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监局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在药监局备案需要哪些手续,第1张

以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备案为例,办事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向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将材料移交审评认证中心;

(二)审评认证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后出具审核意见,将材料移交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

(三)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制作补充申请备案件电子版或《审批意见通知件》,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

(四)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在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总局数据库上传补充申请备案件电子版;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审批意见通知件》;

(五)须报国家局审批的,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六)个别品种因特殊情况如设备技术等原因,其内标签印制通用名称、规格、生产批号和有效期确有困难的,由省局受理,报国家局审批,同意后可减少标注内容。

扩展资料:

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将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2.将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3.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4.取消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管理职责,工作由中国执业药师协会承担。

5.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将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将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将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管理总局点击化妆品进行查询某化妆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步骤:

1、首先登录国家药品管理总局,之后点击化妆品标签。

2、点击打开之后,查询国产化妆品点击所圈位置。

3、点击之后输入你所要查询的化妆品名称。

4、若查询进口化妆品则点击下面的标签,输入你所要查询化妆品名称。

扩展资料:

化妆品的正确选择:

选择化妆品,要从以下两方面来考虑:

1、化妆品的质量

首先,选择化妆品最重要的是看质量是否有保证。一般来说选择名厂,名牌的化妆品比较好,因为名厂的设备好,产品标准高,质量有保证,而名牌产品一般也是信得过的产品,使用起来比较安全。

不能买无生产厂家和无商品标志的化妆品,同时要注意产品有无检验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以防假冒。还要注意化妆品的生产日期,一般膏、霜、蜜类产品尽可能买出厂一年内的。

其次,学会识别化妆品的质量。

①从外观上识别:好的化妆品应该颜色鲜明、清雅柔和。如果发现颜色灰暗污浊、深浅不一,则说明质量有问题。如果外观浑浊、油水分离或出现絮状物,膏体干缩有裂纹,则不能使用。

②从气味上识别:化妆品的气味有的淡雅,有的浓烈,但都很纯正。如果闻起来有刺鼻的怪味,则说明是伪劣或变质产品。

③从感觉上识别:取少许化妆品轻轻地涂抹在皮肤上,如果能均匀紧致地附着于肌肤且有滑润舒适的感觉,就是质地细腻的化妆品。如果涂抹后有粗糙、发粘感,甚至皮肤刺痒、干涩,则是劣质化妆品。

2、个人和环境因素选择化妆品,除化妆品的质量外,还要考虑到使用者和环境因素。

①依据皮肤类型:

油性皮肤的人,要用爽净型的乳液类护肤品;干性肌肤的人,应使用富有营养的润泽性的护肤品;中性肌肤的人,应使用性质温和的护肤品。

②依据年龄和性别:

儿童皮肤幼嫩,皮脂分泌少,须用儿童专用的护肤品;老年人皮肤萎缩,又干又薄,应选用含油分、保湿因子及维生素E等成分的护肤品;男性宜选用男士专用的护肤品。

③依据肤色:

选用口红、眼影、粉底、指甲油等化妆品时,须与自己的肤色深浅相协调。肤色较白的人,应选用具有防晒作用的化妆品。

④依据季节:

季节不同,使用的化妆品也有所不同。在寒冷季节,宜选用滋润、保湿性能强的化妆品,而在夏季,宜选用乳液或粉类化妆品。

参考资料来源:官网_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查询

百度百科_化妆品

化妆品备案的基本原则是:

1、国家强制性备案:

对于备案法定类别的化妆品,由国家强制性实施备案管理,这类化妆品须按要求向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2、企业自律备案:

对于非备案法定类别非特殊用途的化妆品,由生产企业自由决定履行备案活动,按有关国家规定填写相关申请文件,在审核结束后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发布结出。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检验

扩展资料: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信息备案规定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进行产品信息备案。

二、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将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及销售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的信息按要求通过统一的网络平台报送至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产品安全性评估资料、产品生产工艺简述、产品生产设备清单、产品技术要求及产品检验报告等资料由生产企业妥善保存备查。

三、委托生产的产品,委托双方应分别向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备案信息。仅供出口的,由实际生产企业向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备案信息。

四、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企业的备案信息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备案资料完整性的核查。符合要求的,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公布产品备案信息,供公众查询。

五、对于不属于备案产品范围的、备案资料不齐全或备案资料不符合规定形式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存在明显违法情形的,应当责令立即改正,不得上市销售。

