仙还不死心。

还是摇头。随着楚杨的摇头,丁小仙的脸色一如外面的夜色了。

“那你到底会什么?你十几年学都白上了啊?什么都不会你还穿个屁啊!”丁小仙努力控制自己不去卡住楚杨的脖子。修行之人最忌动怒,罪过,罪过,怎么“屁”这么不雅的字都说出来了呢?丁小仙暗念道。

楚杨一脸的无辜。

丁小仙深呼吸了几下,好容易平息了自己的怒气,然后又恢复了仙家的神态,淡淡说道:“看来只有让你穿到一个吃喝不愁的地方混吃等死了,你准备好了么?”

“等等!”楚杨喊道,“我得去准备一下啊!我还要带好多东西,比如说《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最起码也得带百八十个打火机过去吧!”

准备一下?丁小仙的火“噌”的一下就上来了,其实丁小仙刚才问那句纯属是礼貌,压根没想让她真去准备什么。

“你还准备个屁啊,能把你的灵魂送过去就不错了!”丁小仙吼道。

冯陈楚杨的意识渐渐迷糊起来,只剩下丁小仙的话飘荡在耳边。

“你要记得,当你想回来的时候,只要……我会依旧把你送到这个点上继续你现在的生活,但是你要记清楚,你只可以召唤我一次……”

第2章

意识开始苏醒,只觉得浑身酸痛,脑袋更是痛得像要裂开一样,那个丁小仙怎么把我送过来的?为什么穿越的人都要如此痛苦地醒过来呢?我郁闷,就没有舒舒服服地醒过来的?我努力地想把眼睛睁开,可是眼皮上却像涂了胶水,怎么也睁不开。

“动了,动了,福荣娘娘动了!”

耳边传来女子喜极而泣的声音。

“启禀皇上,福荣娘娘性命已经无碍了。”一个苍老的声音说道。

娘娘?皇上?我浑身一个激灵,内心狂喜,好个丁小仙,难道给了我个宠妃的身体吗?这个皇帝是谁?刘彻?李世民?还是不知名的哪个帅哥皇帝?啊哈哈哈哈哈,我亲爱的古代,我冯陈楚杨来了;我亲爱的皇帝帅哥,我来了,不管你以前有多少妃子美人,从今以后我一定要用我现代人的魅力,让你迷上我一个人,解散你的后宫!啊哈哈哈哈……

皇帝啊!要钱有钱!要权有权!帅得一塌糊涂!而且还会对你痴情得让梁山伯看了都内疚,让董永见了都脸红!现在,我除了笑,还能做什么?想到这里,我强忍着不让自己笑出声来,可是嘴角还是忍不住地弯了起来。为了早点看到我的帅哥皇帝,我拼了命地睁开眼向床边看去:一个看似太医模样的老头,几个眉清目秀的小宫女的脸庞先清晰起来;再往后面看,一个高大俊逸的身影站在那里,明**的龙袍

把皇帝的高贵和气势全部衬了出来。一张不过二十五六岁的俊脸棱角分明,剑眉,星目,高挺的鼻梁,轻抿着的嘴唇,天啊!真的和小说里写的一样帅!那双深不见底的眸子正满含焦急地看着我……

我觉得自己的身体轻得好像要飘了起来,我想唱歌,我想跳舞,首先我要感谢培养我成才的祖国,感谢一直帮助我的老师和同学,感谢周围一直关心我的朋友,感谢……但是,我却先让自己面容平静了下来,还没有搞清状况,先不能得意,“我”到底怎么了?

看到我睁开眼睛,他眼中的焦急慢慢敛了下去,取而代之的则是越聚越盛的怒气,小两口吵架了么?怎么也不扑上来安慰“我”一下?起码也得有些真情宣言吧,我暗道。

我就这样傻傻地和他对视着,半晌,才想起自己应该有现代人的个性!做什么都得“淡淡的”才能显示我的与众不同,这样才可以吸引他啊!所以我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把头转了过去。

“娘娘!”旁边的小宫女吓坏了,可能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主子这么个性过。

皇帝冷哼了一声,突然怒道:“不要拿死来威胁朕,就算死了,你也得给朕去和亲!”

