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化妆品厂贴标签可以吗

进化妆品厂贴标签可以吗,第1张

尊敬的用户您好,关于进化妆品厂贴标签的问题,我可以给您提供一些相关的信息。

首先,进化妆品厂贴标签是必须的,因为标签是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提供产品的基本信息,如成分、用途、保质期等。标签的贴错或缺失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甚至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威胁。

其次,贴标签的过程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如GB52965-2012《化妆品标签通用技术要求》等。在贴标签前,厂家需要对产品进行严格的检测和评估,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并在标签上准确地反映产品的信息。

最后,关于最少100字的要求,我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充分地回答您的问题,并提供相关的信息,以便您更好地了解进化妆品厂贴标签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

一、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全成分标识。

1、根据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的规定 ,从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和进口报检的化妆品都需要在产品包装上明确标注产品配方中加入的所有成分的名称。

2、全成分标识包括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化妆品,如护肤品、彩妆、洗护发产品、头发定型产品(啫哩、发胶、发泥、定型喷雾和摩丝等)、染发产品、烫发产品、牙膏和漱口水等。

3、全成分标识的成分表中,成分名称应按加入量由多到少排列。排位越靠前,表明这个成分在该化妆品中占的比重越大。

4、另外,全成分标识中,成分加入量小于或等于1%的成分,位于加入量大于1%的成分之后,排列不按先后顺序。所以,在全成分表中,最后的几个成分之间可能并没有加入量多少的关系,也就是说基本起不到功效性作用。

5、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香精香料统一以香精标注在全成分表中,色素则以着色剂的编号或者中文名称标注。

二、通过熟知单一成分了解产品对应功效

舒缓:你选择的产品中就要有对应的安全的舒缓成分。(积雪草苷、神经酰胺、没药醇、卵磷脂、牛油果树、洋甘菊提取物、芦荟汁、甾醇等。)

保湿:你选择的保养品中应该含有(透明质酸、甘油、丁二醇、神经酰胺、牛油果树、矿物油、尿囊素、矿物元素等。)

美白:你选择的保养品中应该含有这些成分(VC、抗坏血酸及其衍生物、烟酰胺、曲酸、氨甲环酸、光果甘草提取物、熊果苷等。)

抗衰老:你选择的保养品中应该含有(视黄醇及其衍生物、烟酰胺、胜肽、氨基酸肽、玻色因、神经酰胺、大豆异黄酮、多酚等)

三、如果一款产品中植物提取成分排在卡波姆、黄原胶(增稠剂)、苯氧乙醇(常用防腐剂)这些防腐剂和乳化剂之后,那它所起到的作用就基本可以被忽略,只能被理解是一种宣传概念或是噱头;

反之,如果植物提取成分在成分表中的位置远远前于防腐剂和乳化剂,那添加了这个浓度植物提取成分的保养品就基本可以起到成分本身诉求的护肤作用。

扩展资料:

错误的标注

经常关注护肤的仙女们应该有注意到,化妆品的很多成分都不只一个名字,比如玻尿酸、果酸、A醇、VC等,这些都是成分的昵称,或者是我们生活中约定成俗的叫法,并不是该成分真正的名称,所以在成分表中压根找不到他们的身影。

国家规定,中文标签中的成分名称必须按照国际通用命名方式进行命名。比如下面的一些常见的成分:

如果有小仙女在产品的成分表中发现了某种成分的昵称,那就要注意了,这个产品基本可以判定是违规的,甚至不是正规品牌。

如果成分表中出现“美白因子”、“保湿因子”等字眼,那更要小心了,这是绝对的错误,这样标注是不可能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的,你却买到了, 那这个产品应该要好好考虑考虑了~

但是,成分表中标注“香料”,是完全没问题的,国家允许此类成分直接以“香料”标注。

需要注意的是,化妆品中添加的香料、香精一般都是人工合成,是一种很多成分的合成品,不是单一的成分(除非是天然香料,相当的昂贵),对皮肤的致敏风险比较高,建议尽量避开含香精香料的护肤品,尤其是皮肤屏障脆弱的仙女们。

