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可以企业自行备案吗

国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可以企业自行备案吗,第1张

国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可以企业自行备案吗

国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可以企业自行备案。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测指南

一、 概述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文件,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在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内,向生产企业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申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可自行选择经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备案检验,备案检验的检验项目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国食药监许[2010]82号)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检验项目进行确定。

我院作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承担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中的微生物、卫生化学检测。

二、 送检要求

(一)资料要求

1、《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申请表》

要求:①A4纸张,电脑打印(勿手工填写),一份;②中文填写;③样品中文名称要规范(命名原则参见《关于印发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72号)),一经确认原则上不予更改;④检验要求中“相关技术参数”涉及检测项目的确定,请务必逐条核对,情况相符者请勾选;⑤对于以下3种情况:防晒剂(二氧化钛和氧化锌除外)含量≥05%(w/w)的、宣称含α-羟基酸或虽不宣称含α-羟基酸,但其总量≥3%(w/w)的、宣称去屑用途的,请在申请表备注栏中列明相应功效成分的种类及含量;⑥申请表由送检者签字确认,无需盖章;⑦申请表格式参见附件1。

2、产品使用说明

要求:①A4纸张,一式两份;②中文书写;③产品使用说明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公章应与递交省级FDA的其他备案资料保持一致)。

(二)样品要求

1、一次性提供检测项目所需足量、包装完整、同一名称、同一生产日期/批号的样品;

2、产品包装上应标明“样品中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期使用日期、申请企业名称”等信息;

3、送检数量可参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测项目、检测周期、样品数量及费用》。

三、检测周期及费用

检测周期及费用参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测项目、检测周期、样品数量及费用》。

四、异议处理

申请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我院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处理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中相关条款执行。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电子凭证完全可相信吗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进行产品信息备案。 二、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将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及销售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的信息按要求通过统一的网络平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有哪些

现在全国指定非特检验机构有八十多家;如果自己公司没有专业备案人员的话,建议委托代理机构去办,费用也不多;也可以避免一些人为失误造成的备案不通过,影响上市周期;有其他问题都可以私信我;

如果化妆品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上面有是否证明它有安全保障呢

只能说那批检测的样品没有问题,至于后期批量生产的,还是要定期抽检才能确定的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这个是什么意思

化妆品都要有备案 没有备案的化妆品都是不合格的化妆品,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代办的有吗?价格多少?多长时间能下来?

特殊类的化妆品和一般的化妆品没什么特殊的区别,备案都相当的繁琐,一般都是客户自己去弄的,费用大概是一个品种1W-2W之间,时间至少半年。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护肤品)在哪里可以查,怎么查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网站,点击“网上办事”,进去就看到“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系统”,点进去就可以查了。

化妆品非特备案是按系列备案的吗

化妆品非特备案是指非特殊化妆品上市前必须进行备案;备案产品必须送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定的备案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后就可以备案了。

产品备案下来以后再生产的产品不需要再送检,监管部门通过不定期抽检进行监督。

不知道你说的系列备案是指什么

花之若昔蚕丝面膜有没有非特(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认证呢

你可以去查一下,像我们尚蓝黎格是通过认可的。

青觅红颜美是国家特殊用途化妆品吗?怎么查询?

包装盒的封面都有刷产品的特证号码,打开网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入化妆品类搜索栏,输入特证号码,点查询即可查询真伪及相关信息。

备案号是网站是否合法注册经营的标志,可随时到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系统上查询该ICP备案的相关详细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网站备案管理系统颁发的网络信息许可证号码。根据国家《互联网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给予罚款、责令关闭网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这么说,ICP备案号是网站是否合法注册经营的标志,可随时到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系统上查询该ICP备案的相关详细信息。

化妆品备案号查询流程:

一、打开国家药监局网站

在浏览器中输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使用搜索引擎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打开网站。

二、选择化妆品栏目

点击上方化妆品栏目,在快速搜索栏目选择点击”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

三、信息查询

点击信息查询,输入验证码,打开网页,可以看到产品名称,备案编号,单位名称三种查询方式。

四、备案编号查询

选中点击备案编号一栏,在搜索栏中输入要查询的名称,点击查询便可查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第四十二条 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所使用原料的生产商、原料质量规格增加或者改变的,所使用的原料在配方中的含量以及原料中具体成分的种类、比例均未发生变化的,应当通过注册备案信息平台对原料生产商信息和原料安全信息进行更新维护。涉及产品安全评估资料发生变化的,还应当进行产品安全评估资料变更。