我一下子愣住,有点消化不了这个帅哥皇帝的话。

“看好了她!如果再出现这样的事,你们都给她陪葬!”帅哥皇帝吼完了一甩袖子就走了,后面紧跟着一群人。眨眼工夫,偌大的房间里只剩下了我和一些小宫女们。

我傻了,去和亲?谁去和亲?我去和亲么?我不是娘娘么?难道这个皇帝无私到可以把自己的老婆送出去和亲?我傻傻地看着面前的小宫女,她们也呆呆地看着我。

“我是谁?”我傻傻地问。

“您是福荣娘娘啊!”

“那么他是谁?”

“皇上啊,您连皇上都不认得了么?”小宫女急得要哭了。

“他刚才说让我去干什么?”我又问。

小宫女终于被我逼哭了,“娘娘,您别吓奴婢了,奴婢知道您心里委屈,可您也不能——”

“我问你他刚才说让我去干什么?”这个小宫女,怎么就知道哭!哭得姑奶奶心乱!

“让您去瓦勒和亲,您不记得了么?皇上也是没有办法啊,如今瓦勒国侵了我国北方,皇上也没有办法啊,皇上也舍不得您啊!”小宫女接着哭。

“那就要送自己的妃子去和亲?”我大怒,白长了一副好皮囊,这么没种!

小宫女彻底被我的话吓呆了,愣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说道:“娘娘?您怎么了?您不是妃子啊。”

“那我是什么?”我问道。难道我还是皇后?连皇后都要送人么?这皇帝做得也太窝囊了吧!

“您是公主啊!当今皇上嫡亲的妹子,福荣长公主啊!”小宫女哭道。

这次换我傻掉,公主?我是公主?那为什么要叫我娘娘?晕死,这里的人把公主也叫做娘娘么?

在贴身小宫女素儿的解释下,我总算明白了自己现在的处境,刚才那个帅哥皇帝是我的哥哥,当今大周国的皇帝,而我则是大周的长公主——福荣公主,我倒!什么名字不好叫,偏要叫福荣!周国北方有个国家叫瓦勒,很强大,去年趁着周国新皇登基青黄不接的时候狠狠地揍了周国一顿,一口气侵占了周国北部的十一座城池不算,还点名要周国的福荣公主去给他们的皇帝做小老婆,美其名曰“和亲”!

其实和亲我倒也不是很反感,我这个人没有什么民族偏见,而且一般在这样的情况下,剧情都会这样发展:异国有一个又帅又酷的皇帝在等着女主,开始对女主先是不屑,然后是好奇,最后被吸引,直到深深地爱上了来自异国的公主,抛弃原先宫中的三千粉黛,独独抱上了女主这个“水瓢”。言情小说里十有八九都是这样的,所以我又开始盲目乐观起来,可是我还没来得及畅想美好的未来就又被狠狠地打击了一次,素儿说瓦勒的皇帝今年都快五十了。

典型的老牛吃嫩草啊!虽然我还不知道这个“我”的确切年龄,不过看“我”那皇帝哥哥才二十多岁,我还能老到哪里去了?五十的老皇帝!天啊,就算再帅有个屁用啊!难怪这个原本的福荣公主要自杀。

我想哭了,丁小仙,你这是来报恩的么?你不是来耍我的吧?

“公主,您进些东西吧!”素儿轻轻地说道。自从我知道自己这个身体的身份是公主后,我就不让她们称呼我为娘娘了,“福荣”更不行,我对这两个字过敏,只好先叫着公主。

我摇了摇头,现在哪里还有心情吃饭?看着镜子中自己被包成粽子般的脑袋,还有这张清秀的小脸,我真的没心情。天!我真的和那个皇帝是亲兄妹吗?为什么他一个大男人长得那么好,而我一个公主却要长得跟青苹果似的啊?丁小仙啊丁小仙,就算你让我去做小老婆也得给我点资本吧?就这么一张只见可爱不见美艳的脸,我怎么去兴风作浪嘛!我无力地趴在桌上,第二百二十八遍咒骂丁小仙。

不过这个福荣公主性子也够烈的,一听要让自己去和亲愣是赌气撞了柱子,不过也幸亏她选择的是这种死法,正好让我有理由说自己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而且没有人怀疑我——想想啊,撞那么硬的柱子,能活下来就阿弥陀佛了。

头上的伤一直养了个把月才算好,我那皇帝哥哥倒也没有再来找我的麻烦,我也正好趁着这段时间从宫女的口中了解了一下自己现在所处的历史环境,一个莫名其妙的朝代,天下两分,北是瓦勒,南是大周。我要去和亲的那个国家就是瓦勒,说得好听些是为了两国的邦交友谊,其实就是为了换大周一段太平日子,把我卖了。他奶奶的,当个公主也真不容易,看来我得想办法逃出去了,外面还有那么大的天地在等着我,还有那么多的帅哥在等着我,好不容易穿越一次,不和几个帅哥发生点暧昧关系我对得起谁啊?