浓度高不高,看排序

化妆品的成分表中各成分的顺序不是顺便排的,是依据其浓度高低进行顺位排序,当成分浓度低于1%的时候,可以随机排列。

对于大多数产品而言,水类和多元醇(一般是丁二醇、甘油、丙二醇、戊二醇)构成了基底成分,所以在产品中,这两类成分的浓度一般是最高的,也就是说其排名是非常靠前的,一般都会排在第一二三位。

除了看有效成分的浓度,成分表中也能很容易看到一些致敏风险较高成分的浓度,比如乙醇(酒精),酒精对皮肤有刺激性,干皮、敏感肌肤建议慎重选择。

参考资料:

凤凰网-1分钟教你看护肤品成分表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化妆品标签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标签使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化妆品的标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化妆品标签,是指产品销售包装上用以辨识说明产品基本信息、属性特征和安全警示等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等标识,以及附有标识信息的包装容器、包装盒和说明书。

第四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标签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第五条 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标签内容应当合法、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化妆品标签应当清晰、持久,易于辨认、识读,不得有印字脱落、粘贴不牢等现象。

第六条 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使用其他文字或者符号的,应当在产品销售包装可视面使用规范汉字对应解释说明,网址、境外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约定俗成的专业术语等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除外。

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有关产品安全、功效宣称的内容应当与原标签相关内容对应一致。

除注册商标之外,中文标签同一可视面上其他文字字体的字号应当小于或者等于相应的规范汉字字体的字号。

第七条 化妆品中文标签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

(二)注册人、备案人的名称、地址,注册人或者备案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同时标注境内责任人的名称、地址;

(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国产化妆品应当同时标注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四)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五)全成分;

(六)净含量;

(七)使用期限;

(八)使用方法;

(九)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

(十)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具有包装盒的产品,还应当同时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

第八条 化妆品产品中文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约定俗成、习惯使用的化妆品名称可以省略通用名或者属性名,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要求:

(一)商标名的使用除符合国家商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化妆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商标名的形式宣称医疗效果或者产品不具备的功效。以暗示含有某类原料的用语作为商

标名,产品配方中含有该类原料的,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对其使用目的进行说明;产品配方不含有该类原料的,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明确标注产品不含该类原料,相关用语仅作商标名使用。

(二)通用名应当准确、客观,可以是表明产品原料或者描述产品用途、使用部位等的文字。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者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的,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且该原料在产品中产生的功效作用应

当与产品功效宣称相符。使用动物、植物或者矿物等名称描述产品的香型、颜色或者形状的,配方中可以不含此原料,命名时可以在通用名中采用动物、植物或者矿物等名称加香型、颜色或者形状的形式,也可以在属性名后加以注明。

(三)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真实的物理性状或者形态。

(四)不同产品的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相同时,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应当在属性名后加以注明,包括颜色或者色号、防晒指数、气味、适用发质、肤质或者特定人群等内容。

(五)商标名、通用名或者属性名单独使用时符合本条上述要求,组合使用时可能使消费者对产品功效产生歧义的,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予以解释说明。

第九条 产品中文名称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显著位置标注,且至少有一处以引导语引出。

化妆品中文名称不得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进行命名,注册商标、表示防晒指数、色号、系列号,或者其他必须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的除外。产品中文名称中的注册商标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的,应当在产品销售包装可视面对其含义予以解释说明。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应当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册证书编号,在销售包装可视面进行标注。

第十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和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等相关信息,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在产品销售包装可视面进行标注:

(一)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和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标注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信息载明的企业名称和地址,分别以相应的引导语引出。