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所使用原料的生产商、原料质量规格增加或者改变的,原料在配方中的含量和原料中主要功能成分含量及溶剂未发生变化,为了保证原料质量而添加的微量稳定剂、抗氧化剂、防腐剂等成分发生种类或者含量变化的,应当提交相应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第十五条 除有特殊规定的情形外,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应当优先选择下列(一)(二)项试验方法,(一)(二)项未作规定的,可以任意选择下列(三)(四)项试验方法:(一)我国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二)我国其他相关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载明的方法;(三)国外相关法规或技术标准规定的方法;(四)国内外权威组织、技术机构以及行业协会技术指南发布的方法、专业学术杂志、期刊公开发表的方法或自行拟定建立的方法,在开展功效评价前,评价机构应当完成必要的试验方法转移、确认或验证,以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可靠性。

化妆品备案系统上怎么修改企业名称您好!亲备案后更改公司名字: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进口化妆品备案怎么做?去哪申请报关?应准备哪些资料

关于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工作,保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化妆品行政许可是指化妆品新原料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和化妆品首次进口等的审批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人应是化妆品生产企业。国产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人应是化妆品原料生产企业或化妆品生产企业。 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人应是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进口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人应是进口化妆品新原料生产企业或化妆品生产企业。同一申请人应委托一个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负责代理申报有关事宜。申请人可以变更在华申报责任单位。 第六条 申请人和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申报化妆品行政许可,对申报资料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申请人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第八条 首次申报前,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原件应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机构(以下称受理机构)进行备案。 申请人申报化妆品行政许可,应登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并填写相应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化妆品进口许可需要准备的资料: 1化妆品成分说明书 2化妆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3国外机构自由销售证明 4合格产品样品5化妆品物理及化学特性解释书

进口化妆品前准备哪些资料,化妆品进口流程

进口化妆品是需要做化妆品SFDA备案的,备案周期在4--6个月左右

1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2 产品配方

3 功效成份、使用依据及功效成份的检验方法(特殊用途化妆品)

4 生产工艺及简图

5 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6 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 产品包装(含产品标签)

8 产品说明书

9 受委托申报单位应提交委托申报的委托书

10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档案

11 可能有助于产品审评的其它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完整产品样品小包装3件

化妆品进口手续相对比较麻烦:注册批号,中文标签,卫生标签,产地证书等。化妆品关税在65%-15%,1增值税7%,消费税10%。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2 产品配方;

3 产品质量标准;

4 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A 检验申请;B 检验受理通知书;C 产品说明书;D 卫生学(V 生物、理化)检验报告;D 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

5 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 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提供成分含量。

6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档案;

7 进口化妆品报关需提供其中文标签、货物入境检验检疫通关单、产品成分表、合同、装箱单和报检、报关委托书等手续。

化妆品一般要进行V 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PH值测定、急性经口毒性等毒性试验、人体安全及功能试验。 检验时间一般在2-4个月,特殊功能化妆品因为要做人体试验,时间稍长。

进口化妆品需要怎么做标签备案呢?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出口化妆品标签稽核资料目录;

2、申请单位保证书;

3、化妆品功效成分及相关证明材料、检验方法;

4、产品配方;

5、产企业质量标准;

6、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及销售的证明档案;

进口产品提供原产国 部门颁发的允许销售档案

7、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相关检测报告的,需提供影印件;

8、进口化妆品经销商、进口商、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档案;

9、申请出口化妆品标签稽核时,提供销往国(地区)对化妆品标签的有关规定或其它相关证明;

10、出口化妆品生产商需提供卫生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影印件;

进口化妆品报关需要哪些单证资料

进口化妆品报关部分

正常提供发票,装箱单,涉及濒危的提供濒危。正常申报即可。

进口化妆品报检部分

办理流程:

一、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

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

二、报检资料

(一)首次进口化妆品(未获得IC系统产品正式备案号的)报检时,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提供以下档案:

1产品配方(应与申请办理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时相同);

2货物清单(附件1,注明产品临时备案号);

3进口化妆品企业责任承诺书

4国家实施卫生许可或备案的进口化妆品成品(包括销售包装成品及非销售包装成品)应当提交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在有效期内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上述档案提供影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应当同时交验正本。

5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备案的产品应当提交产品安全性承诺、化妆品中安全性风险物质危害识别表;在国外允许生产或销售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原产地证等

6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翻译件(非卖品可提供正品外文标签翻译件)。

(二)非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已获得IC系统产品正式备案号的)报检时,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提供以下档案:

1货物清单(附件1,注明产品正式备案号);

2进口化妆品企业责任承诺书;

三、报检单“特殊要求”栏中注明实际收货人的名称及备案编号,如实际收货人与报检单“收货人”一致的,可只填写备案编号;如实际收货人与报检单“收货人”不一致的,应要求补充提供双方的内贸合同。实际收货人名称及备案编号应与货物清单中保持一致。

