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工作属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门规定的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1、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第二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工作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职业 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根据第2条的规定,下列为公共场所: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患有《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疾病卫生管理标准: (一)病毒性肝炎 肝炎患者经系统治疗后基本痊愈(主要症状消失,肝区无明显压痛及肿大,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可恢复原工作。乙肝患者肝功能恢复正常,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需经六个月观察无恶化,可恢复原工作。 乙肝病毒携带者若e抗原阳性,不得从事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职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从事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易使传染病扩散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工作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七条 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化妆品的生产活动。 凡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经卫生部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和可以开展相关检测的行业有:
5、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6、根据《卫生部关于民航空勤人员体检鉴定乙肝检测调整意见的复函》要求,民航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乙肝项目检测,可以保留体检鉴定乙肝项目检测。
7、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血站质量管理规范>“8·4”条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69号)要求,血站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对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应当每年进行一次经血传播病原体感染情况的检测。
扩展资料
乙肝不是一种简单的疾病,所以很多人都会觉得害怕,乙肝作为肝脏疾病的一种,对患者的肝脏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对乙肝孕妇,分娩前后或人工流产时,要注意卫生防护,防止血液污染环境。同时,为了达到保护儿童免受感染的目的,应对新生儿在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疫苗。
2、乙肝患者要定期到医院随访检查。平时要注意劳逸结合,如果发现疲乏无力,食欲不振,就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如果在检查中,同时发现有e抗原阳性,则表明病人有较强的传染性,应进一步检查治疗。
3、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血液中含有病毒因此,他们是不能献血的,也不能从事餐饮服务、育儿工作。患者在月经期要注意个人卫生,当有外伤出血时要妥善处理,伤口要认真包扎,防止血液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或者是对家人的影响。
4、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唾液中,能检出乙肝病毒,因此生活中应实行分餐制,餐具、牙刷等生活用品要专用,最好和自己的家人区分开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百度百科-《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百度百科-乙肝患者
朋友你好:
乙肝病毒携带者,只要肝功能正常,不管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都不需要药物治疗就跟正常人一样学习和生活刘德华从小就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
乙肝病毒携带者只是不能从事食品医药行业及幼儿保育行业,其他工作是可以的高考填志愿时,不要报考体检结果上标明不易报考的专业就行了
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和母婴传播,日常生活如,握手,拥抱,吃饭,是不会传染乙肝病毒的当然了,注射乙肝疫苗是预防乙肝病毒感染最有效的方法现在通过乙肝病毒母婴阻断技术可以有效预防父母携带的乙肝病毒感染新生儿
您好,乙肝只要不从事所限制的行业如餐饮,医疗,教育,当兵这些行业,其他行业都是可以做的,360行行出状元,您可以考虑自己创业,也可以从事IT,建筑等,其他行业都是可以的。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的肝病信息可以登录中华爱肝网了解及查询,对于广大的肝病患者可以参加由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和中华爱肝网共同举办的公益活动“爱肝一生”资助计划,经济困难的肝病患者可以参加肝病资助。同时也可以认识更多的肝病战友!
日企可能很严格,我上次面试wipro(印度)都面上了,结果体检查出来了,后来就没要我。过了两个月,卫生部出台规定企业不准检查员工乙肝,2010年又出文要求严格监督企业是否检查员工乙肝。建议你去试试,如果你怕,第一关自己体检的时候,找人代替。
关于乙肝的法律法规:
1、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职业;
3、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职业;
4、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工作。
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上列工作属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门规定的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您好,乙肝患者也是可以正常的工作的,只要不从事乙肝所限制的行业就可以了。可以从事制造业,也可以通过自己的能力,业可以自己创业,只要不放弃自己,相信自己!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肝病知识可以登录中华爱肝网,业可以在线咨询,如果您的朋友是乙肝患者,可以参加爱肝一生公益资助计划认识更多的肝病战友!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限制的行业只有饮食、食品、供水、宾馆、托幼机构等,根据相关行政法规规定,国家限制的职业范围是:(1)首先,只有从事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易使传染病扩散工作的从业人员,才需要取得健康合格证;担任国家公务员不需要健康合格证。(2)乙肝病毒携带者若e抗原阳性,行政法规只是禁止从事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允许从事其他任何行业的工作。
为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权益,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除了以上禁止的其他行业没有限制,如果是一般的患者,并且其能满足从事本职工作的需要,而且又不是从事于一些特定的行业,用人单位是不能把乙肝作为辞退理由的。对于本人患病后,确实不能从事本岗位工作或不宜从事本行业工作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必须向患者支付解除合同的补偿金,并应给予适当的医疗补助费。
综上所述~除去饮食、食品、供水、宾馆、托幼机构等,其他工作都是可以的~而且用人单位不能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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