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吴姓工作人员表示,传销有三个典型特点,分别为;发展人,上下线,有提成。
吴姓工作人员问记者玫琳凯现在用什么营销模式。
记者将读者质疑的玫琳凯的典型运行模式表述了一遍:加入者必须至少买500元的产品作为备货和一个300元的化妆包后才有资格做美容顾问;加入后必须发展自己的学生,学生的业绩达到一定程度可以晋级。
对此,吴姓工作人员表示,至于这个公司(玫琳凯的经营方式)是不是传销呢,(你们)可以简单判断,条例非常清楚,如果像你说的发展人头,还有要交纳费用才能进入公司,老百姓就应该做防范,新闻单位就可以反映。
;如果玫琳凯具备了我说的这些特征,能基本判断出它是不是传销吗?记者追问。
;如果你说的属实,我觉得它符合传销特征。
吴这样说。
记者问,如果公司属于传销,那么它要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吴告诉记者,不同人员有不同处罚标准,组织者,骨干分子和参与人员各有处罚标准。
;如果构成很大额度,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表述如下: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玫琳凯春公司符合传销特要加入玫琳凯,必须要购买800元的产品;必须培养8个以上的美容顾问,小组业绩达1.2万,得1500元培训费记者来到工商局,将玫琳凯公司的营销情况,通报给公平交易处的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在听完介绍,又仔细阅读《玫琳凯在长遭;传销;质疑》一文后表示:该公司在的经营模式,与《禁止传销管理条例》关于传销行为判定的必备的三个特点中的两个特点相符合。
该工作人员介绍说,;玫琳凯公司的美容顾问介绍的普通人要加入玫琳凯,必须要购买800元的产品。
从这一点来看,该公司的行为已经符合传销特点。
《禁止传销管理条例》中传销有;入会要交纳高额的入门费,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的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的特点。
其次,玫琳凯公司规定的;必须培养8个以上的美容顾问,并且前6个月的团队业绩达到39000元时,个人才能开店做玫琳凯经销商。
###传销就是传销,楼上某些一看就是做这个的###那是国家承认的销售模式‘直销’!最好别做,做的人都是游手好闲的人,同事间吃喝玩乐聚会的情况居多,影响夫妻感情哦!###传销###想想还是匿名吧2014年的时候在一个三线城市待过一段时间那个时候年轻气盛才26岁工作也是清闲没事就开着我亲叔的二手途锐晃悠就在同一个市区约过三个都是做玫琳凯的也不知道她们私底下认不认识都是用微信搜索附近加的三个都是结婚了第一个年龄32岁老公在越南做外贸四川的第二个37岁老公在台资鞋厂工作自己在家带孩子湖南的(联系至今,期间见面好多次了,不过都是挑老公出差的时候)第三个41岁湖北的老公孩子在老家自己在这边这个见面有六次还是七次差不多后来也是渐渐没有联系了所以对玫琳凯也有一点认识就是看她们微信发的内容基本都千篇一律的至于与她们交流的话你只要表现出你所谓的涵养和素质对于她们的梦想和追求表示理解尊重再加赞许她们也自然视你为知音为知己道了怎么办她直接回答我虽然她和她老公结婚了但是她的思想和身体还是自由的她是一个自由的个体有权利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遇到过3次它家的销售人员,路数都一样,上来就跟你很熟似的,比你亲妈还关心你的皮肤,然后跟我说加入了这个公司对她改变有多大之类的…我只想说,关我屁事!###感动,谢谢各位的理解!我本身是MK的一名顾问,这个由我来答吧!MK是合法的直销,因为MK女士对男女不平等的;喷青;,限制男性的加入,但对女士无限制,现在说学生公务员不得加入其实是尊重我们国家的法律,正因为对女士的门槛过低使得部分顾问在素养上跟不上,出现了宰客打折及演变为部分地方像传销的形式,在此和各位道歉了,但初衷确是丰富女性人生及传播美!我们的产品主要是专攻皮肤方面,不同于安利在日用品等方方面面的涉及!至于我们产品是有一个月的质量满意保证的!同时是不允许打折的,所以请各位不要在网上购买打折的玫琳凯,真的很想买那就问清顾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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