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年)于()起实施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年)于()起实施,第1张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年)于()起实施

A2001年1月1日

B2002年1月1日

C2003年1月1日(正确答案)

D2004年1月1日

一、正面回答

规定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必须符合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未按照本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必须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使其符合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二、分析

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的任何部位,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学工业品或精细化工产品。

三、化妆品备案?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所有化妆品在销售之前都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提前登记备案,如果一款化妆品在药监局上完成了备案,就表明它就有了身份,可以上市销售了。反过来说,没有经过备案就上市销售的化妆品,一经查出则产品停售、责令整改,会受到处罚。

biotherm(碧欧泉)

通常是由两个英文字和三个数字组成 例如:cv150

第一个英文字母 c 代表产地

第二个英文字母 v 代表制造那年

后三位数表示那一年的第几天

s=1997 t=1998 u=1999 v=2000

所以cv150就是2000年的第150天制造

保存期限通常是三年就是到2003年5月

另外赫莲娜 hr, lancome, vichy跟biotherm的批号表示法是一样的

Lancome(兰蔻)

生产日期表示法:

例CY054

第一位代表产地,第二位代表月份(X为02 Y为03 A为04) 后三位数表示那一年的第几天

CY就表示03年的第54天生产

注:04年开始欧莱雅集团统一年份开始为A开始

如果为CA054

就表示为04年第54天生产

问题一:植村秀的东东好吗 肤质蛮相同(不过偶比较年轻哈哈哈哈)交流一下经验吧储 植村秀的洁颜油是洗面卸妆二合一的,这是他们家的经典,护肤是比不上兰蔻雅诗兰黛的说

感觉你的年纪要买好一点的护肤品,因为小纹纹已经出现了噢,兰蔻不错的,我妈妈在用,我也有用他的一个眼霜,你可以根据自己年龄选择产品雅诗兰黛有一个收缩毛孔的,绿色瓶子,忘记叫啥了,很不错,推荐!!!

总的来讲,洗面可以买便宜点的,眼霜,晚霜,精华一定不能省!可以平价和奢侈点的护肤品混搭

问题二:植村秀化妆品是一个怎么样的化妆品牌? “植村秀”的品牌起名源于其品牌创始人,当今国际世界著名化妆艺术大师植村秀先生。作为日本第一位男性化妆师,植村秀是全球首创“风尚主题妆容”的先驱,因其创作的概念前卫和用色大胆而被公认为彩妆艺术界大师级人物。自1968年至今,他一年两季,已经创作出118个风尚妆容,他从1972年开始并推出化妆的舞台表演,被誉为“将化妆升华成为艺术之的第一人”。自1968年至今,他一年两季,已经创作出118个风尚妆容,因其创作的概念前卫和用色大胆而被公认为彩妆艺术界的先锋人物。现今活跃于日本化妆艺术界的专业人士,可说几乎无人不受植村秀的影响。 作为植村秀,这位国际级化妆大师,植村秀一手打造了傲视群芳的彩妆和美容王国,终生追求美的极致。,一直到今天,植村秀的品牌仍不断要求自己追求“自然、科学、艺术”的完美融合,倾力创造集简约与高雅为一体的全线美容产品-科技创新的护肤系列、引领风尚的彩妆系列,和品质卓越的化妆用具。 “美丽妆容,始于完美肌肤。”植村秀推崇自然为本的护肤理念,旗下护肤产品配方基于水质精纯的深海水源,及日本天然植物成分,充分提高肌肤自身的新陈代谢能力,即使最敏感肌肤,亦能使之活力焕发。 1958年以来,植村秀以内炼的艺术灵感,为彩妆系列设计出精确细致的色彩和质地,成为蕴含变化万千的艺术调色板,塑造出时尚、自然、抑或精致的妆容。植村秀彩妆以护肤配方为基础发展而成,极易调色、上妆,高度亲和肌肤,因此妆容亮丽持久。 “千般形容万般色,多少心思注其中。”植村秀化妆用具折射出大师的灵巧创意、丰富经验和艺术触觉,历经一次次悉心的触摸,以精湛技艺,细细打磨而成。植村秀化妆用具一直以来都是全球专业化妆师的囊中至爱,而众多对美容用品极尽挑剔的明星艺人,也对之情有独钟。