不过在皇宫里住了段时间后,我发现小说里那都是胡扯,要想从深宫里逃出去简直比登天还难,尤其我还是一个等待和亲、有过自杀的不良记录的公主!走到哪里都是一群人跟着,连想自己偷着放个屁的机会都没有,再说宫里的路如同迷宫,就算让我大摇大摆地出去,我都找不到出口。

第3章

屋里面静的很压抑,我这个帅帅的皇帝哥哥一时倒也没有说话,只站在静静地注视着我,眼神深沉得不见根底,似乎在穿透我的身体看着我的灵魂,我不由得紧张了起来,生怕他看出我这个妹妹是假冒的。

俗话说得好:富养人贵养气,这皇帝做得久了,身上还真会散发出一种难言的气质,压得我有些喘不过气来,不敢和他再继续对视,只好故作冷漠地转过了头。

只听见他发出一声低低的叹息声,人已经走到了我的身边,手轻轻地抚上了我的头顶,柔声问道:“头还疼么?”

皇帝哥哥突然这么温柔的待我,让我一时间有些不适应了,他显然是把我当成了他的妹子,可是我却无法把他当作我的哥哥,他一双温热的手在我头顶上游荡,害我心里跟揣了个兔子一样跳得厉害,脸也不由自主地红了起来。

他看我不肯说话,以为我还在怨恨他,就把我的头轻轻地揽到他的怀里,轻声问道:“荣儿,你现在很恨我,是不是?”

这是皇帝么?皇帝不都是自称为“朕”么?怎么他称起“我”来了?这个样子怎么感觉这么暧昧呢?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我干脆就装死猪好了,打定了主意不说话。

“我也不想你去,你道我就舍得你么,可那瓦勒逼人太甚,现在我大周一时还无法和他抗衡。唉!父皇把这么一个烂摊子留给了我,我只得撑下去,荣儿,不要怪我心狠,如果我有其他的法子绝对不会让你去受苦,我不想逼迫你,可是瓦勒的人下个月就要来了,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可以容你发脾气,可是你到了瓦勒,谁还能这么容你耍性子?”

听了皇帝哥哥这些话,如果是真的福荣公主应该会很感动吧,可惜我不是那个公主,我听了只觉得好笑,心道你戏演得倒是好,可说到底还不是想让我心甘情愿地去和亲?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冷笑道:“难道我去了就能保住大周么?瓦勒的皇帝不会因为我一个和亲的公主就会放弃唾手可得的花花江山吧?”

“不能,可是你能为我大周赢得时间!五年!荣儿,我只要五年,我发誓,五年后我一定会把你从瓦勒的皇宫中带出来!”皇帝哥哥坚定地说道。

“五年?”我冷笑一声,“哥哥也太高估妹子了,您觉得就妹子这个容貌,能把瓦勒皇帝迷上五年么?莫说瓦勒皇帝不是昏君,就算他是个昏君,我也没长了倾国倾城的脸蛋去迷惑他啊!”

可能是我冷嘲热讽的口气不像以前的福荣,皇帝哥哥有些惊讶,扳过我的身体,直视着我的眼睛,眉头微皱,似乎想把我看透,我鼓着勇气和他对视,半晌,他脸色渐渐平缓下来,苦笑一下,缓缓说道:“我不会让你去迷惑他,自然有人替你去做那些事情,你去只是一个惑敌之计,让他们以为咱们怕了他们,好对咱们少些防备。”

看着他,我知道再多说也没什么用处,恐怕说多了还会露出马脚,只得装作没了主意的样子,低下头去,心里却更加坚定了路上逃跑的念头。他看我不说话,以为我已经被他说动,双手抓住我的肩,一下子把我从凳子上提起来,对我说道:“抬起头来,看着我,荣儿。”

我抬起头来,看到一张冷俊脸,还有一双似海般深沉的眸子,他一字一顿地说道:“荣儿,你记住,五年后,你会是我大周最尊贵的女人,我发誓!”

