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客观: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审查程序对特殊化妆品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准予注册并发给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已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在生产工艺、功效宣称等方面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变更注册。
普通化妆品备案人通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本条例规定的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特殊化妆品准予注册之日起、普通化妆品备案人提交备案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注册、备案有关信息。
香薰精油需要备案,在药监局备案
扩展资料:
精油属于非特,需要按照国产非特殊类化妆品备案
非特殊化妆品备案要点
1、产品包装上,一定要写警示语吗? 中文产品名称 是否一定要标在正面?(法规中说的是标注在主视面)
答:产品标准中要求标示警示语的,强制标示,另使用的产品原料在《2015版化妆品生产技术规范》中有标示警示语要求的,强制标示,其余情况企业自行标示。警示语标示在产品的可视面上即可。
2、有些产品执行标准,以前用的是行标,现在新出国标,如何标识?
答:若国标为强制国标GB,而不是推荐性国标GB/T,则在强制性国标GB正式实施日期以前,仍可标示行标,但在强制国标GB正式实施以后,就必须按照新标准要求生产和标示产品。
3、精油产品的品名如何书写?薰衣草精油,和肾部保养精油可以吗?
答:可参考GB/T 144551《精油命名原则》进行命名。由于可能涉及“暗示医疗作用”,不建议使用人体器官作为精油名称。
4、标签中能否有这个词“适用人群” ?
答:标签相关法规标准中未对此作出限定,企业可根据情况自行标示。
5、如果加工厂的委托方是国外的,委托方的信息是否一定要翻译成中文?
答:标准规定进口产品可不表示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若不是进口产品,则强制标示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而且需用规范汉字标示,汉字字体大于英文。
6、产品命名中不能用字母,那BB 霜和CC霜的命名是否符合国家命名要求?如不符合,该怎样调整?
答:BB霜、CC霜属于通俗名称。
7、如果产品配方是合格的,但产品名称命名不符,怎么办?用不符的名称做的检测报告,还能用吗?一个产品名称是否对应一个配方?
答:若产品名称命名明显不符合现行法规标准的要求,备案可能无法通过,备案检测机构也不会受理。
8、备案资料提交,和备案检测,哪个先做? 如果先送检了,备案资料提交时发现配方不符,此检验报告还能用吗?(检验机构能否帮忙确认此配方是否可以通过?)
答:备案检测机构不对企业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无法为企业核实配方是否能够顺利通过备案。建议企业在提交产品配方时详细了解网上备案的产品配方提交要求,真实全面的提供产品的配方成分,申请备案检验时提交的产品配方需与网上备案的资料保持一致。
9、配方表中,复配原料需要逐个列出,如果不知道每个原料成分是什么,怎么办?
答:法规要求产品配方中的复配原料需标示所有的原始配料。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是我国化妆品生产以及化妆品监管的重要技术标准。是一部非常重要的中国化妆品法规,尤其是在对化妆品原料要也是作为研究法规或化妆品备案人员的必备手册。
今年备案比去年要难一些,现在最好提前两个月准备起来,有一些基本的资质是一定要的: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第3类化妆品中)、 申请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必须有化妆品)、营业执照、生产卫生许可证(由正规且有资质的工厂来生产)。你可以委托资质达标的化妆品厂代生产备案,我现在合作的是珂芮生物科技,是广州的一家独立研发公司,配方和备案都能做,就把材料交给他们就好了,还是比较省心的。
我所知道的J-Beauty Technology Platform不仅可以保证质量和先进的技术,就是客户对于原材料的需求,都可以很好的保障。J-Beauty Technology Platform 在听取客户希望的产品规格后,根据客户的要求开发配方。可以根据客户对原材料的需求、产品的设计理念等来进行配合,定制化的根据客户希望/不希望放入的原料进行研制。比如说客户不希望加入:乙醇、旧标识指定成分、合成表面活性剂、合成香料、合成色素等,J-Beauty Technology Platform 在生产的过程中就会避免这些材料的加入和使用。具体不妨百度一下。
以上就是关于国产化妆品备案信息全部的内容,包括:国产化妆品备案信息、产品名字上有香氛需要香氛备案吗、2015年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是什么意思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