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妆品进口需要备案;
2化妆品进口清关的流程:
(1)化妆品到港之前做收发货人备案 (附件备案申请表)
(2)化妆品进口中文标签预审备案
(3)化妆品到之后报检(2个工作日)出通关单; 抽样化验(2周出卫生证)
(4)报关(2-3个工作日)—— 交税
(5)仓库贴标、商检下场查验——放行
3进口化妆品标签备案所需材料:
进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资料目录;
申请单位保证书;
化妆品功效成分及相关证明材料、检验方法;
产品配方;
产企业质量标准;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及销售的证明文件;进口产品提供原产国政府部门颁发的允许销售文件
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相关检测报告的,需提供复印件;
进口化妆品经销商、进口商、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
进口化妆品的生产商需提供卫生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标签样张(扫描或有效照片)6套;
提供完整包装样品共6份;
其他有关材料。
一般可以自己办理,也可以找代办
第一次进口护肤品是需要做化妆品S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备案周期在4--6个月左右
1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2 产品配方
3 功效成份、使用依据及功效成份的检验方法(特殊用途化妆品)
4 生产工艺及简图 5 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6 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 产品包装(含产品标签)
8 产品说明书
9 受委托申报单位应提交委托申报的委托书
10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11 可能有助于产品审评的其它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完整产品样品小包装3件;
护肤品进口必须注意事项:
1:必须要签订进口代理合同
2:在没有出具的卫生证书之前,货物应一直存放于(监管)仓库,不得销售。若使用我司抬头与客户双抬头申报,并先放货给到客户,我司应收取保证金,并让客户书面承诺不得销售相关货物。若货物检测不合格,而客户擅自销售该批货物,则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客户方全部承担。
当然需要备案了,下面是具体的备案规定!仅供参考!
我国政府在2013年颁布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上市前应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信息备案规定》的要求,进行产品信息网上备案,备案信息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统一公布。
简单来说,如果一款化妆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药监局)上完成了备案,就表明它就有了“身份”,可以上市销售了。反过来说,没有经过备案就上市销售的化妆品,一经查出则产品停售、责令整改,甚至会受到处罚。
不过,以上提到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什么?化妆品备案中又有哪些问题值得关注呢?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
一、化妆品备案规范
首先从分类上说,化妆品可分为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的化妆品。
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包括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和防晒9种,除了这些以外的化妆品都叫做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以下简称非特化妆品),也就是普通化妆品。
一般情况下,普通化妆品只要有药监局备案就可以上市销售,而特殊用途化妆品则需要严格审批。也就是说,特殊用途的化妆品上市前需要获得行政许可批件,并在网上备案;非特化妆品上市的两个月内,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即可(备案信息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统一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跟进口化妆品(包括特殊和非特两类)属于一个系统,可以直接在食药监局网站上的化妆品栏目查询。
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需要在国产非特类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查询。
普通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是不一样的
普通化妆品需要提供产品配方、说明书、生产工艺个送检样品22个
需要的资料有
(1)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2)产品配方
(3)生产工艺及简图
(4)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5)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6)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7)产品说明书样稿
(8)自由销售证明和委托书(进口产品)
(9)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注:资料送交卫生部前贵公司需提供自由销售证明和委托书。
资料送交卫生部后5个工作日做出答复是否受理。(5 个工作日)
卫生部受理后行政签字,给予备案。(20 个工作日)
绝大多数化妆品可以按普通化妆品申报
普通化妆品包括护肤品,发用品,彩妆品,唇膏,指甲油,香水类。
特殊化妆品包括育发类,健美类美乳类染发烫发类防晒类,祛斑类,除臭类,脱毛类。
国产或进口特殊化妆品申报过程
一、项目启动
1、贵公司提供产品配方、说明书、生产工艺和送检样品。
2、送样品检验
检验周期:根据功能不同时间不同。
二、准备申报资料(我公司准备,在做检验同时完成)。
(1)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国产特殊化妆品申请表)
(2)产品配方及依据
(3)功效成分及检验方法
(3)生产工艺及简图
(4)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5)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6)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7)产品说明书样稿
(8)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如国内外有关资料)
(9)自由销售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进口产品)
三、参加药监局定期举行的评审会(一个季度开一次会)。
四、评审会后 7-15 天下达评审意见,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补充资料。
五、卫生部行政签字审批,颁发批文。(2-3个月)
备案流程如下:
根据《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第八条,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报检,同时提供收货人备案号。其中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正常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声明;
(二)产品配方;
(三)国家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交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
(四)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2、在生产国家(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五)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除前四项外,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六)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
(七)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需要一个进口化妆品资质办理材料
进口化妆品贸易,需企业有进口贸易权限,办理如下:
出口经营权是企业自己开展进出口业务的资格,并不象某些客户想的那样是单独一张证书,自营进出口经营权资格是企业在得到商务局、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局、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拿到这些部门发的批文后,才表示这个公司拥有了自营进出口经营的权利。2004年7月1日国家放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审批,改为备案登记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改为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现在企业申请进出口权实行的是备案制,需要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不需要专门的申请报告,只需要从网上下载相关表格即可。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都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否则,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和验放手续。
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程序解答如下:
1、问:企业怎么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需要哪些步骤?
答:申请进出口权首先得去企业注册地工商局给营业执照做增项(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然后再去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的具体操作:通过INTERNET登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网站,网上填写、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再将打印在A4纸上的登记表签字、盖章,并附上相关材料到商务局进行备案,7日后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问:企业办理外贸易经营者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网上提交打印并盖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4)国、地税正副本复印件;(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问: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在正常开展外贸业务前,企业还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企业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并不意味着可以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了,在正常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之前,还需要到海关、电子口岸、外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多个部门办理注册备案登记手续。
4、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事项要变更怎么办?
答: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商务部网站上下载空白《登记表》,并填写、打印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到商务局办理变更手续。
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国税正、副本复印件; 地税正、副本复印件;
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章程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公司商检备案号这个怎么申请需要的材料:
一,注册:公司先到注册商检部门注册登记(检验检验局),1、申请表,2、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4,组织机构代码,5,经贸批文或经贸部门发的进出口证书。以上原件及复印一份给留底。
二,检验检验局发自理检验检验证书,以公司的名称出口货物;
三,报检需要:合同,发票,装箱单,报检委托书,货物标识,(还有看是什么产品,有些需要:产品自检书等等)报关需要: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核销单,货物出口发票(看出口哪里,在哪里报关),货物标识等等 。。。。
2018年11月10日前已受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未获批准的产品,不批准理由涉及产品安全性原因的,后续不得办理备案;不涉及安全性原因的,后续可以由境内责任人办理备案。备案时应当同时提交《不批准决定书》并说明重新申报的理由。原行政许可申报资料中的产品检验报告、安全性评估资料以及相关证明性文件等可作为备案资料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已随原行政许可申请提交无法获取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境内责任人的公章,同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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