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技术需要具备什么

化妆品技术需要具备什么,第1张

首先,作为一个专业化妆师要对这个行业抱有浓厚的兴趣,这样才会有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你不断探索,才会创作出令人感动的作品,这一点,很重要。

拥有一双干净、温柔、灵活的手。

为一名化妆师应具备广泛的知识,只有生活知识深厚,才能积累丰富的形象素材。生活是一切艺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化妆师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1)要有良好的审美能力

化妆造型技术是综合性极强的一门艺术,而完成化妆造型的前提时化妆师必须具备良好的审美观,要使设计完成的化妆品具有一定的欣赏价值,化妆师必须提高自身的审美能力。

(2)要有深刻的观察能力

观察是一种实践,使调查研究。观察是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基础,是积累生活的必要手段。生活积累越多,阅历越丰富,就会获得更多的创作自由。化妆师在观察时重点时人的外貌,如观察眼神,发式,骨骼高低,脸型胖瘦,肌肉表情等细致末节的生理现象所蕴含的艺术含量,透过外貌观察到时代,社会,环境对人们的影响,以及对生活时尚咨询的捕捉。

(3)要有敏锐的感受能力

化妆师要对美的事物,人物形象感受敏锐,应具有较强的形象思维能力,这才有可能把人物形象表现好,表现得生动,才有可能是自己传作得化妆作品具有感染力。因此,锻炼自己的感受能力最好的方法是到大自然中去,到社会生活中去,去感受,去体验,去联想,去比较,以提高对美的食物的敏感程度。

(4)要有丰富的想象能力

艺术思维是形象的思维,艺术工作者依据对客观事物的感觉,感受,联想进行创作,把感知到的事物或形象经过改造,组合,提炼,重新塑造成崭新的行象。如果没有丰富的想象能力是创造出丰富多彩的人物形象来的。培养和锻炼自己的想象能力是非常重要的,丰富的想像力是创造化装作品的重要技巧之一,想象力是可以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大量积累和培养锻炼而得到增强的。

(5)要有熟练的表现能力

化妆师的表现能力通常也值创造能力,它是在实践中按照美的规律,运用化妆造型手段和技巧来创造美的艺术形象。表现力是以审美能力,观察能力,感受能力,想象能力为基础的,同时要求化妆师具有扎实的化妆基本功。

国家化妆师职业资格考试

申报条件:

初级化妆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劳动或文化教育机构组织的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人员。

中级化妆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职业学校、艺术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化妆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职业技术学院、艺术院校、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

(3)连续从事本职业12年以上。

考试方式:

1、理论考试——闭卷

2、实际操作——按要求做出化妆造型

尽量少用化妆品,多吃蔬菜,多运动。

在原始社会,一些部落在祭祀活动时,会把动物油脂涂抹

在皮肤上,使自己的肤色看起来健康而有光泽,这也算是最早的护肤行为了。由此可见,化妆品的历史几乎可以推算到自人类的存在开始。在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7世纪期间,各国有不少关于制作和使用化妆品的传说和记载,如古埃及人用粘土卷曲头发,古埃及皇后用铜绿描画眼圈,用驴乳浴身,古希腊美人亚斯巴齐用鱼胶掩盖皱纹等等,还出现了许多化妆用具。中国古代也喜好用胭脂抹腮,用头油滋润头发,衬托容颜的美丽和魅力。

矿物油时代

上个世纪70年代,日本多家名牌化妆品企业,被18位因使用其化妆品而罹患严重黑皮症的妇女联名控告,此事件既轰动了国际美容界,也促进了护肤品的重大革命。早期护肤品化妆品起源于化学工业,那个时候从植物中天然提炼还很难,而石化合成工业很发达。所以很多护肤品化妆品的原料来源于化学工业,截至目前仍然有很多国际国内的牌子还再用那个时代的原料,价格低廉、原料相对简单、成本低,所以矿物油时代也就是日用化学品时代。

