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提交哪些资料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提交哪些资料,第1张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提交的资料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配方;

(三)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据;

(四)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五)产品质量标准;

(六)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1、检验申请表;

2、检验受理通知书;

3、产品说明书;

4、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5、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

6、人体安全试验报告。

(七)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八)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九)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十)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十一)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药监局官网-进口特殊化妆品备案资料

当然需要备案了,下面是具体的备案规定!仅供参考!

我国政府在2013年颁布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上市前应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信息备案规定》的要求,进行产品信息网上备案,备案信息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统一公布。

简单来说,如果一款化妆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药监局)上完成了备案,就表明它就有了“身份”,可以上市销售了。反过来说,没有经过备案就上市销售的化妆品,一经查出则产品停售、责令整改,甚至会受到处罚。

不过,以上提到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什么?化妆品备案中又有哪些问题值得关注呢?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

一、化妆品备案规范

首先从分类上说,化妆品可分为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的化妆品。

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包括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和防晒9种,除了这些以外的化妆品都叫做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以下简称非特化妆品),也就是普通化妆品。

一般情况下,普通化妆品只要有药监局备案就可以上市销售,而特殊用途化妆品则需要严格审批。也就是说,特殊用途的化妆品上市前需要获得行政许可批件,并在网上备案;非特化妆品上市的两个月内,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即可(备案信息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统一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跟进口化妆品(包括特殊和非特两类)属于一个系统,可以直接在食药监局网站上的化妆品栏目查询。

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需要在国产非特类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查询。

备案流程如下:

根据《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第八条,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报检,同时提供收货人备案号。其中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正常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声明;

(二)产品配方;

(三)国家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交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

(四)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2、在生产国家(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五)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除前四项外,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六)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

(七)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进口化妆品备案要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受理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决定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是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进口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人应是进口化妆品新原料生产企业或化妆品生产企业。同一申请人应委托一个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负责代理申报有关事宜。申请人可以变更在华申报责任单位。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

(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

(4)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6)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7)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8)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10)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11)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12)产品技术要求的文字版和电子版。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详情请参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

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输入产品全称即可查询,像我最近在用的非常好用的一个瑞士进口青春女神亮颜保湿卸妆油,在国家药品管理局品,选择进口化妆品信息栏,输入产品全称就能查到,这样就肯定是正品。

以上就是关于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提交哪些资料全部的内容,包括: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提交哪些资料、进口化妆品需要备案吗、化妆品怎么备案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

原文地址:https://54852.com/mama/1495431.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2-01
下一篇2023-12-01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