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计算用量时,还须注意几点:
1.疾病轻重不同,用量应有所变化 以上比例用量用于门诊和病情不十分危重的病例。若重急病儿,中药用量可随病情需要,增大用量,如治暑温证(流行性乙型脑炎),高热、昏迷、抽搐,对清热解毒的中药如生石膏、板蓝根、紫草、连翘等,均需用大剂量才能奏效,此时可能超过成人剂量,但对挽救生命会起到重要作用。
2.处方中药味多少不同,用量也有一定变化药味特别少的处方,只要不是攻伐和有毒性中药,用量可稍为增大。如补虚用的处方,仅用太子参、白术、茯苓、甘草四味,每味用量可增加1/4~l/3;再如早产的新生儿,机体功能较低,常用单味别直参3~4.5克煎服,其用量已超出比例用量2~4倍。若药味较多的处方,主药不减,辅助药可适当减小。
3.严格控制药性猛烈中药用量 有两类中药要严格控制用量。一类是药性偏热、偏寒,或有引起吐泻作用的药物,除了要慎用外,一旦进入处方,原则上按上列比例用量,但要加强观察,中病即止。另一类是剧药和有毒的中药,这类药物有专门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小儿应避免使用,特殊病例需应用时,也应从最小量开始,视病情变化再考虑适当增加,一旦病势已减,即应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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