问题三:植村秀的护肤品怎么样 护肤品好不好用,主要看你自己对于护肤品的吸收怎么样了。吸收的越好,护肤品的效果自然就会更好了。

问题四:植村秀的护肤品怎么样 它家彩妆更出彩,唇膏性价比很高,卸妆油也比较有口碑。

问题五:植村秀好用的产品有哪些 睫毛夹不错,还有就是卸妆油,买的都不错,我一直用的樱花那款,非常好,另外就是泡沫隔离霜咯,很薄很清爽,要买的话记得配专用的海绵,现在泡沫隔离霜正好出了樱花 版,瓶子很漂亮,现在正打算买。。

问题六:植村秀怎么样 之产品:植村秀的产品类型有很多,诸如植村秀彩妆中的隔离霜、唇膏、粉底液和卸妆产品等。还有植村秀护肤中的凝露、眼霜、精华素、爽肤水、面膜和乳液等等。植村秀先生作为一个彩妆师,40年来不断推出令人惊艳的风尚作品,稳坐了美妆界的龙头地位,并引领全球时尚彩妆潮流。植村秀彩妆怎么样?2010年植村秀Mode Make-up风尚化妆第131号作品florescent 花漾漫舞,充满了罗曼蒂克的美丽遐想;2011年,再度以风尚,即是打破界限!的独特彩妆哲学,引领春夏最新彩妆潮流,隆重推出No132号风尚化妆作品-绚彩雨林Morphorium系列,让绮丽缤纷的眼妆新色,展现宛如欣赏3D**大萤幕般的无穷惊喜。NALA化妆品品牌大全热卖推荐:欧莱雅化妆品清妃化妆品佰草集化妆品DHC化妆品资生堂化妆品兰芝套装

问题七:植村秀怎么样,明星产品是什么? 泡沫隔离和卸妆油是他们家的明星产品。你可以试一试,其他的不建议入了,毕竟价格不便宜,效果也就摆在那儿,连我现在用的300块钱肌肤森林白桑葚都比他们家东西强。

问题八:日本彩妆"不老神话"植村秀,哪些东西值得种草 植村秀的明星商品,十几年前与十几年後的现在,宣传上没什N改变,不外乎三样商品:洁颜油(就是卸妆油)、泡沫隔离霜、砍刀眉笔。

洁颜油:早年资讯传播不如现在快速,总之目前流行卸妆液、卸妆乳,最主要还是卸妆油产品本身可能会致粉刺导致痘痘。一般来说,除非是艺人的那种大浓妆,或是新娘妆,否则普通淡妆根本不需要使用到卸妆油。

泡沫隔离霜:就是普通妆前霜,搞成泡沫质地感觉是噱头。

砍刀眉笔:真的好用但,现在有很多其他平价品牌可供选择。砍刀形状,外加多色选择,是当年它变成明星商品的主因。现在Etude House这类便宜韩妆品牌,也有多色可选择,而且还是自转式。

以上三样,如果硬要选,砍刀眉笔还是有其明星商品价值,其他就算了。另外推荐几样,很不错,但大众没有给予太多关爱眼神的产品:腮红、眼影、唇膏。

腮红:早年植村秀与RMK的腮红算是专柜品牌中的畅销商品,後来被可爱包装风格的Jill Stuart四色腮红,与Nars腮红抢走目光。现在各平价彩妆崛起,一块植村秀可以买两块平价腮红。但植村秀腮红,或者说专柜腮红其品质还是有一定水准,偶有现量商品。

眼影:植村秀眼影粉质细致,六种质地「丝光/雾光/珠光/金属光/虹光/星灿光」也是其中特色,而且从色号上就看得出,不用猜个老半天。新手通常推荐已搭配好的大地色,老手建议可以尝试现量彩P,或者自组眼影P。