天然成分时代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皮肤专家发现:在护肤品中添加各种天然原料,对肌肤有一定的滋润作用。这个时候大规模的天然萃取分离工业已经成熟,此后,市场上护肤品成分中慢慢能够找到的天然成份!从陆地到海洋,从植物到动物,各种天然成份应有尽有。有些人甚至到人迹罕至的地方,试图寻找到特殊的原料,创造护肤的奇迹,包括热带雨林。当然此时的天然有很多是噱头,可能大部分底料还是沿用矿物油时代的成分,只是偶尔添加些天然成分,因为这里面的成分混合,防腐等等仍然有很多难题很难攻克。也有的公司已经能完全抛弃原来的工业流水线,生产纯天然的东西了,慢慢形成一些顶级的很专注的牌子。

零负担时代

2010年前,零负担产品开始在欧美台湾流行,以往过于追求植物,天然护

肤的产品因为社会的发展,和为了满足更多人特殊肌肤的要求,护肤品中各种各样的添加剂越来越多,所以,导致很多护肤产品实属天然实际并不一定天然。很多使用天然成分,矿物成分的由于产品的成分较多,给肌肤造成了没必要的损伤,甚至过敏,这个给护肤行业敲响了警钟,追寻零负担即将成为现阶段护肤发展史中最实质性的变革。2010年后,零负担产品开始诞生,一批零负担产品,将主导减少没必要的化学成分,增加纯净护肤成分为主题,给用过频繁化妆品的女性朋友带了全新的变革,“零负担”产品的主要特点在于,产品激烈减少了很多无用成分,护肤成分,例如玻尿酸、胶原蛋白等均为活性使用,直接肌肤吸收,产品性能极其温和,哪怕再脆弱的肌肤只要使用妥当,一般也没有问题,因此,这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化妆不破坏皮肤。

改革开放后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化妆品市场销售额平均以每年238%的速度增长,最高的年份达41%,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国民经济的平均增长速度,具有相当大的发展潜力。化妆品的流通渠道也在发生非常大的变化,特别是零售终端发生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十二五”规划把消费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消费有望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最大驱动力。化妆品零售业的发展与创新大有可为。

化妆品渠道是多样性的,各种零售终端,以及整个流通渠道,呈现出各种各样的特点,都有自己相对应的市场、一部分目标客户群体。渠道不同,也让化妆品出现了专业线和日化线之分。而日化线渠道则是那些像传统的销售渠道、百货商店、化妆品的专业市场都在持续发展。超市的渠道这些年来随着连锁经营超市的发展,商超化妆品终端也在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形成了化妆品零售的主要渠道之一。经典国货品牌借助其在商超渠道的发力,才再次迎来其第二春。专营连锁店的崛起,在三四线城市表现得更加突出,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有些城市甚至成为化妆品销售的主流终端渠道。除此以外还有以生产厂商为主导的连锁企业的发展,对扩大消费、促进化妆品流通体系的创新变革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运用新的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以网购和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网络销售风起云涌,网购化妆品的数量也在呈快速发展的趋势,改变和更新着人们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模式。70后、80后尤其是90后成为消费的主力军以后,网购的速度还会加快。

2市场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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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2年,我国化妆品行业的市场规模总体上呈逐年上升态势。2008年,我国化妆品行业的市场规模仅为4653亿元;到2012年,已上升为近843亿元,5年内增长了80%多。从增长速度来看,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和2009年的增速较缓,2010-2012年的增速持续上升,2012年达到2055%。

分析认为,我国化妆品行业传统销售渠道主要有商超、百货、专卖店、专营店、电子商务、美容院、药店等。从各渠道销售收入来看,2012年,商超、百货占全部销售收入的45%左右;其次为专卖店,占115%;新兴的电子商务渠道发展较快,占比已达15%以上。报告是国内第一份对化妆品终端渠道进行系统分析的报告,对化妆品企业选择营销渠道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1]

