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护肤品准入标准和中国

韩国护肤品准入标准和中国,第1张

标准如下:

第一、经营范围中有“化妆品进出口”相关的内容;

第二、“进口非特殊用化妆品登记备案凭证”,即证明此化妆品在我们国家的检疫检验局被国安,基本上无问题。

第三、进口之前,须要到当地的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去做化妆品收发货人的备案,拿到企业备案号。

首先需要办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每个品种都需要办理,这个就有点儿相当于那款化妆品的身份证一样的。有效期为4年,费用每个品种都要过万,办证时间:6个月左右。

你办理好这个证之后,就可以进口化妆品了,您如果没有进出口权,可以找代理帮你进口的,如果你们有进出口权也可以自己进口,但是我建议你找专业的代理做比较好,因为这个化妆品是非常的麻烦,而且那个中文标签也是很专业的,要准备的资料很多,很复杂。

我在广州进口化妆品报关的,有需要,找我。

“Pinellia”化妆品是2011年韩国半夏化妆品株式会社(가라스비샤쿠화장품철실회사)授权创见公司去注册的品牌;而韩国半夏本身就是韩国老牌的化妆品公司,为了开拓中国市场,就去找个本土的公司去合作,给他们技术啊配方啊什么的,然后授权让他们去生产,去卖~~自己不用管太多,省心省力~~

韩国化妆品在中国怎么办卫生许可证

韩国化妆品进口中国以前叫卫生许可证,现在进口的化妆品需要在药监局备案,行政许可改备案,以前在卫生局,所以叫卫生许可证,现在备案制,进口化妆品分为特殊类和非特殊类,特殊类化妆品需要在药监备案取得进口化妆品卫生行许可批件,非特殊类是取得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以下是两个的申请资料和流程: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一、受理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

二、首次申请报送材料目录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配方;

(三)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据;

(四)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五)产品质量标准;

(六)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1检验申请表;

2检验受理通知书;

3产品说明书;

4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5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

6人体安全试验报告。

(七)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八)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九)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十)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十一)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三、多个原产国(地区)生产同一产品可以同时申报,其中一个原产国生产的产品按以上规定提交全部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不同国家的生产企业属于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证明文件;

(二)企业集团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文件;

(三)原产国发生“疯牛病”的,还应提供疯牛病官方检疫证书;

(四)其他原产国生产产品原包装;

(五)其他原产国生产产品的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以上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

四、申请延续许可有效期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申请表;

(二)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三)产品配方;

(四)质量标准;

(五)市售产品包装(含产品标签);

(六)市售产品说明书;

(七)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八)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另附未启封的市售产品1件。

五、申请变更许可事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二)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三)其他材料:

1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的变更(包括自助变更和被收购合并两种情况):

(1)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认可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其中,因企业间的收购、合并而提出变更生产企业名称的,也可提供双方签订的收购或合并合同的复印件。证明文件需翻译成中文,中文译文应有中国公证机关的公证;

(2)企业集团内部进行调整的,应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变更前后生产企业同属于一个集团的证明文件;子公司为台港澳投资企业或外资投资企业的,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公证后的复印件;

(3)涉及改变生产现场的,应提供变更后生产企业产品的卫生学检验报告。必要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生产现场进行审查和(或)抽样复验。

2产品名称的变更:

(1)申请变更产品中文名称的,应在变更申请表中说明理由,并提供变更后的产品设计包装;进口产品外文名称不得变更;

(2)申请变更产品名称SPF值或PA值标识的,须提供SPF或PA值检验报告,并提供变更后的产品设计包装。

3备注栏中原产国(地区)的变更:

(1)不同国家的生产企业属于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证明文件;

(2)企业集团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文件;

(3)变更后原产国发生“疯牛病”的,应提供疯牛病官方检疫证书;

(4)变更后原产国生产的产品原包装;

(5)变更后原产国实际生产现场生产产品的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进口产品,必要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生产现场进行审查和(或)抽样复验。

以上资料原件1份。

4申请其他可变更项目变更的,应详细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申请补发许可批件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补发申请表;

(二)因批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供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三)因批件遗失申请补发的,提供刊载遗失声明的省级以上报刊原件(遗失声明应刊登20日以上)。

以上资料原件1份。

六、首次申请办理工作时限:

受理:5工作日;评审:90工作日;批准:20工作日。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一、受理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

二、首次申请报送材料目录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二)产品配方;

(三)产品质量标准;

(四)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1检验申请表;

2检验受理通知书;

3产品说明书;

4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5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六)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七)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八)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九)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三、多个原产国(地区)生产同一产品可以同时申报,其中一个原产国生产的产品按以上规定提交全部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不同国家的生产企业属于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证明文件;

(二)企业集团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文件;

(三)原产国发生“疯牛病”的,还应提供疯牛病官方检疫证书;