唇膏:植村秀的唇膏好用,不是因为它是植村秀,而是因为植村秀是莱雅(L'Oreal)集团旗下的品牌。翻句话说,莱雅集团旗下的唇膏,都有一定水准,且跟得上流行脚步,甚少有极差之作出现。莱雅旗下贵贵的Giorgio Armani、YSL、Lane,便宜的L'Oreal Paris、Maybelline NY,它们的唇膏都很好用,当然也包括植村秀。

问题九:植村秀的护肤品好吗 我用过它家产品啊,都说补水好我才买的,后来发现它有轻微的 感,没有碧欧泉的温和感觉,但是它家彩妆,睫毛什么的真的很好,置于眼霜,实在不怎么样,不如兰蔻,甚至比不上薇姿,我都是喜欢几个牌子比着用的

问题十:植村秀在日本彩妆里,是属于什么档次的? 植村秀属于中高档,是欧莱雅集团旗下的彩妆品牌,其他高档品牌可以参考资生堂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以下简称文书)适用于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

第三条 本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格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补充相应文书。

第四条 设有编号的执法文书编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顺序号。

如:(京朝)健行罚〔2011〕5号。京朝→代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健→代表执法类别为保健食品类案件(如化→代表化妆品类案件),行罚→代表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代表年份,5号→代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排序第5号。

第五条 文书中预先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空项应当用杠线表示),不得遗漏或者涂改。有选择项的应当将非选择项用杠线划去。

当场填写的笔录文书当事人认为记录有误,要求修改的,应当在修改处由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纹。

第六条 填写执法文书应当使用蓝黑色、黑色钢笔或者签字笔,要求字迹清楚,文字规范,用词准确,标点正确。两联以上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第一联留存归档。

第七条 文书设定的《( )副页》,是《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案件合议记录》、《陈述申辩笔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听证笔录》、《听证意见书》等文书的续页,( )处应当填写连接文书名称,如《(调查笔录)副页》。

第八条 文书设定的《( )物品/场所清单》,是《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决定书》、《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解除查封(扣押)物品/场所通知书》、《没收物品凭证》等文书的附件,( )中应当填写连接文书名称,如《(解除查封)物品/场所清单》。

第九条 《举报登记表》,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检查发现、投诉举报、上级交办、下级报请查处、有关部门移送来的案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受理手续的文书。

“举报内容”应当写明主要违法事实,包括案发单位(人)、负责人、案发时间、案发地点、重要证据、造成的危害和后果及其影响。

“处理意见”是承办部门负责人提出的办理意见。

第十条 《立案申请表》,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初步核实后,确认有违法事实,属于本部门管辖,需要予以立案调查,向有关领导提出的书面报告。

立案报告中案情摘要,应当按性质和程度,由大到小、从重到轻加以排列,逐个提出问题并加以简要说明。同时要指明当事人违反的具体法规条款。

主管领导审批意见,是单位主管领导对查处案件的批示。如批准立案,应当确定承办人员。

第十一条 《调查笔录》,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案件调查时,依法向案件当事人、直接责任人或者知情人等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时所填写的文字笔录。

“监督检查类别”准确注明是保健食品或者化妆品的研制、生产、经营环节的检查。

“调查记录”应当记录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主体、事件、过程、情节等,记录必须准确。

《调查笔录》采用问答式。需对多人进行调查的,应当分别进行笔录。

《调查笔录》填写完毕后,应当将笔录交给被检查方核对或者当场宣读,被检查方确认无误后,应当在笔录终了处顶格注明“以上情况属实”的字样,并在笔录上逐页和修改处签字、盖章或者按指纹,写明日期。

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终了处右下角签字、注明日期。

第十二条 《现场检查笔录》,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案件调查过程中,对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勘验时记录的文书。