三、首次进口化妆品产品备案

上海口岸首次进口化妆品报检完成后,应在查验前向检验部门提供相关电子版进口化妆品产品备案表、电子及纸质货物清单,企业应对提供的产品资讯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

检验检疫人员根据报检资料及货物清单对进口化妆品进行现场查验和抽样检验。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合格后,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系统生成产品正式备案号,产品备案完成。请企业到口岸检务领证视窗进行领证。

广州进口化妆品报关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首先需要提供化妆品批文,然后企业要做收货人备案,提供原产地证,检测报告,箱单发票合同,原标签,中文标签

进口化妆品报关需要哪些资质 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备案怎么做

导语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工作几乎是每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法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从事的内容,该工作虽然不难但是较为繁琐,而且经常会遇到法规中没有明确的情况出现,下面就由我带领大家了解一下关于化妆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非特殊化妆品备案要点

1、产品包装上,一定要写警示语吗? 中文产品名称 是否一定要标在正面?(法规中说的是标注在主视面)

答:产品标准中要求标示警示语的,强制标示,另使用的产品原料在《2015版化妆品生产技术规范》中有标示警示语要求的,强制标示,其余情况企业自行标示。警示语标示在产品的可视面上即可。

2、有些产品执行标准,以前用的是行标,现在新出国标,如何标识?

答:若国标为强制国标GB,而不是推荐性国标GB/T,则在强制性国标GB正式实施日期以前,仍可标示行标,但在强制国标GB正式实施以后,就必须按照新标准要求生产和标示产品。

3、精油产品的品名如何书写?薰衣草精油,和肾部保养精油可以吗?

答:可参考GB/T 144551《精油命名原则》进行命名。由于可能涉及“暗示医疗作用”,不建议使用人体器官作为精油名称。

4、标签中能否有这个词“适用人群” ?

答:标签相关法规标准中未对此作出限定,企业可根据情况自行标示。

5、如果加工厂的委托方是国外的,委托方的信息是否一定要翻译成中文?

答:标准规定进口产品可不表示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若不是进口产品,则强制标示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而且需用规范汉字标示,汉字字体大于英文。

6、产品命名中不能用字母,那BB 霜和CC霜的命名是否符合国家命名要求?如不符合,该怎样调整?

答:BB霜、CC霜属于通俗名称。

7、如果产品配方是合格的,但产品名称命名不符,怎么办?用不符的名称做的检测报告,还能用吗?一个产品名称是否对应一个配方?

答:若产品名称命名明显不符合现行法规标准的要求,备案可能无法通过,备案检测机构也不会受理。

8、备案资料提交,和备案检测,哪个先做? 如果先送检了,备案资料提交时发现配方不符,此检验报告还能用吗?(检验机构能否帮忙确认此配方是否可以通过?)

答:备案检测机构不对企业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无法为企业核实配方是否能够顺利通过备案。建议企业在提交产品配方时详细了解网上备案的产品配方提交要求,真实全面的提供产品的配方成分,申请备案检验时提交的产品配方需与网上备案的资料保持一致。

9、配方表中,复配原料需要逐个列出,如果不知道每个原料成分是什么,怎么办?

答:法规要求产品配方中的复配原料需标示所有的原始配料。

10、如果包装上标示的一些成分与实际提交到食药监网站上的有些不同,怎么办?

答:企业应保证产品包装上的成分与提交到食药监网站上的成分基本一致,但特殊情况除外,如复配原料在产品包装上可直接标注复配原料名称,但在网上备案时则需要列明全部的原始配料。

11、如果产品包装上英文大于中文,上传包装做非特备案,是否可以通过?

答:依照现行的标签法规和标准要求,产品包装上相对应的中英文,英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12、风险评估报告是加工厂自己做,并且留档被查吗? 是否需要上传到食药监网站?

答:风险评估报告由企业自己制作,留档备查,无需上传到备案平台。

13、委托方和被委托方怎么备案?

答:双方都需要备案。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系统进行备案。注意:委托方先备案,备案号交给被委托方关联备案即可。

14、网上备案之前是不是必须先送样检测?

答:2017年8月3日,广州市食药监局发布《关于填报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信息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指出,广州市化妆品企业在“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系统”填报产品备案申请资料时,需一并填写产品送检机构及检验报告的信息。

其他备案平台目前备案时不需要上传检验报告,但是备案后2个半月内需要检查备案资料,包括检验报告。现场审核资料,如超期将通报责令整改。

15、美容化妆品工具,如修眉刀,沐浴露、洗脸皂是否要非特备案?