(二)化妆品注册人或者备案人与生产企业相同时,可使用“注册人/生产企业”或者“备案人/生产企业”作为引导语,进行简化标注。

(三)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应当标注完成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工序的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注册人、备案人同时委托多个生产企业完成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工序的,可以同时标注各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并通过代码或者其他方式指明产品的具体生产企业。

(四)生产企业为境内的,还应当在企业名称和地址之后标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以相应的引导语引出。

生产厂家、产地、规格、使用说明、生产日期或批号,还有防伪标志、服务电话、环保标志、循环标志等。

正规化妆品应标明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进口化妆品应标明产品的卫生许可证号,对体积小又无小包装、净含量小于15g或15ml的特殊产品,如唇膏、化妆笔等,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制造者名称。

扩展资料:

护肤注意事项:

1、注意皮肤的清洁

正值夏天,气温高人出汗多,皮肤的清洁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早晚的清洗一定要认真仔细,保持毛孔呼吸通畅。

2、做好防晒

夏天的强烈紫外线会让皮肤变黑并加速衰老,除了太阳镜、遮阳帽、遮阳伞等等以外,还可以用各种防晒霜、防晒油来加强防晒功效。

3、及时补充水分

由于夏天人的出汗量变大,所以要多喝水来补充,如果身体中就没有足够的水分,就无法满足皮肤细胞的需要,从而导致各种皮肤问题,多喝水不仅有利于排汗排毒,更有利于皮肤的呼吸畅通。

谢邀!简单聊聊进口化妆品的一些事情:

一、什么是化妆品,如何定义化妆品?

化妆(Cosmetic)一词最早来源于古希腊,含义是“化妆师的技巧”或“装饰的技巧”,也就是指把人体的自身优点多加发扬,而把缺陷加以掩饰和弥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化妆品日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消费品。关于化妆品的定义,世界各国(地区)的法规规定略有不同。在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二、如何划分进口和国产化妆品?

进口化妆品:指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分装/罐装)工序在境外(含港澳台)完成的产品。

国产化妆品:指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分装/罐装)工序在境内(中国大陆)完成的产品。通常情况下,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工序是分装,或者罐装工序,因此进口原料在国内分装的产品,属于国产化妆品。

三、特殊用途化妆品分别有哪些?

1育发类: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的化妆品

2染发类:指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

3烫发类:改变头发弯曲度,并维持相对稳定的化妆品

4脱毛类:指具有减少、消除体毛作用的化妆品

5美乳类:指有助于乳房健美的化妆品

6健美类:指有助于使体形健美的化妆品

7除臭类:指有助于消除腋臭的化妆品

8袪斑类:指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

9防晒类:指具有吸收紫外线作用、减轻因日晒引起皮肤损伤功能的化妆品

四、进口化妆品企业需要好什么资质?

1 进出口权

2 海关&检验检疫注册登记

3 化妆品经营范围

4 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

5 签约电子口岸无纸化

PS:除了进口香皂,剃须膏,牙膏等产品,其余化妆品均须做好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或者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方可进行申报

五、进口化妆品一般流程为:

注册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或者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外备货——准备资料——发运(空运/海运)——报关——查验(如发生)——抽检(如发生)——贴好中文标签——出具国内检验检疫证明——合法销售

目前报关方便相对比较简单,提供批件电子版和产地证或者自由销售证明之一,无需做标签备案,其余准备常规单证正常申报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如成分含量中有濒危成分,需要额外办理允许进口证明书方可进口!