六、省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应当在备案后三个月内组织开展对备案产品的实质审查,发现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七、已经备案的产品,拟变更原备案事项的,应在变更前将相关变更信息报送备案。涉及备案管理部门改变的,应主动申请注销原备案信息后,直接申请重新备案。

八、已获备案的产品,自备案之日起每满4年应重新按本规定要求提交产品备案信息。

九、产品配方信息的报送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全部原料应详细列明标准中文名称、原料序号、限用物质含量、使用目的等内容。

2.复配原料应以复配形式填报,应标明各组分的标准中文名称。香精不须列明具体香料组分的种类和含量。

3.原料(含复配原料中的各组分)应按《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使用标准中文名称,无国际化妆品原料名称(INCI)或未列入《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的,应使用《中国药典》中的名称或化学名称或植物拉丁学名,不得使用商品名或俗名,但复配原料除外。

4.着色剂应提供《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载明的着色剂索引号(简称CI号),无CI号的除外。

5.凡在产品配方中使用来源于石油、煤焦油的碳氢化合物的(单一组分的除外),应标明相关原料的化学文摘索引号(简称CAS号)。

6.使用动物脏器组织及血液制品提取物的原料,应当收集该原料的来源、质量规格和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等资料存档备查。

7.使用《化妆品卫生规范》对限用物质有规格要求的原料,应当收集该原料生产商出具的原料质量规格证明存档备查。

8.宣称为儿童或婴儿使用的产品,配方设计原则(含配方整体分析报告)、原料的选择原则和要求、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内容应当按照《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国食药监保化[2012]291号)的要求编制,相关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十、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制参照《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454号)要求执行;检验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82号)执行,其中企业参照《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339号)要求进行风险评估并确认产品安全性的,可免做毒理相关检测。

资料来源: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

化妆品有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扩展资料:

2014年4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执行问题的函》,就备案检验机构增补工作、美白化妆品注册管理相关工作、美白化妆品过渡期安排以及关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衔接提出了具体意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需于2014年12月30日前在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网上备案。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查询方法:

在电商微商其他途径够买的化妆品,用的时候发现出现不同程度上的过敏现象,或者准备代理某品牌的产品,但不知道这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做了化妆品备案,这产品是否有检验检测报告,在这里教大家一个方法,如何查证化妆品是否正规!

方法/步骤

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查询

1、路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页→网上办事→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查询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国家总局网页:>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查询网址:>

2、查询注意事项( 作为经营企业/消费者)

重点核实所查产品有无在服务平台上备案;

产品名称、实际包装与服务平台上的是否完全一致;

功能宣传与外包装上的是否一致等。

二、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查询

1、路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首页→点击右上角化妆品模块→企业查询→国产化妆品查询/进口化妆品查询

国家总局网页:>

国妆特字G X X X X X X X X

国妆特进字J X X X X X X X X

国妆备进字J X X X X X X X X

2查询注意事项( 作为经营企业/消费者)

重点核实所查产品有无取得行政许可批件;

批件状态是否当前有效;

产品技术要求中的保质期

及标注格式等。

三、试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查询

1、路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首页→点击右上角化妆品模块→企业查询→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

国家总局网页:>

截至2018年6月19日,平台上1576备案记录,均为国妆网备进字(沪)备案号的产品。

四、企业合法性查询(从工商管理角度查询)

1、路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模糊查询企业名称/信用代码→验证→精准结果→企业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

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页:>

2、查询注意事项( 作为经营企业/消费者)

部分查询无结果的企业,可以尝试在小微企业名录查询。

资料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百度经验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需按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对产品信息进行网上备案。备案的产品信息在食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网站统一公布,供公众查询,国产非特化妆品检测备案机构,需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备案,才能承担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工作,中科检测开展国产非特化妆品备案检测工作。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测项目如下: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金**葡萄球菌、汞、砷、铅、甲醇、α-羟基酸5项(酒石酸等)、抗生素6项(盐酸金霉素等)及甲硝唑、去屑剂4项(水杨酸等)、防晒剂15项(苯基苯并咪唑磺酸等)、二恶烷、丙烯酰胺、二甘醇等。

打开任意浏览器,搜索“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搜索结果中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进入首页。在页面首页选择“信息查询”选项,点进入页面。页面导航栏中的网址既是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查询网址。

化妆品:

根据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的任何部位,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学工业品或精细化工产品。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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