切!这戏演的跟真的似的!他要是在现代,绝对一个超级大腕!这话要是对着小女生说,那绝对是一说一个倒啊!我这个时候还要是无动于衷绝对会让我的皇帝哥哥失望啊,于是我偷偷得用手使劲掐了自己大腿一下,眼圈立马就红了,眼泪在眼眶里转啊转啊,可怜巴巴地看着皇帝哥哥,然后猛地投入他怀里,双手环上他的脖子,小声的哭泣起来。

哈哈,我这演技也不错吧?既然他来悲情戏,我怎么也得配合一下给点泪水啊。我一边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假哭,一边用手轻轻的搭在他的胸前,嘿,皇帝的豆腐可不是什么时候都能吃到的,趁着现在多吃点,等我穿回去了,我也有个炫耀的资本!没想到他做皇帝还会锻炼身体,身上这么有料,这肌肉结实的,隔着衣服就能感觉到他紧绷的胸肌、

他把我搂得很紧,几乎想要揉进他的身体里去,头埋在我的肩膀上,炽热的呼吸就直接喷在我的耳后,我甚至还感觉到了他的唇隔着衣料透过来的温度!

晕头!这个拥抱太怪异了些,都让我有些心猿意马起来,我暗自鄙视自己,冯陈楚杨啊冯陈楚杨,好歹你也是现代来的啊,怎么能这么没有定力呢?没见过帅哥啊?一个拥抱至于么?再说人家可是你的哥哥啊,怎么可以想那么色情的事情呢!一看就是没有见识的家伙,帅哥抱一下就激动成这个样子,以后还怎么去泡帅哥!

我把手攥成拳抵在皇帝哥哥的胸口,让两人的距离大一些,皇帝哥哥好像也感觉到有些不自在,忙松开了手转过身去往前踱了两步,我隐约看到他好像在深吸了几口气,好半天他才转过身来,已经恢复了那个冷静自若的皇帝哥哥。

“瓦勒的迎亲使者下个月就要到了,从明天开始你就看着歌姬们练舞吧,既然说了你这个公主喜爱歌舞,如果看都不看的话,别人怎么会相信。”

“我喜欢歌舞?”我有些纳闷,怎还要看着她们练习,而且还用得着皇帝来特意说么。

皇帝哥哥淡淡笑了笑,“我知道你不喜欢,可是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怎么能带着那么多的歌姬陪嫁呢?”他上来溺爱地揉了揉我的头,“做做样子吧,别让瓦勒的人疑了心。”

虽然心里有很多疑问,我还是乖巧地点了点头。

皇帝哥哥看着我,脸上的笑容却淡了下来,手也从我的头上慢慢移到了我的脸上,“荣儿,我什么也不要你做,你到了那里,只要保住你自己就好,记住了么?”

我点头。

“等我五年!”

我还是缓缓点头,他叹一口气,突然像下了什么决心似的,猛地转身离去了。我站在原地有些发傻,我怎么感觉这么怪呢?

既然皇帝哥哥都开口了,我要是再不去看看歌舞也有些说不过去,所以我奉圣旨去观看歌舞姬们表演,我心里有些乐,免费的表演为什么不去看呢?等我在大殿里招来那些歌舞姬的时候,我傻眼了,这才是名副其实的美女啊,不是人造的,不是化妆品抹出来的,一个个都似出水芙蓉,一个个都比水葱似的,不多不少正好三十六个,我立刻就明白过来了,为什么皇帝哥哥让我这模样的去和亲一点也不心虚了,公主虽然长得一般,可是这陪嫁的标致啊,这要是一个个都见了瓦勒老皇帝,还不得把老皇帝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啊!

看着面前这些娇滴滴环肥燕瘦各有媚色的三十六个美人,这哪里是三十六姬啊,这分明是三十六计啊!

