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湿类化妆品的功效评价

保湿类化妆品的功效评价,第1张

保湿是化妆品的基础功效,也是我们护肤的最基本的需求。随着人们精神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不断重视对皮肤的保养,保湿产品成为了人们的首选品类。随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正式颁布,化妆品功效宣称不断引起人们的关注。

1体外功效评价

11吸湿性

在给定温度和相对湿度条件下,保湿剂不断从环境中吸收水分,潮解或者形成溶液。基于化妆品中不同保湿剂分子对水分子的作用力不同,吸收水分和保持水分的能力也略有差异。通过称重法测试保湿剂的吸湿率可以表征该成分的保湿功效。

保湿剂在一定时间吸收的水分重量占该保湿剂重量的百分比,为此保湿剂在该时间内该相对湿度下的吸湿率。一般采用饱和硝酸钾溶液维持94%的相对湿度。将涂抹有受试物的玻璃板置于简易恒湿器的多孔隔板上,并保证隔板上下空气的流通,放置一段时间后(2、4、6、8h)取出、称重,计算吸湿率。

本方法适用于吸水性保湿原料或含有该类型保湿成分的保湿产品的吸湿率测定。油脂类保湿剂和水剂、乳液等含水量较高的产品不宜采用该方法。

12保湿性

保水率为在某一固定相对湿度的前提下,样品放置不同时间后(样品放置后的质量-样品放置前的质量)/样品放置前的质量100%,反应产品随时间的变化所呈现的吸湿性的大小。

不同保湿剂分子对水分子的作用力不同,保持水分的能力也略有差异。试验常采用称重法测试失水率表征保湿剂的保水能力,从而表征化妆品及其原料保持水分的能力大小。采用一定体积的饱和碳酸钾溶液维持约43%的相对湿度。称取一定量受试物溶液,均匀涂覆在贴有3M胶带的玻璃板上,放置一段时间后(2、4、6、8h)称量受试物的重量,计算失水率。失水率越大表示该保湿剂的保水性越差。失水率越小表示该保湿剂的保水性越强,长期保湿效果越好。

本方法适用于吸水性保湿原料或含有该类型保湿成分的保湿产品的失水率测定,油脂类保湿剂或含水量较低的膏霜类产品不宜采用该方法。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

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诚信自律,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

化妆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督促引导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化妆品研究、创新,满足消费者需求,推进化妆品品牌建设,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国家保护单位和个人开展化妆品研究、创新的合法权益。

化妆品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与申请注册、进行备案的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三)有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能力。

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注册申请人、备案人的名称、地址、****;

(二)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三)产品名称;

(四)产品配方或者产品全成分;

(五)产品执行的标准;

(六)产品标签样稿;

(七)产品检验报告;

(八)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第一,在进行更换之前,可以先看一看网络上美妆博主对这些化妆品的评价。现在网络自媒体非常发达,有非常多的美妆博主会定期通过拍视频的方式与大家分享自己的美妆经验,他们也会做很多的化妆品测评,可以去寻找一些美妆博主的化妆品测评,找到你想要购买的那个化妆品,看一看美妆博主对他的评价如何。如果大部分的美妆博主对评价好的话,可以入手试一试。

第二,可以选择先购买小样进行试用。现在非常多的美妆产品都有做试用,在线下的专柜,或者是线上的店铺,都会进行小样的售卖或者赠送,如果想了解一个化妆品是否适合自己,可以选择购买小样进行试用。如果试用了之后发现还不错,适合自己,没有什么不良反应发生的话,可以选择购买正装。对于敏感肌的妹子来说,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有一些妹子,她们用了这个产品,可能还不错,但对于敏感肌的妹子,可能就没有用,所以应该要购买小样先进行试用。

第三,根据自己的皮肤状态做出选择。就像在粉底液的选择上,你要先了解自己的肤质。如果说你是干皮的话,那么就不要用干性的粉底液,如果你是油皮的话,建议最好不要用水润版的粉底液。没有一个产品,所有人都适合,所以我觉得要根据自己的复制合理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化妆品,每一个化妆品有好的一面,也会有坏的一面,需要权衡利弊,考虑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

化妆品的选择有非常多深奥的学问在里面,因为市面上有非常多的化妆品,会让我们眼花缭乱,需要对比对比再对比之后,选择性价比最高化妆品。

化妆品功效评价方法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常见的评价方法为体外试验和人体试验两类,体外试验包括理化分析法、生物化学方法、细胞生物学方法、分子生物学方法等。

化妆品保湿功效的体外评价方法包括理化分析法、细胞生物法(包括三维重组皮肤模型法)。理化分析法采用称重法评判化妆品的吸湿性和保湿性,或对化妆品中的保湿活性成分进行定量分析。细胞生物法则通过研究化妆品对细胞中保湿相关基因(如丝聚蛋白、透明质酸合成酶)表达情况的影响进行评价。