科技发展永无止境,化妆品行业的发展也不会停止,那么化妆品发展到它的第四代后将朝哪个方向发展呢?笔者认为:化妆品学这门学科很可能会与其他许多学科(材料学、医学、生物工程与农业、环境与农业、航空航天以及微电子、光电子与计算机等)一起奔向纳米时代。

纳米技术在化妆品科学研究中的应用始于90年代,随着技术的不断改进,摸索出许多方法来提高和增加化妆品活性添加物的功效,保持其稳定和鲜活,并使其顺利渗透到皮肤内层,滋养深层细胞,从而事半功倍地发挥护肤、疗肤功效。例如在化妆品原料的研究与生产方面,由于采用了纳米技术,也可将活性物质包裹在直径仅为几十纳米的超微粒中(脂质体包裹技术Liposome Capsulized Technology),从而使活性物质得到有效的保护,并且还可有效控制其释放的速度,延长释放时间,这方面的技术,世界上德国和瑞士领先。纳米维生素E化妆品的祛斑效果,据有关部门的临床试验表明,比一般含氢醌类化合物的被动祛斑效果快且明显,而且具有安全稳定,无毒副作用的优点。

3监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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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第三条 国家实行化妆品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工作,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内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工作。

第四条 凡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2]

4品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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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效果分类

清洁型:用来洗净皮肤;

护肤型:这类化妆品如清洁霜、洗面奶、浴剂、洗发护发剂、剃须膏等;

基础型:化妆前,对面部头发的基础处理。这类化妆品如各种面霜、蜜、化妆水、面膜、发乳、发胶等定发剂;

美容型:用于面部及头发的美化用品。这类化妆品指胭脂,口红,眼影,头发染烫、发型处理、固定等用品;

疗效型:介于药品与化妆品之间的日化用品。这类化妆品如清凉剂、除臭剂、育毛剂、除毛剂、染毛剂、驱虫剂、橄榄精华等。

按用途分类

肤用化妆品:指面部及皮肤用化妆品。这类化妆品

如各种面霜、浴剂等;

发用化妆品:指头发专用化妆品。这类化妆品如香波、摩丝、喷雾发胶等;

美容化妆品:主要指面部美容产品,也包括指甲头发的美容品;

特殊功能化妆品:指添加有特殊作用药物的化妆品。

按剂型分类

液体:洗面乳、浴液、洗发液、化妆水、香水、洁肤水、卸妆液、精华液、原液等;

乳液:蜜类、奶类、护发乳、精华乳;

膏霜类:润面霜、粉底霜、洗发膏、遮瑕膏、焗发膏、精华霜、妆前霜;

粉类:香粉、爽身粉、散粉、洁肤粉、蜜粉;

块状:粉饼、化妆盒、口红、发蜡;

油状:卸妆油、润肤油、润发油、精华油。

按对象分类

婴儿用化妆品:婴儿皮肤娇嫩,抵抗力弱。配制时应选用低刺激性原料,香精也要选择低刺激的优制品。

少年用化妆品:少年皮肤处于发育期,皮肤状态不稳定,且极易长粉刺。可选用调整皮脂分泌作用的原料,配制弱油性化妆品。

男用化妆品:男性多属于脂性皮肤,应选用适于脂性皮肤的原料。剃须膏、须后液是男人专用化妆品。

孕妇化妆品:女性在孕期内,因雌激素和黄体素分泌增加,肌肤自我保护与修复的能量不足以应付日益增加的促黑素,进而引起黑色素增多,导致皮肤色素加深,此时的肌肤最惧怕紫外线及辐射,它们会迅速击垮肌肤的防御能力,令肌肤能量骤降,孕斑随时在脸部安家,同时,衰减的肌肤能量也无法对抗由此产生的肌肤储水能力及细胸新陈代谢能力下降的威胁,进而导致缺水、干燥、出油、粉刺、痘痘、敏感甚至炎症等一系列肌肤问题。因此要格外注意孕期内的皮肤护理。

按功能分类

化妆品按功能性分类可分为普通化妆品(又称非特殊化妆品)和特殊类化妆品。

普通化妆品:

