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一个化妆品特证可以授权一个或多个厂生产。具体授权数量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化妆品特证的有关规定及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等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一个厂家的生产能力只能满足一个特证的生产要求,所以一个化妆品特证最多可以授权一个厂生产。但是,如果厂家的生产能力较强,可以根据生产许可证的相关规定,同时授予多家厂家生产许可。同时,授权的厂家必须具备合格的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每家厂家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稳定。
化妆品新规51后,已生产的化妆品可以销售。
根据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的任何部位,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学工业品或精细化工产品。
不可以。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过期前生产的产品并不算违法,一般都是有生产日期,过后的销售要看是否超出了保质期,如在保质期内也是不违法的。批文可以在过期前申请延续的,行政许可批件有效期到期后,仍然可以生产、进口、销售,过渡期届满后不得继续生产、进口、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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