保湿功效的人体评价方法主要测量皮肤角质层含水量,测量方法包括间接法和直接法。间接法通过电容、电导、电阻间接反映皮肤角质层水分含量。直接法的测量仪器有核磁共振光谱仪、衰减全反射-傅立叶和变换红外光谱仪、近红外光谱仪等;也可通过测量经表皮水分流失率反映皮肤屏障的锁水功能;还可结合皮肤表观特征评价化妆品的保湿功效,例如用图像分析法定量分析皮肤脱屑程度。

化妆品舒缓功效主要针对因皮肤屏障受损、神经功能异常、炎症反应等引起的皮肤灼热、刺痛、瘙痒,紧绷感、红斑、鳞屑、发红(毛细血管扩张)等症状,通过皮肤角质层取样法、液相色谱法、电离喷雾质谱法、串联质谱法等理化分析法对化妆品中有关活性成分进行定量分析。生物化学方法主要有透明质酸酶抑制实验、自由基清除实验、红细胞溶血实验、直接肽链反应分析实验等。细胞生物学方法主要是通过研究化妆品对细胞内神经受体、炎症因子的抑制作用来评价化妆品的舒缓效果。人体试验的仪器检测指标有皮肤水分流失率、皮肤红斑指数、皮肤水分含量、皮肤表面酸碱度等。

化妆品美白祛斑功效体外评价试验,主要看对抑制黑色素生成过程中所需各种酶、抑制黑色素颗粒转移至角质形成细胞、加速角质形成细胞中黑色素向角质层转移、还原淡化已合成的黑色素、抑制多巴的自身氧化、刺激细胞产生溶酶体吞噬黑色素等方面的影响。人体试验最初主要依据肤色相关指标的变化,例如国际照明委员会规定的相关参数。随着研究的深入,皮肤黑色素和血红素指标逐渐被认可,图像分析法也被广泛应用于化妆品祛斑功效测试中,即给皮肤色斑区域拍照,使用软件对皮肤色斑进行定量分析,常用仪器有面部图像分析仪等。

化妆品抗皱功效的体外评价方法包含生物化学法、细胞实验法。生物化学法包括清除自由基实验、超氧阴离子自由基实验、羟自由基实验、氧自由基吸附能力实验、抑制金属蛋白酶和弹性蛋白酶实验。在化妆品抗皱细胞实验中,通常使用人皮肤角质形成细胞、成纤维细胞或三维重组皮肤模型,研究化妆品(成分)对细胞的生长增殖的影响。人体试验可采用评价皮肤表观形态的图像分析法,也可借助超声波技术及光学仪器。

现在化妆品临床检测逐渐从表观形态变为研究产品使用前后皮肤深层结构的变化,探究化妆品在不同皮层的作用机理,例如使用高频超声波测试仪测量皮肤真皮层厚度、致密度,或利用共聚焦激光扫描显微镜、双光子激光扫描显微镜、核磁共振成像技术、光学相关断层成像技术观察并拍摄不同皮层的微观结构。其中双光子激光扫描显微镜可同时分析胶原和弹性蛋白含量;还可结合皮肤弹性指标对抗皱功效进行综合评估。

化妆品祛痘功效可通过皮肤科医生评估和仪器检测两种方式综合评价。皮肤科医生多采用《中国痤疮治疗指南》中痤疮分级方法,给化妆品使用前后受试者皮损状态评分,从而评价化妆品的祛痘效果。关于痘的产生机制,虽然学术上没有统一认知,但目前行业普遍认为与皮脂过度分泌有密切关系,痤疮丙酸杆菌等毛囊微生物也参与了痘的形成过程。因此,在化妆品祛痘功效的评价中,除了对痘状态的图像学研究和通过多普勒血流仪对痘区域血流灌注量进行测试外,化妆品使用前后的控油效果也可作为辅助指标,还可结合化妆品对痤疮丙酸杆菌等毛囊微生物的抑菌实验结果,全面验证化妆品的祛痘功效。

一、随机原则

随机原则贯穿整个实验设计和实施的全过程,在化妆品人体功效评价实验中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1在抽样时必须做到使人群中任何一个个体都有同等的机会被抽取成为受试者,以保证受试者的代表性;2受试者中任何一个个体都有同等机会被分配到任何一个处理组中去,以保证各组间的可比性,即非处理因素在各组的分布保持一致;3受试者中的任何一个个体先后接受处理的机会相同。

二、对照原则

某些皮肤状况会自然缓解,比如痤疮、晒后皮肤变黑等,只有设立对照才能判断出化妆品的使用与自然转归之间的关系。对照的作用就是提高实验的鉴别能力,使结论更具有说服力。

三、重复原则

重复是指实验组和对照组的受试者应具有一定的数量,也就是要求有一定的样本含量。由于试验的个体差异、操作差异以及其他影响因素的存在,同一种实验因素对不同的受试对象所产生的效果有差异。

