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备案。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食品安全中心的规定,所有在香港销售的化妆品都需要进行备案,无论其来源是国内还是进口自其他国家。在进行备案前,进口商需要先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食品安全中心申请化妆品经营许可证,该许可证的申请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在备案申请过程中,进口商需要提供化妆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成分、功能、用途、生产厂家和批号等,以及化妆品标签和包装的相关文件。
没有基本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是假的。
正规的化妆品必须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这是规定。
扩展资料:
规定化妆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
1、化妆品的名称
2、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进口化妆品应标注原产国或地区(指香港、澳门、台湾)的名称和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可以不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3、净含量,净含量的标注依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液态化妆品以体积标明净含量;固态化妆品以质量标明净含量;半固态或者粘性化妆品,用质量或者体积标明净含量。
4、化妆品成分,化妆品成分表(自2009年11月14日起必须执行本条款)应真实地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成分表应以“成分:”的引导语引出。标注顺序为:
①成分表中成分名称应按加入量的降序列出。如果成分表中同- -行标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成分名称时,在各个成分名称之间用“、”予以分开;
②如果成分的加入量小于和等于1%时,可以在加入量大于1%的成分后面按任意顺序排列成分名称;
③多色号的化妆品在标注着色剂时,应在成分表的结尾指入“可能含有的着色剂:”作为引导语,然后可以按任意顺予排列所有颜色范围的着色剂。
标注的成分名称:
①标注的成分名称应采用《化妆品成分国际命名(INCI) 中文译名》中的成分名称(见附录A)。如果该成分为《化妆品成分国际命名(INCI) 中文译名》中没有覆盖的名称,可依次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名称、化学名称或植物学名称;
②香精中的香料、辅助成分、载体可以不标注各自的成分名称,而采用“香精”这个词语列在成分表中;
③着色剂的名称采用着色剂索引号(染料索引号)的英文缩写“CI”加上着色剂索引号,如:“Cl12010”、 “C15630 (3)”等。如果着色剂没有索引号,则可采用着色剂的中文名称。
由于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形状和/或体积的原因,无法标注成分表时,可以适当缩小字体,或采用以上“标签形式”(2)、(3) 的形式标注。
5、保质期,保质期应按下列两种方式
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②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标注方法:
①生产日期的标注:采用“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见包装”等引导语,日期按4位数年份和2位数月份及2位数日的顺序。如标注:“生产日期
20020112”或“生产日期见包装”和包装上“20020112”, 表示2002年1月12日生产;
②保质期均标注:“保质期X年”或“保质期XX月”
③生产批号的标注:由生产企业自定;
④限期使用日期的标注:采用“请在标注日期前使用”或“限期使用日期见包装”等引导语,日期按4位数年份和2位数月份和2位数日的顺序。
除生产批号外,限期使用8期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标注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
6、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
7、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备案文号。
8、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9、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有要求或根据化妆品特点需要的安全警告用语,以“注意:”或“警告:”等作为引导语。
10、必要时,应标注化妆品的使用指南或使用指南的图示。
11、必要时,应标注满足保质期或限期使用日期的储存条件。
12、不得标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产品名称和净含量应标注在销售包装展示面上,其中产品名称在显著位置标注,如果因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形状和/或体积的原因无法标注在展示面上时,可以标注在其可视面上:其他信息应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
化妆品标签所用的文字除依法注册的商标外,必须是规范的汉字。标签内容允许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拼写正确。
参考资料:
进口化妆品的审批手续
首次进口的化妆品,需取得卫生部进口化妆品卫生审查批件,才能具体办理进口事宜,取得批件的手续如下:
1首次进口化妆品,境外厂商或者进口单位向卫生部监督司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产品成份目录、限用物质含量
(3)产品质量标准
(4)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允许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产品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和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和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生产、注册、销售审查的有关检测报告(复印件,附中文翻译)
(7)产品标签、使用说明书正式样本
(8)完整包装产品样品
2由卫生部监督司将申报资料送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以下简称环监所)。环监所在收到申报资料后,二周内完成资料完整性审查和技术审查。
以后手续与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取得批准文号的手续相同。
如果手续不齐全,可以考虑用快件进口渠道,手续简单、速度快、成本低,如果需要可以联系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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