拓展阅读:进口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的内容:

根据《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2008)规定,进口化妆品标签应标注如下内容:

一、化妆品名称

化妆品的名称应反映化妆品的真实属性,简明易懂。

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

标注位置:化妆品的名称应标注在销售包装展示面的显著位置,如果因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形状和/或体积的原因,无法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展示面位置上时,可以标注在其可视面上。

系列产品的序号或色标号允许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

二、原产国或地区

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进口化妆品,必须标注原产国或地区(指香港、澳门、台湾)的名称,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前应加上引导词“原产国/原产地”。

三、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在中国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名称和地址前可以加或不加引导词,例如“代理商/进口商/总经销商/经销商/总代理商:,等”。

可以不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应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

四、净含量

净含量是指去除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物的实际质量或体积或长度。

净含量应标注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展示面上,如果因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形状和/或体积的原因,无法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展示面位置上时,可以标注在其可视面上。

五、成分表

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应真实地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

成分表应以“成分:”的引导语引出。

化妆品全部成分是指生产者按照产品的设计,有目的地添加到产品配方中,并在最终产品中起到一定作用的所有成分。

六、保质期

保质期应按下列两种方式之一标注:

a)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b) 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除生产批号外,限期使用日期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标注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

七、备案文号和批准文号

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进口普通化妆品应标注备案文号,进口特殊化妆品应标注批准文号。

可以加或不加引导语标注其备案号或批准文号,标注的文号应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证件上的文号一致。

八、安全警告用语

凡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有要求或根据化妆品特点需要时,应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标注安全警告用语。安全警告用语应以“注意:”或“警告:”等作为引导语。

常见的安全警告用语有:不得撞击,远离火源使用,避免阳光直晒,置于儿童接触不到处等。

安全警告用语应标注在可视面上。

化妆品什么对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化妆品什么对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使用的,所以在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上面人们是很看重的。那么,化妆品什么对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负责?

化妆品什么对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1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 对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此前实行了30年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多项条例已不符合现今发展。相信在全新的政策和监管环境下,化妆品行业的生态系统将迎来一轮变革与重构,中国的化妆品市场将进入到一个更加高效、科学、有序的新时代。

梳理了一下《条例》中大家关心的几个点:

1、化妆品的定义

以及明确之前较为边缘化的2类产品:牙膏和香皂。

此前由于牙膏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性,对于牙膏的市场规范并不成熟,导致出现很多虚假、夸大的广告宣传。将牙膏列为化妆品监管体系,有利于遏制牙膏的虚假宣传,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香皂同理。

2、调整特殊化妆品的分类和管理模式

化妆品的两大分类名称发生了变化,从“非特”和“特殊”变为了“普通”和“特殊”。化妆品分类将会被进一步进一步细化分类,超出分类目录的化妆品产品,将被定义为“新功效产品”。

对新功效产品和新原料,一方面给予足够的创新发展空间、一方面按照严格的模式管理。在保证产品安全的同时,鼓励化妆品研发端的创新与发展。

3、化妆品经营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

对于自己DIY化妆品、以及进行化妆品分装的微商、店主,这将是一次严厉的整顿。

4、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

这是对于化妆品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对于泛滥的所谓“药妆”、“治疗痘痘”、“消炎”产品的进一步整顿。明确化妆品与医用产品的界限,让化妆归化妆,医疗归医疗。规范化妆品的广告宣传,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5、对化妆品的进一步规范

对化妆品企业的`产品安全性和科研实力提出了相对硬性的要求,也能够对假冒伪劣产品、伪进口品、伪成分党品牌进行实质性的约束。

《条例》的发布对于整个化妆品行业有着重大的意义。但接下来具体影响如何,还需等待具体实施细则的公布

化妆品什么对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2

化妆品常见的质量安全主要有以下问题:

1、 细菌超标问题,眼、唇及儿童化妆品,细菌总数不超过500个/gml、,其它化妆品不超过1000个/gml、。

2、 易致癌物问题,有害染料及颜色添加剂,如对苯二胺为原料的黑色染发剂,癌症发病率高;化妆品中含有氯仿易引起肝硬化/肾肿瘤等。

3、 致敏毒性物质,除了重金属中毒,化妆品导致过敏也很常见。这里面有一些人皮肤比较敏感的原因,更多的则是一些化妆品里的防腐剂和特殊成分刺激性过强,结果导致患者皮肤红肿,出现皮疹、脱皮,最后引起色素沉着。

