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就是现在的很多商品都出现了过度包装这个问题。比如说它的价格价格越高,产品越来越花里胡哨,那么它们所需要的去包装也就越来越多了。
大家都知道,塑料这种东西是不可降解的。当一件商品过度包装,造成极大的浪费时。它所产生的不可再生的垃圾越来越多,同时也对这些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所以我说,我很希望有一一些商品可以解决掉它的包装问题。
一、水果的包装实在是没有必要:还记得当初自己去一家超市逛街,当逛到水果区的时候。偶然发现竟然有很多的水果都被装上了独立的包装袋中,这也就造成了很多的包装已经被过度的浪费掉了。
最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就是,香蕉已经不再像是以前那样的卖出去了。而是一根一根的放在精美的小盒子里面,而价格也比以往昂贵了许多。所以,我觉得这样的包装实在是很没有必要的,因为香蕉的保质期本来就不算很长。并不会因为给它包装了包装壳之后,它的品质和保质期就会因此而改变。因为它还是原来的产品啊。
所以说,我个人认为水果还是不要过度的去浪费这些包装壳了。
二、饼干和糕点之类的产品:像Q趣这样的饼干就做得特别的好,因为它直接是一个外包装壳和装饼干的盒子就没有了。
而其他品牌的饼干糕点就不是如此,因为它的外面套上了品牌的盒子,饼干上面还有一层小袋子,撕开之后还有透明的膜,也需要撕开以后才能吃到这种饼干。可以说这种包装就是在过度的浪费了,因为它在包装上面所花费的成本太高了。所以就只能从食物的数量上面来减少,从包装上面来提升它的价值。
三、为了我们的环境考虑能精简包装的,就不要去过度的包装了:其实,这些产品没有必要花费更多的金钱去浪费在商品的包装上面。因为消费者相比起好看的包装来说,他们更加在意这些商品的味道和数量。
是啊,大家都知道地球上面的资源是有限的,所以我们要好好的保护好这些资源。不要过度的对它造成浪费,人们本来就是利益的共同体。只有大家都行动起来,这个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的美好。
过度包装k值——商品必要空间系数,在标准中取值为06。
我国现阶段商品过度包装,主要分为欺骗性包装和奢华性包装。
欺骗性包装:包装内过多空位,包装与内容物的高度、体积差异过大。
奢华性包装:包装成本远远超过产品的包装对于控制过度包装主要从三个限量来要求。
包装空隙率:
按GB 23350-2009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的定义,包装空隙率 interspace ratio商品销售包装内不必要的空间体积与商品销售包装体积的比率。
X ——包装空隙率。
Vn——商品销售包装体积的外切最小长方体体积
V0 ——商品初始包装的总体积
k ——商品必要空间系数。在标准中取值为06
包装层数:除粮食包装层数≤2层外,其他食品包装层数≤3层。
包装成本: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应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
过度包装如何定量界定,商家和消费者持明显相反的态度。一些专家认为,包装物的价值超过被包装产品价值的1至2倍,就称为过度包装。中消协就曾明确指出,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价格的30%,就可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欺诈”。但商家却认为,某些商品如化妆品、酒等包装中体现了一种精神和文化的需求,不应过多地强调包装物的成本,如保健品、礼品等有特殊作用的商品,要满足馈赠的需求,显示高贵的气质,也不应过多强调包装的价值;还有的商家认为过度包装应主要从包装材料上考虑,只要包装材料环保卫生,形式和价值都不重要。
无论如何界定,过度包装广泛存在于我们的商品包装中,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其中以保健品、食品及化妆品尤为突出。由实木、金属制成的包装盒,内衬精美的绸缎,有的还“附赠”手表等物品,里三层、外三层,剥开层层叠叠的商品包装,最终的实物却小得可怜或者价值不高。社会舆论对中秋月饼过度包装的口诛笔伐犹言在耳,而春节的滋补保健品、名酒等又铺天盖地卷土重来,你方唱罢我登场,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国家已立法限制过度包装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于2010年3月28日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将于2010年4月1日起实行。时,饮料、酒、糕点、粮食、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外包装都将面临“瘦身”。
新规——包装不得多于3层
据介绍,新国标强制规定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层数不得多于3层,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这两条是为了限制包装体积规定的。
体积过大既浪费材料,又占用运输空间和商场空间,造成相应费用和成本上升,而这部分成本最终会加到销售价格上,由消费者承担。新国标还规定,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售价的20%,主要为了限制生产商用高档材质如木质和金属材料包装商品,节约日益枯竭的自然资源。同时,针对饮料、酒、糕点、粮食、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过度包装现象较为严重的商品,标准指标要求进行了相应调整。 省质监标准处人士分析,相比于过去规定,新国标限制有所放宽。以往规定商品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55%;除初始包装成本之外,包装成本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5%。
化妆品天地盒是有间隙的。
化妆品包装空隙率不得超30%。
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商品过度包装现象进行从严监管。此次修订出台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从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以及包装成本三个方面对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进行严格规定。如一瓶50ML的化妆品,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30%;粮食及其加工品包装层数不应超过三层;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的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
导致过度包装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有法律法规不健全、高额的利润驱使、巨大的市场需求、消费者默许认同。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
一方面国家标准只对化妆品和食品进行了包装限制,药品、保健品、儿童玩具、电子用品等商品没有进行相应标准限制。另一方面,虽然食品、化妆品有了限制标准,但没有规定对企业不执行标准的罚则,只能采取劝告劝谏,要求企业整改等隔靴搔痒式惩罚,导致食品、化妆品行业过度包装行为屡禁不止。
二、高额的利润驱使
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通过不断“升级”包装,以获取高额利润。以绿茶御品清香为例,散装630元/斤,简装1260/斤,而精装的要2520元/斤;一家知名品牌白酒专卖店,同等度数同等窖藏年份的白酒,把玻璃瓶包装换成瓷瓶,再加上一个外包装盒,售价就提升了近500元,可见,商家通过升级包装,可获得相当可观的利润回报。
三、巨大的市场需求
在中华民族礼仪之邦的大环境下,大部分普通消费者碍于面子,送亲戚朋友大都会选择购买包装精美的商品。而真正的“大客户”还是一些公款消费的企事业单位,有的单位一次就订购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高档包装商品。正是这种“礼尚往来”的消费心理给过度包装商品创造了巨大的生存空间。
四、消费者默许认同
大部分消费者对于过度包装商品往往采取默许认同的态度,甚至会主动要求购买过度包装商品。有部分消费者由于是公款消费,所以买东西的时候也不会考虑是否货值相当;还有一部分消费者,出于攀比和虚荣心理,盲目跟风,由此助长了过度包装现象越演越烈。
扩展资料
商品包装欺诈的行为:
商品的包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元素:商品名称、商标、图案色彩等装饰、企业名称厂址等产品信息。从目前市场上所存在着的商品包装欺诈的情况看,商品包装欺诈方式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无形欺诈的方式,另一类是有形欺诈的方式。这里的“形”是指商品体积的表现形状。
所谓无形欺诈,就是通过在商品包装物表面上印制与商品质的不一致的图像或文字,从而使买者在商品的质的方面受骗。
所谓有形欺诈,就是通过包装物的形态给买者造成一种错觉,认为包装着的商品与包装形成的最大体积相一致,从而使买者在商品数量方面受骗。可见,无形欺诈是用虚假的商品质地欺骗买者,而有形欺诈则是用虚假的商品数量欺骗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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