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如何辨别真伪

化妆品如何辨别真伪,第1张

化妆品如何辨别真伪

化妆品如何辨别真伪,如今皮肤的保养是所有人都关心的一个话题,市面上的护肤品牌很多,不同年龄段也需要使用不同的护肤品,很多的护肤品的功效也是不同的,那么化妆品如何辨别真伪呢?

化妆品如何辨别真伪1

看文字。在国内销售,应该使用规范的简体字,而不能使用繁体字或其他。字体的高度一般也有规定,不能小于18毫米。字体印刷清晰,不掉色。

看原产地。针对国外进口产品,应该标注出原产国或者原产地。然后根据对该国的国情的判断,例如如果法国的化妆品售价很低,基本就是假的,人工费加运输费加税,不可能便宜。

查看是否有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用该文号进行网上检索,即可查到相关的信息,可查看信息是否与化妆品相一致。

看是否有经销商。在国内销售,应该有相应的在华经销商进行产品的销售行为,查看后可以再查询经销商的相关信息,进行进一步的确定。

查看生产日期。生产日期或者是期限使用日期一定要打印在化妆品的包装上。

查看CIQ标志。

CIQ,即中国检验检疫标志。正品的化妆品包装上的'CIQ标志撕下后,能看到九位的数码流水号。

一般来说,假货不会有CIQ的标志,水货肯定不会有CIQ标志。一些有CIQ标志假货,当撕CIQ标志时,很难完整地撕掉;即使撕掉后,九位流水号在标志的后面,而不是在化妆品的包装上。

如何辨别代购化妆品的真假

与正品对比。

如果你曾经在专柜买过这一个化妆品,那么不妨把待购回来的跟其进行对比,主要是看产品信息以及一些细节。

看条形码数字。

一般来说, 每个国家的化妆品条形码的前几位都是不变的,例如韩国的是880,而中国的是690等,可以根据你代购产品的原产国对比其相应的条形码来判断真假。

看产品信息。

这里看产品信息主要是看made in xxx,例如韩国的一些化妆品上会写made in korea等,而且在看的过程中要看有没有中文,一般日本的化妆品产品信息里会有一定的中文,而其他国家一般不会有,除非是专门向中国出售的。

看产品。

一般正品的话都是包装很正规的,这个大概不用我说了,如果产品包装的很不像样或者是产品内部有什么瑕疵的话,很可能不是正品。

温馨提示:

在用代购回来的化妆品的时候,一定要先做防过敏测试,因为毕竟是往脸上涂抹的东西,还是要小心为妙。

扫码看不出真假。

一般我们购买回来的化妆品都习惯进行扫码,但是扫码是看不出真假来的,只有很少量的化妆品扫码以后能看到明确的产品信息。

化妆品如何辨别真伪2

国货:字体凹凸感

国货化妆品主要是看瓶盖,真品瓶盖和瓶身之间有距离,而假的瓶盖几乎完全贴着瓶身了。假货瓶身上的字体稍有倾斜,有点不太规则,正规的做得就非常不错,而且假货的字没有凹凸感,而真货则很明显。

日货:注意错别字

很多假冒的日货都有错别字,如“税拔”,只有中国人会这么写这个拔字,日本人写这个字的时候是没有那一点的。

还要一点就是水货的日本货没有生产日期,而且正版的日货包装上是绝对不会出现中文的生产日期的,因为日本货从来就没有生产日期,只有批号。

欧美货:特殊编码

欧美货的编码一般的人都看不懂,如“4220H18”,第一个“4”代表2004年生产,“220”代表2004年的第220天,每一种产品都有独特的编码。

最常见的,如假兰蔻 (Lancome) 的批号大部分是CV开头的,真兰蔻 (Lancome) 的唇膏,瓶子等硬包装盖子上那朵玫瑰是凸起的,不是印上去的,如果那个金色玫瑰标志轻轻一刮就掉的肯定是假的

化妆品如何辨别真伪3

1、官网扫防伪码

常见的化妆品上一般都会有防伪码,但是小伙伴们不要打开微信直接扫,因为许多假冒产品上的码直接用微信或者浏览器扫出来的结果是可以造假的,要关注该牌子的官方公众号再在此扫码验证。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如果怀疑化妆品是假的,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上面找到化妆品一栏,输入审批和备案号来查询是否已经通过注册或备案来辨别真伪。这是中国官方的检验真伪的方式,适用于大多数的化妆品检验。

3、看包装文字与生产日期

小伙伴们买的化妆品到手后,首先要检查外包装文字和日期的印刷是否清晰整齐有质感,很多假冒产品都是印刷不清晰与毛毛糙糙没质感。其次是看字体是否为通用的简体字,高度是否大于18毫米,国内生产销售的化妆品都是有这个规定标准的。

4、查看CIQ标志

CIQ标志就是中国检验检疫标志,国内的化妆品都会有这个标志,撕下后就会有九位数的数码流水号,以此查询真伪。在这里要提一下,国外进口的化妆品早在2012年就取消了加贴CIQ的标志,所以这个方法只适用于检验国内的化妆品哦!