(四)其他原产国生产产品原包装;

(五)其他原产国生产产品的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以上资料原件1份。

四、申请延续许可有效期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申请表;

(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原件;

(三)产品配方;

(四)质量标准;

(五)市售产品包装(含产品标签);

(六)市售产品说明书;

(七)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八)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另附未启封的市售产品1件。

五、申请变更许可事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原件;

(三)其他材料:

1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的变更(包括自助变更和被收购合并两种情况):

(1)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认可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其中,因企业间的收购、合并而提出变更生产企业名称的,也可提供双方签订的收购或合并合同的复印件。证明文件需翻译成中文,中文译文应有中国公证机关的公证;

(2)企业集团内部进行调整的,应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变更前后生产企业同属于一个集团的证明文件;子公司为台港澳投资企业或外资投资企业的,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公证后的复印件;

(3)涉及改变生产现场的,应提供变更后生产企业产品的卫生学检验报告。必要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生产现场进行审查和(或)抽样复验。

2产品名称的变更:

申请变更产品中文名称的,应在变更申请表中说明理由,并提供变更后的产品设计包装;进口产品外文名称不得变更;

3备注栏中原产国(地区)的变更

(1)不同国家的生产企业属于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证明文件;

(2)企业集团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文件;

(3)变更后原产国发生“疯牛病”的,应提供疯牛病官方检疫证书;

(4)变更后原产国生产的产品原包装;

(5)变更后原产国实际生产现场生产产品的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进口产品,必要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生产现场进行审查和(或)抽样复验。

4申请其他可变更项目变更的,应详细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原件1份。

六、申请补发许可批件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补发申请表;

(二)因批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供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三)因批件遗失申请补发的,提供刊载遗失声明的省级以上报刊原件(遗失声明应刊登20日以上)。

以上资料原件1份。

七、首次申请办理程序和工作时限

受理:5工作日;批准:20工作日。

以上就是,韩国化妆品在中国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方法。供参考!

资料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化妆品半成品进口流程

1国外必须提供原产地证和卫生许可证,生产日期证明。

2合同发票箱单,必须提供。

3 进口所需资料:,生产日期,原产地证,卫生许可证,发票箱单,提单,报关报检委托书,适用标准声明,承诺书,批文等。

4 标签预审

5 凭提单去换提货单,然后准备提货。

6 凭原产地证、卫生证、发票箱单、报关报检委托书等资料,报进境备案。如产品成分中包涵任何动物植物的成分,则做过动植检后,货拉进保税仓库,如没有,则直接进保税仓库。

7 在保税仓库中,贴标签,然后预约商检,做商检。商检会审核标签,随机抽样化验,检验OK,商检放行。

8 报一般贸易进口,海关查验,审价等,确定价格在合理范围内,货物与申报内容一致,出税单。

9 交税,完税后,海关放行,告知仓库,仓库放行。

10 等待检测合格证书出后可以上市销售

化妆品/化妆品半成品/化妆品原料的进口到岸手续是先商检后海关。假如商检关未过,货物不准入关,要被退回。

1、vov

vov化妆品

作为韩国三大品牌的“vov”更是成为家喻户晓的知名品牌,韩国“vov”是一个有了近四十年历史的知名品牌,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引领韩国甚至整

个亚洲的美容化妆潮流。韩国“vov”已成为韩国本土乃至整个亚洲最受欢迎的美容护肤及彩妆品牌。韩国vov化妆品株式会社在中国大陆唯一授权生产销售者

为中国的雅诗公司是,在国内有大批韩国“vov”的拥护者,韩国VOV株式会社与雅诗公司联合在北京、上海、广州

、大连 四大城市做了市场问卷,以上四城市时尚女孩中60%知道“VOV”是一个非常知名的韩国彩妆护肤品品牌。

2、爱茉莉

爱茉莉太平洋集团作为韩国排名第一、世界化妆品排名前二十名的国际化妆品集团,她无疑就是韩国女性的美丽秘密所在。集团旗下的第一大

品牌laneige兰芝是目前韩国女性化妆品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化妆品。全球亦排列前20位。而据专业人士所讲,laneige最适合少女至25岁左右的女

士。

 Vov品牌以彩妆见长,爱茉莉则对25岁左右的女性倍加呵护,所以每一款化妆品都有最适用人群和独特的长处。韩国化妆品品牌有哪些,可不止这些。如:婵真、悦诗风吟、爱之丝浓都很畅销。要彻底解决韩国化妆品品牌有哪些适用中国人,就需要你时时关注了。

以上就是关于韩国护肤品准入标准和中国全部的内容,包括:韩国护肤品准入标准和中国、如何进口韩国和日本的化妆品到国内卖需要什么手续,花费大吗、“Pinellia化妆品”是不是韩国半夏化妆品在中国授权的品牌呢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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