(一)发用品:

1、一般发用品:发油类、发蜡类、发乳类、发露类、发浆类

(二)护肤品:

1、一般护肤品:护肤膏霜类、乳液类、油类、化妆水类、爽身类、沐浴类

2、易触及眼睛的护肤产品:眼周护肤类、面膜类、洗面类

(三)彩妆品:

1、一般彩妆品:粉底类、粉饼类、胭脂类、涂身彩妆类

2、眼部彩妆:描眉类、眼影类、眼睑类、眼毛类、眼部彩妆卸除剂

3、护唇及唇部彩妆类:护唇膏类、亮唇油类、普色唇膏类、唇线笔

(四)指趾甲用品:修护类、涂彩类、清洁漂白类

(五)芳香品:香水类、古龙水类、花露水类

特殊类化妆品

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是较为特殊的化妆品。

1育发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的化妆品。

2染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

3烫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弯曲度,并维持相对稳定的化妆品。

4脱毛化妆品是指具有减少、消除体毛作用的化妆品。

5美乳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乳房健美的化妆品。

6健美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使体形健美的化妆品。

7除臭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消除腋臭的化妆品。

8祛斑化妆品是指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

9防晒化妆品是指具有吸收紫外线作用、减轻因日晒引起皮肤损伤功能的化妆品。

非有机护肤品我们一般认为是传统化学类化妆品

这里面大牌的 雅诗兰黛 兰蔻 雅芳 碧欧泉等都是

有机的比如:简诗美、朱莉 雅诗兰黛下面的organics等

我们都知道传统化妆品的原料主要提炼自石油、矿物质和动物,因此其中不可避免的含有多种重金属如铅、汞、砷、硅以及各种激素;另外还有各种人工添加剂如香料、油脂、乳化剂、防腐剂等。简而言之,传统化妆品是各种化学物质的堆砌!长期使用会给我们的皮肤、身体造成影响。

医学专家对人体需要避免的有害因素总结了15种,其中就有汞,铝,苯,砷,有机磷等。另外,被广泛用于化妆品中的香料是以煤焦油为原料的,而其中的醛类成分对DNA毒性作用很大,极易导致胎儿畸形、突变,重者会诱发癌症。可见传统化妆品是我们避之而唯恐不及的,尤其是孕妈咪

有机化妆品就不存在以上顾虑!

首先应该弄清楚真正的“有机化妆品”概念,才能够明白她到底好不好?(一定要看清概念,否则很容易被外界不准确的概念给误导。)

什么是有机化妆品呢?

在这之前,先讲讲什么是有机产品吧,在崇尚环保的今天,天然植物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青睐,而有机植物与天然植物之间的分别还是非常巨大的,你随便在田里插根花草都可以叫做天然植物,但如果你想把你插的这根苗叫做有机植物,困难大大的。 你想让你插的这根苗叫做有机植物,你就必须按照国际有机农业生产的要求和相应的标准来种植,不允许使用化肥,也不能使用农药,更不能使用人工生长剂,除了这些,你还要把这根苗拿去相关的认证机构做一个认证,困难重重。

有机植物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独立的有机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化妆品甚至还有有机食品、纺织品、林产品、生物农药、有机肥料等,他们被统称为有机产品。就是在未被农药,化肥污染过的原生态土壤进行有机种植,以最接近自然的方式生长,并且在生长过程中绝不使用人工合成化合物、化肥及转基因技术等,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也没有任何人工合成化学成份。从加工、生产、包装整个过程都符合环保和健康原则。国际标准的有机认证需要每年有独立第三方认证机构从种植,加工,生产制造,到成品批发的全过程进行评审。如果土地曾用过化肥,想达到有机土壤,必须7年之内没有用过任何化肥并要经过权威认证才可算得上天然有机。如果土壤曾用过DDT则要30年后此污染才能分化干净,所以目前世界上天然有机的土壤环境是少之又少。

有机护肤品:天然有机护肤产品除了所含的植物成份,必须要由获得有机认证的有机植物提取物所组成外,产品中不能添加人工香料、色素及石油化学产品等对皮肤不利的成份,其中所添加的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都须受到严格限制,而且制造过程中不能使用动物实验及利用放射线杀菌,其配方和工艺非常复杂。除此之外还要提供给消费者全成份标示及正确信息、所含成份的生物可分解性与否、包装的环保回收问题,还有厂商的社会公益及责任都在被规范的范围内。

如何选择有机产品?