4、 有害元素,很多化妆品中会一些化学成分,如铅及其化合物。化妆品中,铅能帮助皮肤增白,常备不法厂家适用于增白和美白化妆品中。铅及其化合物通过皮肤吸收而危害人类健康,当人体内摄入过量铅后,会对血液循环、神经、消化等产生毒性效应,甚至出现智力下降。

哪些方面能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

为保证化妆品安全质量主要从以下方面抓起:

一、 卫生监督、食品与药品监督局、 这两个部门对化妆品的管理均是依据同一套法例进行的,主要是国务院颁发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只是广东、上海、北京三地职责的实施放在食品与药品监督局、。

我国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实施审批制,有两个方面,首先是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设立需要审批,监管部门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对工厂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批准,并发出《卫生许可证》。其次是对于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实施审批,审批合格后才能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 国家还制定了若干个标准来规范审批后企业在生产、销售环节的行为。如《化妆品卫生标准》用于规范化妆品的成份、卫生学等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用于规范化妆品的包装标注及说明书。

二、 质量技术监督局、

该机构是依照《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行使权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许可条例》规定,化妆品厂设立时,需要经过工厂审查,领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能生产。 在产品的制作过程,企业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生产产品,这些标准可能是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这些标准涉及膏霜、乳液、洗面奶等20多个,为了统一证实产品的性状,对产品的检验还需按公允的方法进行,这里包括使用的仪器、器具合符标准、检验方法合符标准。执行的是《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需要会不定期地上门抽检,在流通领域内也会进行抽检。

购买化妆品应注意什么

首先,选择化妆品最重要的是看质量是否有保证。一般来说选择名厂,名牌的化妆品比较好,因为名厂的设备好,产品标准高,质量有保证,而名牌产品一般也是信得过的产品,使用起来比较安全。不能买无生产厂家和无商品标志的化妆品,同时要注意产品有无检验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以防假冒。还要注意化妆品的生产日期,一般膏、霜、蜜类产品尽可能买出厂一年内的。

化妆品什么对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3

实际上,化妆品,成分越简单的,越不容易过敏。另外要看,你主要用来做什么。

如果,你单纯的用来保湿。

可以选用玻尿酸原液。实际上所有的品牌里面,有保湿,锁水功能的都是玻尿酸,其他的都是辅助。如果你想,美白去斑嫩肤,可以选用传明酸玻尿酸原液联合外用,效果比较理想,很多国际大品牌儿,吹牛很厉害,说是能去斑淡斑,实际上主要成分里面是氨甲环酸,而传明酸里就含有氨甲环酸,而且价格低廉。传明酸玻尿酸联合外用会是你的皮肤又白又嫩。

如果你想,做面部修复。

可以选用一些含有寡肽的护肤品,这一类产品起作用的主要是寡肽和玻尿酸,一些修复精华液里,都含有。可用于面部损伤或激光后的修复,也可用于敏感肌肤。还有很多同事问我,用什么样的面膜比较好一般来说,含有玻尿酸的面膜,玻尿酸保湿面膜,效果都不错,它既能保湿锁水,也能用于激光,或者是,果酸活肤后的护理修复。

