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包括药品的副作用、毒性反应、依赖性、特异质反应等方面,如服药后出现皮疹、头痛、头晕、器官损害、致死等情况,都属于药品不良反应
我们要判断自己用药后是否出现药物的不良反应,不能光凭主观感受,而是要对其进行客观的分析,我们需要从五个维度进行思考:① 用药时间与不良反应出现的时间有无合理的先后关系。比如,咳嗽是血管转换酶抑制剂(如卡托普利、依那普利、贝那普利等)较为常见的不良反应,国外临床试验中约5%~10%的患者发生干咳。但是,我们不能一发生咳嗽,就认定是该类药物惹的祸,我们需要了解这种不良反应的特点。它通常发生在用药1周至数月之内,与服用剂量关系不大,夜间较为多见。若咳嗽发生在这个时间段范围之内的,可能与药物不良反应有关,但是我们也不能排除是其他因素导致的。
② 可疑的药物的不良反应是否符合药物已知的药物不良反应类型。如果有则有因果关系存在的可能性,如果没有则需进一步研究确定是否是新的药物的不良反应。
③ 停药或减少剂量后,可疑的药物不反应是否减轻或消失。如果停药后症状缓解或消除可认为两者存在因果关系的可能性。比如,血管转换酶抑制剂导致的咳嗽一般停药后1~4 周内可缓解,部分患者停药3个月内缓解。如果暂停血管转换酶抑制剂治疗后咳嗽没有缓解,需排查其他病因。
④ 再次接触可疑药物是否再次出现同样反应。如果用药再次出现相同症状,停药则再次消失,可认为二者确实存在因果关系,但是对于一些严重的不良反应,再次用药可能给患者带来风险,因此这需要要慎重考虑。
⑤ 所怀疑的药物不反应是否可用患者的病理状态、合并用药、并用疗法的影响来解释。
根据上述五条标准,不良反应的评价结果有6级,即:肯定、很可能、可能、可能无关、待评价、无法评价。
① 肯定:用药与不良反应的发生存在合理的时间关系;停药后反应消失或迅速减轻及好转;再次用药不良反应再次出现,并可能明显加重;同时有说明书或文献资料佐证;并已排除原患疾病等其他混杂因素影响。
② 很可能:无重复用药史,余同“肯定”,或虽然有合并用药,但基本可排除合并用药导致不良反应发生的可能性。
③ 可能:用药与反应发生时间关系密切,同时有文献资料佐证;但引发不良反应的药品不止一种,或不能排除原患疾病病情进展因素。
④ 可能无关:不良反应与用药时间相关性不密切,临床表现与该药已知的不良反应不相吻合,原患疾病发展同样可能有类似的临床表现。
⑤ 待评价:报表内容填写不齐全,等待补充后再评价,或因果关系难以定论,缺乏文献资料佐证。
⑥ 无法评价:报表缺项太多,因果关系难以定论,资料又无法获得。
陋斋偶得
是药就有几分的偏性,而这个偏性对证,就不是毒,不对证就是毒(偏性产生的伤害)。
古人云:“是药三分毒。”我国最早的医学专著《内经》对如何用药十分讲究,将药分为大毒、常毒、小毒、无毒。治疗疾病要求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当今不少的人认为中药大多数源出于天然的动植物和纯中药制剂,比化学药品的药性平和而安全,总认为不会发生药物毒副作用。其实不然,如果任意滥用,乱役药石,同样亦会发生毒副作用。
向左转|向右转
扩展资料:
最初解释
是药就有几分的偏性。而这个偏性对证,就不是毒,不对证就是毒(偏性产生的伤害)。
据文献记载,已发现能致死的中草药就达20多种,如有大毒的专治类风湿性关节炎的雷公藤,有中等毒性的驱蛔虫中药苦椅子,有毒的息风止痉的中药蜈蚣等。在中草药中有一些药物不仅具有毒性,甚至是剧毒,如:水银、斑蟊、红砒石、白砒石等。
有的生药的毒性还是较大的,如生附子、生半夏、马钱子、生草乌、马豆、生南星等。这些药物经过炮制后,虽然毒性可大为减低,但若滥用或药量过大,仍然会发生毒副作用,或出现中毒甚至死亡。所以在应用时,应严格掌握剂量。据报道,曾经有位“专家”用附子治疗风湿病,因用药量(增加一倍),结果病人呜呼矣哉。
有毒性的中、草药用时虽应注意,但对一些常用的中草药,也仍然要讲究剂量,若药量过大。同样也会导致副作用。如甘草,药性平和,能调和诸药有健胃之功,具有补中益气,泻火解毒,缓和药性,和中缓急之效。但若无故而久服,就能影响脾胃气机,有碍消化功能;黄药子用量过大,可导致肝脏损害和黄疽;木通用量过大,可引起肾脏损伤。
“是药三分毒”出处,据资料显示,说这句话的人是刘纯,明代医家,原文出自《药治通法补遗》。从年代上看,那时候还没有什么西药,应该是指中草药。这句话全文是“是药三分毒,唯开胃无毒,盖开胃者排毒也”。《黄帝内经》把中草药分为大毒、常毒、小毒、无毒四类,有“无毒”之说。《神农本草经》,收录了365种中草药,其中上品120种,明确记载“无毒”、“延年”。
讲到这里我们发现,“是药三分毒”的“是”,不是“凡是”的“是”。“药”也不是“所有的药”。“三分”,一些医家认为是“三分治,七分养”的意思。再看“毒”这个字,古今词义有差异,现代汉语的“毒”是“有害”的意思。古时的“毒”却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有害”,另一个是“偏性”的意思,内经时代的古医籍,多数情况指“偏性”。
古人认为,只要药物偏寒偏热,就算是有毒性,中医学者多遵古,刘纯也是沿用了“偏性”之意。其实人们生病,就是人体阴阳失去平衡,本身出现了偏颇,医生用热药驱您的寒,用寒药清您的热,正是利用药物的偏颇来对抗您身体的偏颇,让您的阴阳重新达到平衡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