通过一定数量的重复实验,该实验因素的真实效应就会比较确定的显现出来,可以从统计学上对其进行判断。“重复”在化妆品人体功效评价中通常有两层含义,即重复取样和重复测量。

重复取样就是同一时间在同一受试者身上测量某客观指标时,反复检测若干次,以排除操作方法产生的误差。重复测量就是受试者按时间顺序做多次观察,每隔一段时间测量一次指标,其目的是观察客观指标随时间推移的动态变化情况。

四、盲法原则

化妆品人体功效评价研究信息的真实性很容易受到研究对象和研究者主观因素的影响,这种影响可产生于实验设计阶段,也可来自资料收集或分析阶段。为了克服这种可能来自研究者或受试者的主观因素所导致的偏倚,可采用盲法。盲法是一种避免知晓研究对象获得何种处理的策略,就是在化妆品使用和随访期间,保密每一个受试者的分组信息,使参与研究的人员,包括研究对象、观察者或结局评估者、资料收集人员和统计分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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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全方面的评价。

好的化妆品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没有不安全成分/因素。

2、活性成分足量添加。

3、活性成分原材料有科研数据支撑。

化妆品感官评价是对化妆品的使用肤感等主观宣称进行验证的评价方法,是人们通过视觉、嗅觉、味觉、触觉感知物质特征、性质的一种科学方法。该方法不需要特殊的仪器设备、化学试剂,但其评价结果与评价员灵敏程度、实践经验、生理心理因素等息息相关,因而要求实验环境舒适而统一,评价员专业性强、经验丰富、重复性好以及评价小组稳定性、一致性良好。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包括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和实验室试验。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应当有合理的试验方案,方案设计应当符合统计学原则,试验数据符合统计学要求,并按照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技术导则的要求开展。

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和消费者使用测试应当遵守伦理学原则要求,进行试验之前应当完成必要的产品安全性评价,确保在正常、可预见的情况下不得对受试者(或消费者)的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所有受试者(或消费者)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展试验。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技术导则

附件3

为指导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的开展,特制定本技术指导原则。

一、总则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的方案设计应当符合本技术导则,并且与化妆品产品功效宣称评价相关联。

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和消费者使用测试应当遵守伦理学原则要求,进行试验之前应当完成必要的产品安全性评价,确保在正常、可预见的情况下不得对受试者或消费者的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所有受试者或消费者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展试验。

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和消费者使用测试期间,若发现测试产品存在安全性问题或者其他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测试或试验,并保留相应的记录。

实验室试验应当符合实验室相关法规的管理要求。动物试验应当符合动物福利要求及3R(替代、减少、优化)原则。

二、人体功效评价试验

(一)试验依据

方法参考的依据和来源。

(二)试验目的及原理

应当与功效宣称评价内容相符。

(三)产品信息

产品及对照品(根据方案要求选择)名称、产品性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四)试验前准备

1受试者

列明入选和排除标准(包括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案要求)。

2受试人数设定

根据试验目的和统计学原则设定。方法未要求时,有效受试人数应当具有统计学意义。

3试验方案确定

(1)方案设计:根据产品的功效宣称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和试验设计类型,确定试验周期。阐述对照组的设定和选择等试验设计的基本原则;采取随机分组或盲法等减少或控制偏倚所采取的措施;明确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包含但不限于仪器参数、图像数据、皮肤观察评估、受试者自我评估等。

(2)环境条件:根据试验要求设定试验环境条件(如温度、相对湿度、照明等),受试者应在试验环境中适应15~30分钟以上。

(3)产品使用方法:包括使用量、使用频率、使用时间、使用部位、使用注意事项等。结合产品的使用方法同时需考虑产品自身的功效宣称特点。

(五)试验方法

1试验流程:包括试验起始时间、地点、产品使用前及回访评价时间及次数、产品发放和回收(根据方案要求)、评价涉及参数内容等。

2试验仪器:仪器型号规格、仪器使用方式和设备状况、仪器设备设置参数(如非默认设置)、检测参数的描述。

3皮肤观察评估:可借助仪器。

4结果评价:明确判定标准及参考依据,有效人数。

5数据分析:列出数据结果处理方式和统计方法、使用的统计分析软件等。

(六)试验结果

记录受试者不同观察时间的检测数据、评估和反应情况。

(七)试验结论

依据判定标准及数据分析结果对功效宣称进行科学判断,阐明主要评价指标进行统计分析时的统计假设以及判定为有效的依据。

(八)不良反应

试验过程出现的不良反应无论是否与产品使用有关,都应当记录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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