“检查时间”应当写明实施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

“检查地点”应当写清勘验、检查地点的具体方位和具体地点。

“检查记录”应当着重记录日常监督检查关键环节或与案件事实有关的现场情况,应当准确、客观地记录现场勘验、检查或者涉及案件事实的有关情况。

《现场检查笔录》中的“监督检查类别”、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的填写,以及检查完毕将笔录交由被检查方核对、认可、签字等,具体要求同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 《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流通环节抽取样品后,为确认样品的真实性,向标签标示的生产者(包括产品批准证明文件持有人)或者进口代理单位发出的书面确认通知。在上述单位难以确认或者难以联系的情况下,可委托标示生产或者进口代理单位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送达本告知书。

《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应当依次写明样品的基本情况:采样日期、被采样单位(人)名称或姓名、样品标注的生产或者进口代理单位、生产日期或者批号、地址、样品名称、商标、规格、有关依据等内容。还应当告知当事人进行确认的时限、地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的方式和联系人等内容。

第十四条 《检验结果告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将检验结果告知相应当事人的文书。

《检验结果告知书》要写明被检验的产品或者其他物质的名称、法律依据及提出复检申请的期限等内容。

第十五条 《责令改正通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经查明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时填写的文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具体的责令改正意见、改正期限和法律依据。

责令改正通知书存根由当事人填写。

第十六条 《责令召回审批表》,是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者未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动召回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的产品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避免损害或防止损害扩大,决定对需要进行召回的产品实施责令召回处理的内部审批文书。

第十七条 《责令召回通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生产者(包括产品批准证明文件持有人)或者进口代理单位对其组织生产、代理销售的产品进行强制召回处理的文书。

《责令召回通知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全称、召回的法律依据、召回报告的递交日期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名称。

“产品信息”,应填写需要召回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商标、生产者或进口代理单位名称、地址。

“实施召回的事实依据”,应填写产品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的情况。

“召回要求”,应填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召回相关产品的具体要求,包括召回的地域范围、召回的时限、召回进度的报告频率等。

《责令召回通知书》存根由当事人填写。

第十八条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防止证据隐匿、转移、销毁或者防止易于灭失的证据灭失,对需要保全的证据在登记造册后进行保管的内部审批文书。

第十九条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对需要保全的证据在登记造册后进行保管的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应当写明保存方式、保存期限、保存地点以及保存证据的有关内容。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与《()物品清单》配套使用。

第二十条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被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的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全称,保存决定书作出的时间、文号及具体处理决定。

第二十一条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被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全部或部分解除登记保存时,通知当事人的文书。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与《()物品清单》配套使用。

第二十二条 《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延期)审批表》,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决定或者作出延期决定的内部审批文书。

《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延期)审批表》要明确查封、扣押还是延期,由承办人提出采取查封或者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 《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决定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对其生产经营的涉嫌违法的产品、生产原料、生产经营使用的工具设备、生产场所等采取强制性查封或者扣押的文书。

《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决定书》与《()物品/场所清单》和《封条》配套使用。

第二十四条 《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延期决定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认为情况复杂,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已查封、扣押物品或场所延长查封、扣押期限所使用的文书。

第二十五条 《解除查封(扣押)物品/场所通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场所等,排除违法嫌疑后,向当事人发出解除物品控制的文书。同时填写《(解除查封)物品/场所清单》。

第二十六条 《封条》,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实施查封扣押物品、查封场所等时,对涉案场所、证物采取保全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措施时使用的标识性文书。

《封条》上应当注明日期,加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封条》参考尺寸:大封条长38cm、宽11cm;

小封条长30cm、宽7cm。

第二十七条 《技术鉴定委托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委托技术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门鉴定检验时使用的文书。

技术鉴定委托书相当于委托合同,委托事项是指需要检验鉴定的项目。

第二十八条 《案件移送审批表》,是发现案件具有下列情形时,呈请主管领导批准移送的文书:

(一)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部门主管、管辖的;

(二)属于本部门管辖但还涉及其他部门须追究相关责任的;

(三)需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填写“主要案情及移送理由”时,应当将拟移送的相关证据材料,有关物品等表述清楚。