为了避免买到假货,谨慎起见,建议您在购买后找专业、靠谱的鉴定平台进行鉴定。

5、专柜对比

如果已经买回来且通过外包装发现有瑕疵,可以到当地的该品牌的专柜,进行实货对比和让专柜人员帮忙查询真伪。

进口化妆品一般贸易需要贴中文标签,这个是国家法律规定,就是外包装上要有贴一张中文的翻译标签,代购属于个人,不用贴中文标签,正规的进口化妆品外包装上的中文标签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产品名称;②原产国或地区名称(指中国台湾、香港、澳门),以及生产商名称及地址,而不会像一些伪劣产品以简单外文(如“Made in France”)蒙骗消费者;③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④内装物量;⑤生产批号及使用期限;⑥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批准文号;⑦加贴CIQ标志。对体积小又无小包装的特殊产品,如唇膏、化妆笔等,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制造者名称。总体而言,要有中文标注信息,标注标签的外观与原包装外观相近。

网上购买化妆品辨别真假从价格,做工,味道,条纹,开口五个方面区别。

1价格比较

网购先找好产品并收藏,付款之前先去正品实体店看一下价格和咨询产品细节内容。如果这里的价格比网购价贵很多,那么购物车里的宝贝就需要仔细辨认了。

2做工比较

无论仿货仿的如何精湛,在做工上相比一定和正品有所区别,细心观察有的化妆品比如洗面奶之类的需要挤压的,整个产品如果鼓鼓的话,仿货几率比较大。如下图所示,左边的产品体内鼓鼓的像灌满空气似的,鼓起的身体很明显是用劣质的胶状材料制成的。

3闻味道区别

一般正品护肤品味道很小,很自然,淡雅清新,给人以旷神怡的感觉。仿货的话香味比较浓,比较香,一种劣质香水的味道。

4条纹看区别

膏状体的化妆品一般的条纹是比较均衡清晰的,而仿品则参差不齐。如下图所示,左边的条码明显造工一般,条纹大小不一。而右边正品的条纹很整齐。

5产品封口区别

假货为了节省成本,一些像开口,封口的地方会用泡沫或其他代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化妆品检测

百度百科—辨别化妆品真假技巧

谢邀!简单聊聊进口化妆品的一些事情:

一、什么是化妆品,如何定义化妆品?

化妆(Cosmetic)一词最早来源于古希腊,含义是“化妆师的技巧”或“装饰的技巧”,也就是指把人体的自身优点多加发扬,而把缺陷加以掩饰和弥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化妆品日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消费品。关于化妆品的定义,世界各国(地区)的法规规定略有不同。在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二、如何划分进口和国产化妆品?

进口化妆品:指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分装/罐装)工序在境外(含港澳台)完成的产品。

国产化妆品:指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分装/罐装)工序在境内(中国大陆)完成的产品。通常情况下,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工序是分装,或者罐装工序,因此进口原料在国内分装的产品,属于国产化妆品。

三、特殊用途化妆品分别有哪些?

1育发类: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的化妆品

2染发类:指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

3烫发类:改变头发弯曲度,并维持相对稳定的化妆品

4脱毛类:指具有减少、消除体毛作用的化妆品

5美乳类:指有助于乳房健美的化妆品

6健美类:指有助于使体形健美的化妆品

7除臭类:指有助于消除腋臭的化妆品

8袪斑类:指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

9防晒类:指具有吸收紫外线作用、减轻因日晒引起皮肤损伤功能的化妆品

四、进口化妆品企业需要好什么资质?

1 进出口权

2 海关&检验检疫注册登记

3 化妆品经营范围

4 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

5 签约电子口岸无纸化

PS:除了进口香皂,剃须膏,牙膏等产品,其余化妆品均须做好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或者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方可进行申报

五、进口化妆品一般流程为:

注册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或者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外备货——准备资料——发运(空运/海运)——报关——查验(如发生)——抽检(如发生)——贴好中文标签——出具国内检验检疫证明——合法销售

目前报关方便相对比较简单,提供批件电子版和产地证或者自由销售证明之一,无需做标签备案,其余准备常规单证正常申报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如成分含量中有濒危成分,需要额外办理允许进口证明书方可进口!

