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原料的组成及配方的原则越详细越好

化妆品原料的组成及配方的原则越详细越好,第1张

非有机护肤品我们一般认为是传统化学类化妆品

这里面大牌的 雅诗兰黛 兰蔻 雅芳 碧欧泉等都是

有机的比如:简诗美、朱莉 雅诗兰黛下面的organics等

我们都知道传统化妆品的原料主要提炼自石油、矿物质和动物,因此其中不可避免的含有多种重金属如铅、汞、砷、硅以及各种激素;另外还有各种人工添加剂如香料、油脂、乳化剂、防腐剂等。简而言之,传统化妆品是各种化学物质的堆砌!长期使用会给我们的皮肤、身体造成影响。

医学专家对人体需要避免的有害因素总结了15种,其中就有汞,铝,苯,砷,有机磷等。另外,被广泛用于化妆品中的香料是以煤焦油为原料的,而其中的醛类成分对DNA毒性作用很大,极易导致胎儿畸形、突变,重者会诱发癌症。可见传统化妆品是我们避之而唯恐不及的,尤其是孕妈咪

有机化妆品就不存在以上顾虑!

首先应该弄清楚真正的“有机化妆品”概念,才能够明白她到底好不好?(一定要看清概念,否则很容易被外界不准确的概念给误导。)

什么是有机化妆品呢?

在这之前,先讲讲什么是有机产品吧,在崇尚环保的今天,天然植物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青睐,而有机植物与天然植物之间的分别还是非常巨大的,你随便在田里插根花草都可以叫做天然植物,但如果你想把你插的这根苗叫做有机植物,困难大大的。 你想让你插的这根苗叫做有机植物,你就必须按照国际有机农业生产的要求和相应的标准来种植,不允许使用化肥,也不能使用农药,更不能使用人工生长剂,除了这些,你还要把这根苗拿去相关的认证机构做一个认证,困难重重。

有机植物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独立的有机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化妆品甚至还有有机食品、纺织品、林产品、生物农药、有机肥料等,他们被统称为有机产品。就是在未被农药,化肥污染过的原生态土壤进行有机种植,以最接近自然的方式生长,并且在生长过程中绝不使用人工合成化合物、化肥及转基因技术等,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也没有任何人工合成化学成份。从加工、生产、包装整个过程都符合环保和健康原则。国际标准的有机认证需要每年有独立第三方认证机构从种植,加工,生产制造,到成品批发的全过程进行评审。如果土地曾用过化肥,想达到有机土壤,必须7年之内没有用过任何化肥并要经过权威认证才可算得上天然有机。如果土壤曾用过DDT则要30年后此污染才能分化干净,所以目前世界上天然有机的土壤环境是少之又少。

有机护肤品:天然有机护肤产品除了所含的植物成份,必须要由获得有机认证的有机植物提取物所组成外,产品中不能添加人工香料、色素及石油化学产品等对皮肤不利的成份,其中所添加的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都须受到严格限制,而且制造过程中不能使用动物实验及利用放射线杀菌,其配方和工艺非常复杂。除此之外还要提供给消费者全成份标示及正确信息、所含成份的生物可分解性与否、包装的环保回收问题,还有厂商的社会公益及责任都在被规范的范围内。

如何选择有机产品?

一、理解什么是真正有机产品

二、认准第三方有机认证标志

三、读懂产品成份表

四、选择最高标准有机认证

有机护肤和纯天然的护肤品最大的区别就是 看是否产品有通过有机的认证。

如果通过了就好像是有了身份证,如果没,那说明不是合法的。冒牌或者假的。

目前来说 ,有机认证标准最严格的是 美国的USDA 和澳大利亚的ofc,

法国的ECOCENT这个标准认证标准很低的,只是需要产品里面含10%的有机。

但是USDA和澳大利亚的OFC 都是至少95% 差别大的去了。

好像有个澳大利亚的品牌通过了 2个认证吧,一个是简诗美另外一个具体的不记得了, 你自己去查下吧,我了解的就这么多了。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化妆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维护化妆品市场秩序,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

法律法规对化妆品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化妆品安全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化妆品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责任机制,统一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依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公安、生态环境以及海关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化妆品安全的有关工作。第五条 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对其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及安全负责。第六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采用绿色生产方式,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化妆品生产企业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对工业有害固体废物等污染物进行处置,不能自行处置的,应当交由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处置。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有效利用资源,减少包装材料的用量,避免过度包装。

鼓励化妆品生产企业回收过期化妆品并作无害化处理。第七条 消费者委员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化妆品或者接受服务中的合法权益。

化妆品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规范,组织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指导、规范和督促会员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第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化妆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布举报的方式、流程和办理时限,依法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应当依法予以奖励。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进行虚假、恶意举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第九条 鼓励化妆品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创新与推广应用,鼓励化妆品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化妆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鼓励专业机构、社会组织依法提供化妆品研究开发、标准制定、试验实验、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培训教育等服务。第二章 生产管理第十条 从事化妆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并在许可的范围内组织生产。化妆品生产许可变更、延续、补办及注销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十一条 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注册并取得批准文号。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产品上市前完成产品备案。第十二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物料供应管理、物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设备管理、产品质量检验及留样、产品召回、不合格产品处理、产品追溯管理等制度。

鼓励化妆品生产企业提高生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采用国际先进的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通过专业机构认证。第十三条 用于生产化妆品所需的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规定。化妆品生产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国家规定的化妆品禁用原料;

(二)超量或者超范围使用国家规定的化妆品限用原料;

(三)使用未经国家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

(四)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规定要求的化妆品原料;