第二十九条 《案件移送书》,是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时填写的文书。

在表中“经初步调查”后参照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填写。

第三十条 《行政处理通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对涉嫌违法行为已决定立案,将依法进行查处的文书。

第三十一条 《案件合议记录》,是在案件调查终结后,由承办部门负责人组织案件承办人及有关人员对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审议时,记录案件讨论情况的文书。

“讨论记录”要记载参加合议人员依次发表的意见,对不同意见和保留意见应当如实记录。

“合议意见”是在合议人发表意见后形成的综合处理意见,应当写明对违法行为的定性结论,违反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款以及处罚的依据和具体的处罚建议,参加合议人员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予以注明。

合议结束后,记录人将合议记录交主持人和参加合议人员核对无误后,分别签字。

第三十二条 《撤案申请表》,是案件立案后,经调查确认违法事实不存在或者属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承办人报请主管领导批准撤案的内部文书。

第三十三条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名称、违反的法律法规等条款、处罚依据、拟处罚种及罚没款幅度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利的文书。

告知陈述申辩权后,当事人可在约定的时间(一般为3日内)作出口头或书面陈述申辩。

第三十四条 《陈述申辩笔录》,是在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文书。

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执法程序等进行陈述申辩时,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准确记录陈述申辩原话原意。对当事人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要记录完整。

当事人委托陈述申辩人的,应当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

《陈述申辩笔录》填写要求同第十一条第五款、第六款。

当事人提供文字陈述申辩材料的,应当随卷保存。

第三十五条 《行政处罚审批表》,是对依法适用行政处罚的案件,由承办人报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经主管领导审批的文书。

主管领导审批日期,即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第三十六条 《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是对于重大、复杂、拟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时所填写的文书。

重大是指社会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涉及面广等。

复杂是指案情复杂、调查困难、认定困难等。

处罚较重是指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批准证明文件、较大数额罚款。

讨论记录可以使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也可以采用会议纪要形式。

填写要求同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依照法定程序对违法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采用制作式。

“违法事实”应当详述违法时间、地点、情节、违法物品数量、货值金额、违法所得及剩余物品数量和价值等内容。

“有关证据”必须是与违法事实相关联的证据,如: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销售凭证、检验报告书、照片以及各种物证等。

引用法律、法规、规章要写全称,引用条文要具体到条、款、项、目。

案件涉及多个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依次分项列明。

“处罚决定”应当以“依据XXX法第X条第X款第X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2.……;3.……”的表述方式制作。

保健食品案件的处罚,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复议或向相关法院起诉;化妆品案件的处罚,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相关法院起诉。

有没收物品的应当注明“见《没收物品凭证》”。

第三十八条 《没收物品凭证》,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行政处罚决定中适用没收物品罚种时填写的文书。

《没收物品凭证》日期应当与《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一致。

第三十九条 《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是对没收的物品进行处理前,由承办人报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经主管领导审批的文书。

第四十条 《没收物品处理清单》,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记录没收物品具体处理情况的文书。

“处理方式”应当注明销毁(焚烧、深埋、粉碎、毁型、无害化处理)、移交、上交、拍卖等。

“地点”仅指物品销毁地点。

“经办人”是具体实施处理物品的人。不同的处理方式可有不同的经办人。

《没收物品处理清单》应当有2名以上承办人签字。“承办人”是指该案的承办人。特邀参加人是指第三方人员。

《没收物品处理清单》应当一案一单。

第四十一条 《听证告知书》,是对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的文书。

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拟予处罚的理由、依据、拟处罚种和罚没款幅度。

第四十二条 《听证通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参加听证的文书。

第四十三条 《听证笔录》,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听证全过程的记录。

“听证方式”注明公开或者不公开。

《听证笔录》应当按照所设定的格式填写。记录人要准确记录发言人的原意。

《听证笔录》填写要求同第十一条第五款、第六款。

第四十四条 《听证意见书》,是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向本机关负责人提交的关于听证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文书。