拓展阅读:进口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的内容:

根据《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2008)规定,进口化妆品标签应标注如下内容:

一、化妆品名称

化妆品的名称应反映化妆品的真实属性,简明易懂。

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

标注位置:化妆品的名称应标注在销售包装展示面的显著位置,如果因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形状和/或体积的原因,无法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展示面位置上时,可以标注在其可视面上。

系列产品的序号或色标号允许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

二、原产国或地区

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进口化妆品,必须标注原产国或地区(指香港、澳门、台湾)的名称,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前应加上引导词“原产国/原产地”。

三、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在中国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名称和地址前可以加或不加引导词,例如“代理商/进口商/总经销商/经销商/总代理商:,等”。

可以不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应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

四、净含量

净含量是指去除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物的实际质量或体积或长度。

净含量应标注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展示面上,如果因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形状和/或体积的原因,无法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展示面位置上时,可以标注在其可视面上。

五、成分表

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应真实地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

成分表应以“成分:”的引导语引出。

化妆品全部成分是指生产者按照产品的设计,有目的地添加到产品配方中,并在最终产品中起到一定作用的所有成分。

六、保质期

保质期应按下列两种方式之一标注:

a)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b) 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除生产批号外,限期使用日期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标注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

七、备案文号和批准文号

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进口普通化妆品应标注备案文号,进口特殊化妆品应标注批准文号。

可以加或不加引导语标注其备案号或批准文号,标注的文号应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证件上的文号一致。

八、安全警告用语

凡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有要求或根据化妆品特点需要时,应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标注安全警告用语。安全警告用语应以“注意:”或“警告:”等作为引导语。

常见的安全警告用语有:不得撞击,远离火源使用,避免阳光直晒,置于儿童接触不到处等。

安全警告用语应标注在可视面上。

化妆品的标签问题:一是要准确辨识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正确的食品、化妆品标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内容清晰、醒目,消费者易于辨认和识读;标签的所有内容,应通俗易懂、准确、有科学依据;不得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物(容器)分离;标签内容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二是正确掌握进口食品标签的详细内容。进口食品标签必须标示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原产国或地区、国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其它标注内容等。三是正确掌握进口化妆品标签的详细内容。进口化妆品必须标注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内装物量、日期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口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其它标注内容等。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化妆品标签标识的监督管理,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规范》、《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等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包括粘贴、连接或印刷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以及置于销售包装内的文字、数字、符号、图案、音像和其他说明性材料等。

标签中未被覆盖的外文内容应符合本规范规定,或在标签中用规范中文明确表明“标签内容以中文为准”;专供出口生产的化妆品的标签不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化妆品标签标识的一般要求:

(一)化妆品标签注明的产品使用说明必须符合化妆品定义规定的使用方法(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和使用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部位)。

(二)化妆品标签应按照《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的要求标注有关内容。并应明确、完整的标明相关许可证号和批准文号。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文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不属于化妆品范畴的产品不得标注任何与化妆品卫生监管有关的上述批准文号和许可证号。

(三)化妆品标签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在华责任单位(进口商或销售商)名称及地址、原产国(实际生产国)、国内实际生产地、颜色、色号、香型、防晒系数、功能等信息应与产品获得相应卫生许可批件、备案凭证、以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上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并与许可时批准的产品一致。

第四条化妆品名称的标注要求

(一)化妆品名称应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的要求,名称原则上应包括商标名(或品牌名)、通用名和属性名。

(二)名称标注要清晰、完整、易于辨认,不能使用产生混淆、误导消费者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标注方式。名称中文字或符号之间应紧密连接,不得有明显间隙。除商标外,均使用相同字体和字号。

(三)名称中使用注册商标的,必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使用有夸大功能或误导消费者的商标。

(四)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可以是表明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的文字。以原料或功效成分作为通用名时,必须是产品配方中含有的原料和成分,但仅被理解为产品颜色、光泽、或气味的词语除外,如珍珠色、水果型、玫瑰花型等。以功能作为通用名时,该功能必须是产品真实具有的功能。

(五)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但一些约定俗成的品名,可省略属性名,如:口红、胭脂、唇彩、颜彩、眼影、粉底、护发素、精华素、面膜等。

(六)同一系列的化妆品,香型、颜色等不同,命名如采用相同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时,必须在产品名称中加以标识以示区别。