“参见公主。”三十六个人整齐的跪下,莺莺燕燕的声音甚是好听。

“都起来吧。”我依旧半躺在软塌上,端着公主的架子问道:“都叫什么?一个个的都报给我听。”

这群歌姬好像都受过了严格的训练,都不卑不亢地站在那里,一声声夜莺似的声音传来:“水仙”、“杜鹃”、“海棠”……

听了几个我就听不下去了,这么水灵的人怎么都叫这么俗气的名字呢?幸好还没有叫“芙蓉”的。

我这个人是很势利的,既然现在我有这个权力,干吗不用呢?过期会作废的啊!于是我缓缓开口:“这些名字我不喜欢,我给你们改了可好?”

美女们连忙说好,我乐了,看来她们也不怎么喜欢这些名字啊,叫什么好呢?既不能俗气,有得有特色,突然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袋。

“从头算起。”我指着前排最边上一个说道,“漫天、围魏、婕刀、奕奕、辰火、笙冬、舞钟、谙渡、……莲环、为尚!”我一口气说了三十六个名字,哈哈,正好是三十六计演化而来的,幸好这里不是咱们的历史,估计没有人总结出一样的三十六计来。

面前排排站的美女们脸上都带了一丝茫然,估计不知道这个公主为什么会给自己起了这么些古怪的名字,但是却一个个一脸的恭敬。

“可都记清了?”我问道,说的那么快,恐怕还有几个没有弄清自己的新名字。

“奴婢记清了。”下面齐声说道,我惊叹不愧是要选出来的女子们,一个个都聪慧的很,既不问为什么取这些名字,也不问到底是哪些字,就这么答应着了。

那个被我改为“漫天”的女子从队伍里站出来,先屈膝行了一礼,娇声说道:“公主,请您点舞。”

一个旁边的小宫女赶紧呈上来一个盘子,里面顺序摆着十几张花帖,上面都写着些团团的字,我仔细一看一个大字也不认识,也不知道这是那种鬼文字,一个个笔画都那么多,看起来没多大的区别!

公主不可能是个文盲吧?再说就算是失忆也不会失到不识字吧,而且从素儿的口中听来,这个福荣公主好像还是有名的才女,所以才会让瓦勒的皇帝点名去和亲!

到如今,也只能能骗就骗,能蒙就蒙了,我扫了一眼牌子,作出一副不在意的样子,然后随口指了一个说道:“先这个吧!”

素儿把牌子递了下去,漫天双手接过,躬身退了下去,另外的“三十五计”也紧跟着退了下去。

第4章

在尝试了几回以后,我放弃了从这里逃出去的念头。看来只有在和亲的路上想办法了,必须在进入瓦勒皇宫之前跑掉,不然如果老皇帝看不上我,把我往冷宫里一放,我这次穿越就算全毁了,别说出去泡帅哥,恐怕连出墙的机会都没有了。

我正趴桌子上考虑怎么才能跑路,突然听到外面传来宫女们高声呼“皇上”的声音,我赶紧从桌子上爬起来,身体还没有坐正,我那个皇帝哥哥已经进了门。屋里七八个宫女全都无声地跪了下去,动作那叫一个熟练,搞得我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着了,是和她们一起跪下去呢,还是就这么坐着?

没等我想好怎么行礼,就见皇帝哥哥一摆手,让她们都起来了。

“都先下去吧,朕和公主说会儿话。”他说道。

宫女们一听,赶紧躬着身子小步地退了出去,素儿临走的时候还不忘担忧地瞄我一眼,那样子生怕我这个自从醒来后就性情大变的公主惹怒了皇帝。

除了我刚醒来的时候见过这个皇帝哥哥一面,这是我第二次见到他。那天刚醒的时候头晕眼花的看不真切,今天近看才发现我这个皇帝哥哥长得还真帅!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材有身材,看得我都想流口水,不由得又暗暗地骂丁小仙,干吗让我穿成了他妹子?这回得了,和这个帅哥皇帝铁定没戏了。

屋里面静得很压抑,我这个帅帅的皇帝哥哥一时倒也没有说话,只站在那儿静静地注视着我,眼神深沉得不见根底,似乎在穿透我的身体看着我的灵魂,我不由得紧张了起来,生怕他看出我这个妹妹是假冒的。

俗话说得好:富养人贵养气。这皇帝做得久了,身上还真会散发出一种难言的气质,压得我有些喘不过气来。不敢和他再继续对视,只好故作冷漠地转过了头。

只听见他发出一声低低的叹息声,人已经走到了我的身边,手轻轻地抚上了我的头顶,柔声问道:“头还疼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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