如果你是,干性皮肤,或者是,敏感性略强的。

建议你选用,柔润保湿乳,这一类的产品,能起到润泽皮肤的作用。

还有很多青春痘的朋友。

对选用化妆品的时候,也很迷茫。可以选用洁面控油泡沫洁面,植物性的相对比较安全。

如果你是油性皮肤。

可以适当外涂控油调理水。如果炎症相对比较重一些,或者粉刺比较多,可以用清痘精华液。一般来说,清痘的产品纯植物的,或者是纯中药的相对安全一些。

医用化妆品有什么功能

1、功能活化: 含高浓度的维他命C、果酸、抗氧化剂、杀菌消炎等成分。

2、辅助医疗: 可以抗皮脂、抑制痤疮、杀菌、抗细菌等。

3、修护保养: 适合耐受性差的肤质或肌肤出现问题的患者使用的温和修复保养品。

4、术后护理: 磨皮、激光手术或换肤后使用的修护、防晒、美白或遮瑕保养品。

总的来说,化妆品并不是,越贵越好,也不是越洋气越好。这些普通的产品,不仅价格低廉,还能达到比较好的效果。

日常生活中化妆品是广大女性乃至男性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但是你们知道市场上的东西有真有假,那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如何怎么判断它的合法性呢!

1那就是国家局查询备案文号

进口国产特殊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手机查询方法

2通过化妆品的标签来辨别

化妆品的标签是指粘贴或印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的文字、数字、符号、图案和置于盒内的说明书;起着向消费者传达产品信息的作用,是制造商对产品质量的承诺。化妆品标签内容的完整和准确是保障消费者知情选择和安全使用的必备条件,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有些不法制造商往往为了追求利益,在标签内容上用虚假、夸大宣传的方式误导消费者,为此,国家在2008年专门出台了《消费者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2008),对化妆品标签上应标注的相关信息和语言的表达程度均作出相应规定。因此,消费者应多了解一些化妆品的标签标识知识,在选购化妆品时对于识别欲购产品的合法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性。

化妆品标签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

①直接印刷或黏贴在产品容器上的标签;

②小包装上的标签;

③小包装内放置的说明性材料。

国家对化妆品包装上的标签信息有明确规定,必须标注的内容如下:

1产品商标和名称,外国在中国的代理商,除标注英文外,还要有对应的中文。

2包装、分装者注册的名称和地址。品牌产品一般都标注自己的网站,有的甚至还标注电话号码。

3净含量。一般用质量或体积表示,有的也用长度表示,如唇膏。

4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5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许可认证QS标志;企业的卫生许可证编号;产品质量执行标准号。(从2017年7月1日开始,产品标签上只标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和产品质量执行标准号。)

我国在2017年之前,产品标签上标注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放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号:XK16-108 6223;卫生许可证号:(2002)卫妆准字29-XK-2445。但从2017年1月1日起,企业原有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作废,使用重新认证核发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即把原来的“两证”管理变为现在的“一证”管理,产品标签上不再有卫生许可证号,只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这一个证的标识,新执行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妆+年份(4位阿拉伯数字)+流水号(4位阿拉伯数字)。

已经印刷出来的原有包装标签可延用至2017年7月1日之前。同时,从2017年7月1日起,沿用了近10年的生产许可认证QS标志也不再标注。产品质量执行标准号有以下几种:GB/T ×××(如GB/T 22802—2005),QB/T×××(如QB/T 1645—2004),DB××/T×××(如DB44/T 453—2010),Q/×××(如Q/YQEG43)。其中GB/T表示国家推荐标准,QB/T表示轻工行业推荐标准,DB××/T表示地方推荐标准,Q/×××表示企业内部标准。通常情况下,企业标准都高于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6注意事项、使用指南、储存条件及产品中的所有成分标识。我们国家明确规定,2010年6月17日以后生产的化妆品必须在标签上标注化妆品的全成分。那些在标签上没有进行全成分标识的化妆品是不符合化妆品行业的法规要求的。

7特殊用途化妆品还应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如:国妆特字G20140789。

8进口化妆品还应有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对于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有批准文号,如:国妆特进字J20080002;对于进口普通化妆品应有备案文号,如: 国妆备进字J20094505。

总之,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化妆品标签标识的内容是判断欲购化妆品是否合法的第一步,也是消费者可参照的唯一的客观标准。

以上就是关于进化妆品厂贴标签可以吗全部的内容,包括:进化妆品厂贴标签可以吗、作为美容达人,这些你怎么能不知道!化妆品成分表分析怎么看、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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