(五)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规定要求的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第十四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采购化妆品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检验报告,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供货商名称、地址以及****、进货日期等内容。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产品生产批号向供货商索要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化妆品原料

化妆品原料

化妆品的特性和品质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原料化妆品原料按性质和用途分为基质原料、辅助原料和添加剂。

基质原料

主要有油性原料、粉质原料、胶质原料、溶剂原料、表面活性剂等。

(1)油性原料

化妆品的主要基质原料,主要有油脂类、蜡类、高级脂肪酸类、高级脂肪醇类和酯类等。

①油脂和蜡类。油脂和蜡类是组成膏霜、唇膏、乳液类等化妆品的油性基质原料,主要是动植物油脂、矿物油脂、合成油脂、动植物蜡类、矿物蜡类、合成蜡类等。

②高级脂肪酸类、高级脂肪醇类和酯类。

高级脂肪酸、脂肪醇是动植物油脂和蜡类的水解产物,脂肪酸酯类则是高级脂肪酸人工酯化后的产物。

其中,高级脂肪酸和脂肪醇是各种乳液和膏霜的重要原料,脂肪酸酯则常用于代替天然油脂,赋予乳化制品特殊功能,也是脂溶性色素和香精的溶剂。部分脂肪酸酯还具有优良的表面活性。

(2)粉质原料

粉质原料是爽身粉、香粉、粉饼、胭脂、眼影等化妆品的基质原料,主要起遮盖、滑爽、附着、摩擦等作用。此外,它在芳香制品中也用作香料的载体,在防晒化妆品中用作紫外线屏蔽剂。常见的粉类原料有滑石粉、高岭土、钛白粉、云母粉等。

(3)胶质原料

胶质原料主要是水溶性高分子化合物,又称水溶性聚合物或水溶性树脂。化妆品所用的天然胶质原料有淀粉、植物树胶、动物明胶等,这类天然化合物易受气候、地理环境的影响而质量不稳定。近年来,大量的合成高分子化合物被大量使用,如聚乙烯醇等。

(4)溶剂原料

溶剂是液状、浆状、膏状化妆品(如香水、花露水、洗面奶、冷露、雪花膏及指甲油)等多种制品配方中不可或缺的主要成分,主要起溶解作用,使制品具有一定的物理性能和剂型。化妆品中溶剂原料主要包括水,醇类和酮、醚、酯类及芳香族有机化合物等。

(5)表面活性剂

这是化妆品的重要组分之一,对化妆品的形成、理化特性、外观和用途都有着重要作用。它的主要作用有乳化作用、增溶作用、分散作用、起泡作用、去污作用、润滑作用和柔软作用等。

辅助原料

辅助原料及添加剂对化妆品的成型、色、香和某些特性起作用,一般用量较少,但也有重要作用,主要有色素、香精、防腐剂、抗氧化剂和各种添加剂等。

(1)色素

色素也称着色剂,是彩妆类化妆品的主要成分,主要有有机合成色素、无机颜料、天然色素和珠光颜料四类。

(2)香精

香精由香料调配而成,赋予化妆品舒适的气味。香精的选择不仅影响制品的气味,还可能会造成刺激性、致敏性等问题,并有可能影响产品的稳定性,因此在配制时需要考虑香精的物理、化学和毒理性质。

(3)防腐剂

在化妆品中添加防腐剂,其作用是使化妆品免受微生物的污染,延长化妆品的寿命确保其安全性。2015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对化妆品组分中限用防腐剂的最大允许浓度及限用范围和必要条件都有明确的规定。

我们公司是在陕西做化妆品这块的,我们的原料采购商是在参加中国西部植提医药原料保健品展认识的,当时对比了好多家,因为在中国西部地区拥有众多优质厂商,仅西部陕西省植物提取物生产企业800余家贸易商2000余家⌄ 所以对于化妆品原料这块也是有相当多的知名展商参加的,听说今年展会将汇聚了来自天然植物提取物、医药原料、生物技术、功能食品及保健品等产品的开发与生产技术等类别的行业优质厂商,我觉得可以到展会现场来看看,可以到官网提前进行预登记报名。

化妆品原料及其产品安全性评价的规定

一、总则

General Principles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原料及其产品安全性评价的毒理学检测项目和要求。

2 化妆品原料的检测

化妆品的新原料,一般需进行下列毒理学试验:

(1) 急性经口和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2) 皮肤和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3)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4) 皮肤光毒性和光敏感试验(原料具有紫外线吸收特性需做该项试验);

(5) 致突变试验(至少应包括一项基因突变试验和一项染色体畸变试验);

(6) 亚慢性经口和经皮毒性试验;

(7) 致畸试验;

(8) 慢性毒性/致癌性结合试验;

(9) 毒物代谢及动力学试验;

(10)根据原料的特性和用途,还可考虑其它必要的试验。

如果该新原料与已用于化妆品的原料化学结构及特性相似,则可考虑减少某些试验。

试验方法参照GB 7919-87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OECD化学物质试验指南(OECD Guidelines for Testing of Chemicals);

3 化妆品产品的检测

31 检测项目

在一般情况下,新开发的化妆品产品在投放市场前,应根据产品的用途和类别进行相应的试验,以评价其安全性。

32 检测项目的选择原则

321由于化妆品种类繁多,在选择试验项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22每天使用的化妆品需进行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进行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者不再进行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间隔数日使用的和用后冲洗的化妆品进行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

323与眼接触可能性小的产品不需进行急性眼刺激性试验。

一般都是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检测,有些原料需要重金属检测,功效性原料效能评价需要专门机构检测,费用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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