《听证意见书》应当简明扼要、客观公正介绍案件基本情况,案件承办人对案件事实认定、相关证据、理由以及处理意见,当事人陈述申辩的理由和要求,并将《听证笔录》附在《听证意见书》后备查。

“听证意见”是听证主持人综合案件承办人员、当事人发表的意见以及证据,确认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并明确提出对本案的处理意见。

第四十五条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执法人员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对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文书。

告知权利要求同第三十七条第七款。

第四十六条 《送达回执》,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有关文书送达当事人的凭证。

“送达方式”注明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或公告送达。

“送达文件及文件编号”应当写明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的名称和编号。

“备注”用于说明有关事项,如采取邮寄送达的,应当将挂号回执和邮寄凭证粘贴在备注上,并用文字注明。

凡需送达当事人的告知类、通知类文书中已设定当事人签收栏的,由当事人签收即为送达。没有设定的,应当使用送达回执。

第四十七条 《延(分)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是对当事人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进行审批的文书,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后,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

“合议意见”注明经合议同意或者不同意延(分)期缴纳罚没款的意见,并写明理由。

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的处罚决定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时填写的文书。

“申请执行内容”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事项,包括罚没款数额、没收物品名称及数量等。

“附件”应当分项列明作为执行依据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物品凭证》、《没收物品清单》、《送达回执》等,以及法院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四十九条 《行政处罚结案报告》,是行政处罚决定已经履行或执行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结案填写的文书。

“执行结果”注明完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部分履行需注明何种原因。

第五十条 调查取证时或者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产品质量可疑,需要抽取样品检验鉴定的,应当填写相关抽样记录凭证。

抽样人员应当用封签将所抽样品当场签封,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人)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单位公章;被抽样对象为个人的,由该个人签字、盖章。

第五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文书的印制、使用、保存的管理。凡预盖印章的文书,应由专人负责编号、登记发放,严防丢失。

第五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案件实行一案一卷。不能随文书装订立卷的录音、录像、摄影、拍照等实物证据,应当放入证据袋中,随卷归档,并在卷内列表注明录制内容、数量、时间、地点、制作人等。

第五十三条 本规范中所列《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决定书》、《封条》等文书也可在日常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中使用。

第五十四条 本规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略)

1.举报登记表(略)

2.立案申请表(略)

3.调查笔录(略)

4.现场检查笔录(略)

5.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略)

6.检验结果告知书(略)

7.责令改正通知书(略)

8.责令召回审批表(略)

9.责令召回通知书(略)

10.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略)

11.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略)

12.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略)

13.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略)

14.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延期)审批表(略)

15.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决定书(略)

16.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延期决定书(略)

17.解除查封(扣押)物品/场所通知书(略)

18.()物品/场所清单(略)

19.()副页(略)

20.封条(略)

21.技术鉴定委托书(略)

22.案件移送审批表(略)

23.案件移送书(略)

24.行政处理通知书(略)

25.案件合议记录(略)

26.撤案申请表(略)

27.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略)

28.陈述申辩笔录(略)

29.行政处罚审批表(略)

30.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略)

31.行政处罚决定书(略)

32.没收物品凭证(略)

33.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略)

34.没收物品处理清单(略)

35.听证告知书(略)

36.听证通知书(略)

37.听证笔录(略)

38.听证意见书(略)

39.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略)

40.送达回执(略)

41.延(分)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略)

42.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略)

43.行政处罚结案报告(略)

2022年的4月1日-4月30日是旺季12月到1月都是淡季。旺季是正好是春天,这段时间出游人数多,纷纷外出游玩,既然长期外出,所以化妆品的需求也会增多,淘宝化妆品销量就会变好。淡季时是冬天,天气太冷很少有人外出,不必要频繁购买化妆品,这样化妆品的销量也会减少。

以上就是关于《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年)于()起实施全部的内容,包括:《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年)于()起实施、化妆品2022年新规定、有没有人知道国外化妆品的生产日期是如何标识的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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