第五条关于防晒化妆品防晒功能的标识

(一)凡宣称具有防晒功能的化妆品,其产品标签中必须标注相应SPF值、PFA值或PA值等防晒效果指标。所标防晒效果指标必须有有效的检验依据支持。SPF值、PFA值或PA值必须按照卫生部发布(或认可)的测定方法在卫生部认定的实验室或国外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关于国外实验室资质条件参见卫生部《关于防晒化妆品SPF值测定和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43号)。

(二)防晒化妆品SPF值标识应按照以下规定:

1、当所测产品的SPF值小于2时不得标识对UVB的防晒效果。

2、所测产品的SPF值在2—30之间(包括2和30),则标识值不得高于实测值。

3、当所测产品的SPF值大于30、减去标准差后小于或等于30,最大只能标识SPF30。

4、当所测产品的SPF值高于30、且减去标准差后仍大于30,最大只能标识SPF30,而不能标识实测值。

(三)宣称具有防水、防汗等功效的防晒化妆品应具有有效的实验依据。

第六条化妆品标签标识中若标注“经皮肤科医师或眼科医师测试”、“本产品不引起粉刺”、“经过敏性测试”等相关用语,产品应具有有效的临床试验报告或检验依据。

第七条关于国产化妆品委托加工(包括分装)产品有关信息的标识

(一)委托方具有与被委托产品许可范围一致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方名称和地址,以及被委托方的名称和卫生许可证号;或者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卫生许可证号。

(二)委托方不具有与被委托产品许可范围一致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方名称、地址,以及被委托方的名称和卫生许可证号。

(三)虽不属于委托生产加工,但产品所有方与实际生产加工企业不同时,参照上述规定标示。例如产品所有方为总公司,实际生产加工企业为其下属某个企业。但首次申报时,应由总公司出具有关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再次申报时可提供复印件。

第八条关于警示语的标识

(一)为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避免消费者错误选择和使用化妆品,必要时,化妆品标签上应标注的使用条件、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的不良反应等警示信息,以提醒消费者。所有化妆品标签上均应标识“本品可能对少数人体有过敏反应,如有不适,请立即停用”内容。

(二)化妆品标签上标注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等应符合其所含原料的安全性要求。例如,某些原料仅限用于用后冲洗掉的产品或使用中不能接触粘膜,则含有这些原料化妆品的标签标识内容应符合这些使用限制。

(三)化妆品如含有现行《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的限用物质、限用防腐剂、限用紫外线吸收剂、限用染发剂等,应按照《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在标签上标注相应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四)育发类、染发类、烫发类、除臭类、脱毛类、防晒类产品及指甲硬化剂标签上必须标注详细的使用条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染发类化妆品还应在标签上标注以下警示语:“对某些个体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应按说明书预先进行皮肤测试;不可用于染眉毛和眼睫毛,如果不慎入眼,应立即冲洗;使用时,应戴合适手套”。

(五)凡是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适用于敏感皮肤或者类似词语的各种化妆品都必须在说明书中注明‘在使用前先作小面积试用试验’。

(六)下列类型的化妆品应在标签上标注相应警示语:

1、气雾器产品:产品不得撞击;应远离火源使用;产品存放环境应干燥、通风,温度在50℃以下,应避免阳光直晒,远离火源、热源;产品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处;产品用完的空罐勿刺穿及投入火中;一次性灌装的气雾包装容器不得再次灌装;仅限于外用;喷雾时与皮肤保持距离,勿在皮肤破损、发炎或瘙痒时使用;当出现持久异味或分泌物时请到医院就诊;使用后出现皮疹、刺激性或不适时立即停用。

2、泡沫浴产品:按说明使用;超量使用或长时间接触可引起对皮肤和尿道的刺激;出现皮疹、红或痒时停止使用;如果刺激持续存在请到医院就诊;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第九条化妆品所宣传的功能必须真实、有科学依据,并且符合化妆品定义规定的功能范畴,即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修饰功能及特殊用途功能(例如附件1所列)。不得通过宣传所用原料的功能来暗示产品实际不具有或不允许宣传的功能。普通化妆品不得宣传特殊用途化妆品功能。

第十条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不得使用医疗术语,不得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不得以“经卫生部(门)批准”或“卫生部(门)特批”等名义为产品作宣传。附件2为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的用语名单,卫生部将不定期对该名单进行增补。

第十一条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关于化妆品如何辨别真伪全部的内容,包括:化妆品如何辨别真伪、进口化妆品的中文标签是怎么回事、网上购买化妆品怎么辨别真假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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