答:美容化妆品工具,如修眉刀,化妆刷等不需要备案,但是沐浴露、洗脸皂等面部或身体表面清洁用品属于化妆品,需要备案。

16、某款产品已经停产,是否需要注销备案信息?

答:若市场上仍有流通建议暂不注销,但是生产企业不再生产已备案的产品时,应主动告知原备案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部门,原备案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告知情况予以备案。

17、上传照片需注意什么?

答:新规要求提供产品制成成品包装的实物照片,而不是包装设计图,这对于新产品来说就比较麻烦,因为备案和上市之间有一段时间差,一旦备案不通过,或者产品包装需要修改,那么这之间就会出现不可避免的成本消耗。还有,对于组合成套产品如何进行非特备案,单品备案,照片平面图务必有单品平面、立体图和套盒大合照!

对于委托加工的产品如何进行非特备案,这在不同地方的食药监局的管理口径是不一致的,有的地方能通过,有的地方不能通过。

还有,对于组合成套产品如何进行非特备案,相关规定也不细致,不统一,那么企业也只能先把每一个单个产品先备案,再等待进一步的政策对组合套装做出细化规定。

功效字眼选用注意

1、淡化皱纹,祛除皱纹可以用于产品说明中吗?抗皱、抗衰、基因、细胞这些词语,可以用于产品名称中吗? “原液”如“CTI针叶樱桃原液”这样的产品名称对吗?

答:产品说明书也属于标签的一部分,需符合我国对标签的规定。不建议使用“抗皱、抗衰”可能有暗示医疗作用的词语或者“基因、细胞”等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对于“原液”这样的词语可以体现产品的真实属性,目前暂无公告表明该词语有违规嫌疑。

2、含有白字的都不能用?如美白、皙白、亮白、焕白、 抗氧化?产品说明中,“用后使皮肤润滑嫩白”  这样可否?

答:按照新政策要求,美白产品纳入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若产品进行了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可以宣传美白等作用,若没有申报,不建议使用任何与美白相近或类似的宣传用语。

3、“全效洗衣液中”的“全效”及“强效洗衣液”中的“强效”是否符合国家命名要求?

答:洗衣液不属于化妆品,不需符合化妆品的命名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专效、神效、速效、极效、超效、超强、全面、全方位、最、第一、特级、顶级、冠级、至尊。

4、产品名称或标签中能否含有“即时” 和“修复” ?

答:除了《化妆品命名指南》和《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中规定不能使用的词语,其余词语企业可酌情选用,有些可用在品名不可用作描述作用。

5、“基因亮颜无痕”这个产品名称是否可以?

答:“基因”“因子”“干细胞”“干扰素”有可能涉及“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意”,请谨慎使用,而“无痕”可能涉及“暗示医疗作用”,请谨慎使用。

6、医疗用语或医学名人,也不能用于特殊类化妆品的宣传中吗?

答:医疗用语和医学名人(包括但不限于:神农、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孙思邈、南丁格尔、白求恩。)等词语,不能用于所有化妆品的命名和宣传词语中。

7、产品已经办理了防晒的特证, 或者祛斑的特证 ,但产品名称 中也有用到美白相关的字词,这样还能正常销售吗?是否合规?

答:新政策要求美白产品纳入祛斑类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若产品已经具有祛斑的特证,则可以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要求宣传美白作用。

8、“有机”“纳米”“中草药”“汉方”“无添加”“补血”“新生”等字眼均被列入“禁用语”清单。

9、虚假夸大用语包括但不限于:复活、再生、新生、更生、重生、整形、微整、整肤、换肤、抗疲劳、丰乳、丰胸、高渗透、透皮、激活、活细胞、减肥、瘦、净脂、清脂、吸脂、燃脂、溶脂、抗氧、零负担、敏感、纳米、强壮、热能、、透活、微导、无添加、纯天然、纯植物、生态、有机。

非特殊化妆品备案要求

上市前强制备案——法定义务

上市后专业监管——法定职务

上市后信息公开——阳光运作

上市后社会监管——社会共治

备案后现场审核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系委托生产或生产企业:被委托方或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系委托生产:需提供委托生产合同及产品目录;

4、产品市售包装(必须出示);

5、产品配方(必须出示);

6、产品生产工艺简述(必须出示);

7、产品技术要求(必须出示);

8、产品检验报告(必须出示);

9、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委托生产的产品);

10、产品风险评估资料(未进行毒理学试验的产品);

注:5-10项装订成册。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可以企业自行备案吗全部的内容,包括:国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可以企业自行备案吗、化妆品备案号怎么查、境外化妆品公司名称不一致备案系统怎么变更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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