一、理解什么是真正有机产品

二、认准第三方有机认证标志

三、读懂产品成份表

四、选择最高标准有机认证

有机护肤和纯天然的护肤品最大的区别就是 看是否产品有通过有机的认证。

如果通过了就好像是有了身份证,如果没,那说明不是合法的。冒牌或者假的。

目前来说 ,有机认证标准最严格的是 美国的USDA 和澳大利亚的ofc,

法国的ECOCENT这个标准认证标准很低的,只是需要产品里面含10%的有机。

但是USDA和澳大利亚的OFC 都是至少95% 差别大的去了。

好像有个澳大利亚的品牌通过了 2个认证吧,一个是简诗美另外一个具体的不记得了, 你自己去查下吧,我了解的就这么多了。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新华网

2020-6-29 22:06 · 新华网官方账号

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第四条 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

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

化妆品原料分为新原料和已使用的原料。国家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

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诚信自律,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

第七条 化妆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督促引导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第八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化妆品研究、创新,满足消费者需求,推进化妆品品牌建设,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国家保护单位和个人开展化妆品研究、创新的合法权益。

国家鼓励和支持化妆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鼓励和支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结合我国传统优势项目和特色植物资源研究开发化妆品。

第十条 国家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在线政务服务水平,为办理化妆品行政许可、备案提供便利,推进监督管理信息共享。

第二章 原料与产品

第十一条 在我国境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料为化妆品新原料。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新原料,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使用;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应当在使用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科学研究的发展,调整实行注册管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范围,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申请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者进行化妆品新原料备案,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注册申请人、备案人的名称、地址、****;

(二)新原料研制报告;

(三)新原料的制备工艺、稳定性及其质量控制标准等研究资料;

(四)新原料安全评估资料。

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负责。

第十三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转交技术审评机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评,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审评意见。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审评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要求的,准予注册并发给化妆品新原料注册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人通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本条例规定的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化妆品新原料准予注册之日起、备案人提交备案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注册、备案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 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投入使用后3年内,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每年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新原料的使用和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化妆品新原料,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注册或者取消备案。3年期满未发生安全问题的化妆品新原料,纳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

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纳入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前,仍然按照化妆品新原料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第十六条 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化妆品的功效宣称、作用部位、产品剂型、使用人群等因素,制定、公布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

第十七条 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化妆品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与申请注册、进行备案的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三)有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能力。

第十九条 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注册申请人、备案人的名称、地址、****;

(二)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三)产品名称;

(四)产品配方或者产品全成分;

(五)产品执行的标准;

(六)产品标签样稿;

(七)产品检验报告;

(八)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注册申请人首次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人首次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申请进口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同时提交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已经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以及境外生产企业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资料;专为向我国出口生产、无法提交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已经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的,应当提交面向我国消费者开展的相关研究和试验的资料。

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负责。

第二十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审查程序对特殊化妆品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准予注册并发给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已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在生产工艺、功效宣称等方面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变更注册。

普通化妆品备案人通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本条例规定的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特殊化妆品准予注册之日起、普通化妆品备案人提交备案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注册、备案有关信息。

第二十一条 化妆品新原料和化妆品注册、备案前,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

从事安全评估的人员应当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历。

第二十二条 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门网站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 境外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指定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办理化妆品注册、备案,协助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实施产品召回。

第二十四条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的申请。除有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外,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注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二)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已经修订,申请延续注册的化妆品不能达到修订后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负责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

化妆品国家标准文本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

化妆品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三章 生产经营

第二十六条 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

(三)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四)有能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五)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以自行生产化妆品,也可以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化妆品。

委托生产化妆品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委托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并对受委托企业(以下称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保证其按照法定要求进行生产。受托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活动负责,并接受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建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并执行供应商遴选、原料验收、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设备管理、产品检验及留样等管理制度。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

第三十条 化妆品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

不得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的化妆品或者化妆品原料生产化妆品。

第三十一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原料以及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应当真实、完整,保证可追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满后1年;产品使用期限不足1年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化妆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第三十二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设质量安全负责人,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品放行职责。

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第三十三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有碍化妆品质量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第三十四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可能影响化妆品质量安全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 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进口化妆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标签,也可以加贴中文标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内容应当与原标签内容一致。

第三十六条 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下列内容:

(一)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

(二)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四)产品

化妆品原料随着化妆品消费市场需求的变化更新换代,消费者对护肤品的要求,不仅有清洁、保湿等功能,还希望能祛皱、增强皮肤弹性,化妆品生产商开始大量使用天然活性物化妆品原料。又由于抗衰老,皮肤护理品中天然成分需求量增加,各种维生素、活性物、植物精华素将主导今后世界化妆品原料市场。

专家指出,这种消费趋势将是今后全球化妆品市场的一种流行趋势,其他用于皮肤和头发护理的,还有虾壳提取物壳聚糖、海藻提取物藻聚糖和酵母或菌类提取物β-聚糖。

绿茶:有很强的抗菌作用和抑酶作用,可防治皮肤病、皮肤过敏效应、去皮肤色素、防龋牙、齿斑、牙周炎和口臭等。

黄龙胆草:5~10年才能成熟的高耐受性珍贵植物———龙胆草萃取液,既能够加强保湿效果,又增加了皮肤对美白精华的吸收力,能驱除黑色素沉淀,深入角质层,从基底美白,淡化色斑,改善肌肤黯淡灰黄情况。

杏仁:杏仁可以润肤驻颜,是古代养生家润肤美容的主要药物。杏仁中含有丰富的脂肪油和蛋白质,具有润泽肌肤、通经利络等效果。

洋甘菊:洋甘菊精油能改善敏感、缺水、干燥脱皮的皮肤,增加皮肤弹性。也可治疗皮肤湿疹、脓疮、粉刺等皮肤炎症,促进伤口愈合,并对调理晒伤和烫伤皮肤功效卓越。

苹果:苹果中的果酸对于减淡斑点有很不错的功效。

红葡萄:由澳洲红葡萄的种子提取而成的“澳源”葡萄籽精华,含有丰富的OPC(Oligomeric Proanthocyanidins前花色素)超级抗氧化剂。OPC的抗氧化功效是维生素E的50倍、维生素C的20倍,能预防80多种因自由基引起的疾病,成为最理想的天然皮肤保护新星。

橄榄树:橄榄油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其中维生素E的含量高于其他绿色植物,既可以滋润干性皮肤,又能抑制油性皮肤的皮脂分泌,适用于各种皮肤状态的调节。日晒强烈的时候,涂上含有橄榄油精华的防晒产品可以较长时间保持肌肤的水分,使肌肤在有效防晒的同时不致于太过干燥。而从橄榄叶中提取出的活性复合成分,富含抗氧化剂,对平滑肌肤细纹、抗衰老有着很好的效果。

甘草:溶剂萃取法分离提纯甘草中甘草黄酮类成份,具有温和抑制酪氨酸酶的作用,甘草提取物目前已被证实是最有效的植物美白剂。由于甘草中有效成分含量不高且提纯也很困难,因此它是目前最昂贵的化妆品原料之一。日前,“溶剂萃取法分离提纯甘草中甘草酸”研究获得成功,并通过了由中国科学院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主持的技术成果鉴定。

从各种天然植物中提取的化妆品原料已然成为行业趋势,而随着科技的日益进步,这种具有“环保”标签的化妆品原料将会被广泛的应用于化妆品的生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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